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你知道吗?这里有详细解析

时间:2025-08-25 00:1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一、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不同,关键点在于它们关联的具体对象领域并不一致。

具体而言,民事诉讼中的非当事人群体,他们能够介入诉讼活动,并且在诉讼期间拥有专门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特定的责任。

这个范围之内涉及的人员相当多,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员以及翻译人员等等。

民事案件的相关人员组成更加广泛,不仅囊括了前文提及的诉讼参与者,还涵盖了原告、被告、共同诉讼者、第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等具备诉讼身份的各类人员万江律师,此外也包含证人、鉴定专家、现场检验人员以及翻译专家等在案件审理中承担重要辅助职责的人员。

依照国内现行法律规范,若诉讼当事人双方所涉案件符合规定,且第三方拥有独立请求权,那么该第三方具备依法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一方的诉讼对象,若第三人认为与其有独立主张,可自行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的诉讼对象,第三人即便没有独立主张,但案件判决结果与其存在法律利益关联,能够申请加入诉讼,或者由审判机构通知其加入诉讼。审判机构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享有与当事人相同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当事人因非自身原因未能参与诉讼,若证明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存在错误,导致其民事权益受损,可自意识到权益受损或理应知晓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法院提起诉讼。审判机关在审查案件后,如果认定当事人的主张合理,就必须修正或者废除之前的审判结果、裁定文书以及调解协议;如果认为当事人的主张缺乏依据,则不予支持其要求。

二、诉讼参与人有哪些权利

一、诉讼参与人的权利有:

当事人可以请求侦查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人员、审判机关人员、记录人员、获释人员、评估人员终止参与案件处理过程;

2、有权提供证据和辩论证据;

可以请求审判长允许,或者经审判长许可后,亲自向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以及鉴定专家进行询问。

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可以请求再次勘验,能够追加证明材料,可以调取相关证据,也可以要求通知新的证人出庭参加诉讼。

对于法院尚未执行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对于已经最终确定的裁决,当事人可以提出控告;

7、其他权利。

第二类法律活动参与者指的是除公安单位、法律监督机关以及审判机关之外的,所有依照法律程序介入案件过程的个人、企业单位及各类团体。这些参与者在案件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各有差异,因此他们所享有的权益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互有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司法部门必须确保被告、涉案人员及所有法律诉讼相关方依法获得辩护机会以及各项法律规定的诉讼权益。

诉讼参与人若遭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害自身诉讼权利或实施人身侮辱,可依法进行控诉。

法律的效用不只体现在它的管控力上,还表现在它的启迪和规范功能上。它启迪我们怎样合乎情理地作为,怎样珍视他人的正当权利,怎样守护社会的正义与均衡。以这篇文章的题目所提出的议题,“审理案件的相关方与审理案件的相关人员的区分”,我们能从中领悟到许多宝贵的认知和借鉴。要重视这些经验,把它们变成行动的依据,从而更严格地遵守法规,更适应这个依照规则运行的社会。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