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三诈骗犯设局重金求子 15名男子上当被骗
富婆求子,前期定金就有60万,成功受孕后还有200万元的酬金,天下怎会掉这种财色双收的馅饼?但面对这充满诱惑的骗局,还是有15名男子上当受骗。
2014年12月,家住湘潭县的谭某某收到了由董某用“呼叫设备”发出的“重金求子”语音留言。年近中旬且一直单身的董某某在听到该语音留言后,心动了,便按照留言指示拔通了董某的电话。电话中,董某化名为“蓝慧”,自称是香港富婆,欲“重金求子”。在经过一番了解后,董某表示自己对谭某某较为满意,愿意到湘潭县来赴约,但谭某某应支付100元路费以示诚意。想到“蓝慧”这么远过来,100元路费又算什么,谭某某立即为其汇去100元。一周后,董某通过“呼叫设备”将自己的号码显示为湘潭县某酒店前台电话与谭某某联系,在取得谭某某信任后,董某提出应先请律师签订协议,以防日后出现纠纷。听到该提议后,谭某某心里觉得更踏实,而董某也以此为由引出了由江某饰演的“律师”,在两人的一唱一和下,谭某某向多个账户汇去了诚意金、保证金、税金等费用96100元。
湘潭县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期间,涂某、董某、江某多次按照上述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期间,涂某单独实施诈骗9次,共计骗得他人现金211795元;董某与江某共同作案6次,其中董某参与作案6次,共计骗得他人现金221500元,江某作案3次,共计篇的他人现金205900元。案发后,董某与江某委托其家属向被害人退赔221500元,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认定在董某和江某的共同犯罪中,董某系主犯,江某为从犯,并综合上述情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涂某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董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江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涂某将犯罪所得退赔给各被害人。
来源:湘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