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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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两名承揽人各有一本账,垃圾清运费咋算?检察和解化解纠纷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两名承揽人各有一本账,垃圾清运费该咋算
某村落实施搬迁过程中,李姓兄弟二人分别以书面契约和口头承诺的方式负责处理废弃物清理工作。工程结束后,他们对于清理家庭数量统计方面产生分歧,因而与村委关于清理费用分配问题争执不下。兄弟俩多次向法院提起针对村委的诉讼,不过由于缺乏明确依据和有效凭证,案件均被撤销立案或判决不予支持。最近,在河南省中牟县检察院的调解下,双方就这起长达六年的承揽合同争议达成了和解,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2018年,中牟县大孟镇某村实施拆迁,村民李某磊和李某强都想负责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李某磊联系了当时的村委会主任,经过商谈,村委会口头同意了他的请求东莞万江律师,并商定在验收合格之后,每户支付2500元作为清运费用。李某强也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他与另外6名村民代表当场达成协议,然后就着手进行垃圾清运了。李某磊看到情形后,立刻逐家逐户去沟通,并且声称只要跟他们签订废物处理合同,每家就能"节省"500元。为了争取主动,双方都先从自己能够影响的亲戚朋友那里动手清理。这样下去,双方的分歧越来越明显,使得清理工作时断时续,直到2019年废物处理项目才最终结束。
工程已经竣工,但是工程费用的支付方式成了问题,李某强认为既然签署了协议,村委会就必须把工程款付给他,李某磊则拿着九十二户村民的签名,声称口头约定同样受法律保护,村委会建议双方各自提供证据,以此作为结算的参考,李某强便请三名村民代表出具了他们共同清理了一百四十八户的书面证明全村一共才157户村民,双方的数据显然与实情不符。
2019年到2024年期间,李某强为了追讨工程款项,一直四处活动,并且先后三次以承揽合同纠纷为由向中牟县法院起诉村委会,但都因为证据不够充分、事实不够清楚而被迫撤回起诉。2024年1月和7月,李某强、李某磊又分别以承揽合同纠纷为理由对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还是以事实不明确、证据不充分为由,判决驳回了李某强、李某磊的诉讼要求。李某强申请再审未获批准,紧接着在今年2月19日,他前往中牟县检察院请求进行监督。
该单位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季广兵仔细审阅了所有案件卷宗,确认李某磊与村委会达成的口头约定以及李某强同村民签署的正式文书均具备法律约束力,二人提交的清运凭证看似"材料充分",但参与清理的240户居民数量,明显超过了村里总共157户的居民数,材料中存在彼此抵触的内容。承办检察官还觉得,法院审理过程有误,需将两人单独提起的两场民事案件合并审理。
若要向司法机构提出重审监督意见,相关方需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完成整个案件流程。但假如李某磊与李某强在清理费用划分上持续无法达成共识,即便最终完成司法程序,双方间的争议仍无法得到根本性化解。办案检察官持此观点。
办案检察官选择前往村集体组织与居民家中,以便深入探明情况。经过办案人员反复进行实地考察,居民们所陈述的内容经常存在出入,部分人甚至直言"已经记不起来了",村集体组织的负责人也无法提供准确的信息。因此,主管检察官觉得,只有经由和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案件中的矛盾,便反复经由村委员会联系到李姓两兄弟,针对清理事件的细节、多年来追讨工程款未果的缘由、纷争给二人及村委员会造成的麻烦,还有后续的处置方法等,认真地进行法律宣讲,不过他们还是无法取得共识。今年五月十五日,中牟县检察院决定举行检察听证活动,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并对此案展开讨论。
庭审过程中,两位当事人激烈交锋。负责案件的法律官员仔细剖析了双方材料的出入之处,使两位当事人完全领会,根据现有材料,即便法院重新审理也难以作出裁决,诉讼依然没有定论。最后,双方各自退让一些,商定均摊运输开销,当场与村委员会达成了和解文书。
事情处理完毕,税费被减去,按照约定,每人18.5万元的废物清理费用准时注入了李某强、李某磊的私人账户。
最近,中牟县检察机关向该县审判机关提交了相关意见,希望审判机关能够更加严谨地执行审判流程,尽可能简化当事人的诉讼过程。负责案件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将着力提高司法效能,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就合并审判、证据提交等环节做好完善工作,力求增强民众对审判工作的信任度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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