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阆中市公安局水观派出所查处一起再次饮酒后驾机动车案
时间:2025-08-27 20:4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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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
“吃一堑长一智”
通常因酒驾被交警
查处过的驾驶人
都会痛定思痛
但仍有人以身试法
在第一次因酒驾被处罚后
再次酒后驾车上路......
最近,阆中市公安局水观派出所破获了一桩酒后再开车的事故。
经查,柏某驾驶车牌号为川R52**2的小型轿车,被我局执勤民警当场查到,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后,结果显示为6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柏某在2019年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外省公安机关的处罚,因此此次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前,违法者柏某已经由阆中市公安局依据法规实施行政拘留,同时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并且注销了其驾驶执照。
#二次酒驾的法律规定
喝过酒开车的,会没收驾照六个月,还要罚一千到两千块。再喝酒开车被罚过之后,再犯的,要关十天以下,同样罚一千到两千块,并且取消驾照资格。
#二次酒驾的时间间隔
重新获得驾驶许可之后,不论在什么时间或场合,哪怕相隔一整年、两整年,或者更长的光阴,一旦再次饮酒后驾车,就构成了“再次酒驾”。
再次驾驶机动车承担的后果可能超出预料,不仅需要缴纳高额费用、接受强制隔离,相关执照也会被取消资格。若因酒精影响驾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触犯法律,将面临刑事责任的审判。
阆中公安
酒精能够使人的感官和神经系统受到损害东莞万江律师,表现为产生麻痹或刺激效果,导致饮酒者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反应变得迟缓,对于物体运动状态的感知也会出现混乱和偏差,在这种情形下驾驶汽车非常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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