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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区法院审结多起个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凸显两大共性特点

时间:2025-08-25 00:2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大众网淄博7月20日消息,记者边增雨、张学昊,通讯员闫晓报道,当前,许多家庭为了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倾向于选择银行提供的按揭服务来购买房产,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中一种普遍的购房方式,购房者在获得房产后,通常按照月度分期的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此履行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在合同执行期间,个人因违背约定被金融机构告上法庭的状况愈发普遍,仅六月份,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部门就处理了四十多起个人借贷合同争议案件。

审理此类案件时法官发现存在几个相同之处:首先,故意不履行合同的情况很常见。借款人在刚拿到钱的时候会按时还钱,但后来无缘无故不遵守承诺不还钱,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尽管银行多次催促,对方还是不还钱。其次,很多被告人不去法庭参加诉讼,导致法院只能进行缺席审判并作出裁决。这类案件中,借款人常采用躲避或逃跑手段来规避银行的追讨,一旦进入法律诉讼阶段,他们依然不肯主动参与庭审,使得法院不得不通过公告形式来送达相关法律文件,不仅消耗了诸多司法资源,还让案件审理过程变得更为漫长。此外,借款群体对于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存在错误理解,他们以为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假如借款人仅剩这套作为抵押的房产,就无法进行拍卖处置。

这个案件的情况十分明了,审理过程也并不繁难,不过一旦法院的裁决正式生效,就必定会给违背约定的借款人在生活与工作方面造成相当大的困扰。

承办法官和商庭负责人李圣前特别告知各位民众:首先,要重视契约,维护信誉。若借款人因任何理由无法准时归还借款,必须立刻与银行对接、协商解决,否则将被银行系统列入信用记录不佳名单,进而造成借款受阻,波及工作、生活或生产。其次,要主动参与诉讼,力求降低损失。一旦涉入法律纠纷,逃避或回避绝非上策,只会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诸如公告等费用最终都将由败诉方承担,因此必须主动参与诉讼,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解决,如此既能维护自身声誉,也能将损失控制在小范围内。其次在司法裁决正式实施之后,务必认真执行裁决内容,避免因此被载入不良信用档案,以免对个人及家庭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因为不遵守法院的裁决,一旦被记入失信人员档案万江律师,就会发现自己没法坐飞机、高铁了,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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