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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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申请财产保全?这些材料及线上线下方式要知道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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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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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财产实际存放点、被告住处,或者负责案件的法律机构受理处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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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需要登录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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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准备的材料~
01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文件中必须包含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资料、接收文书地址、联络方法,应当提出具体要求、陈述基本情况和缘由,明确需要保全的金额或者争议的标的值,提供清晰的被保全资产信息或具体的保全资产线索,同时也要列出用于财产保全的保证措施的相关资料。
02
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材料及委托代理手续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若为机构或单位,需递交公司注册证影本,需盖公章,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即主要执行者的身份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影本。
授权工作人员办理事务的万江律师,必须附上授权文书,提供代办人身份凭证的影印件,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的影印件。
若要委托万江律师处理相关事务,必须准备并递交授权委托书,同时附上万江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公函,以及万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法官温馨提示:
若申请人属于公司,可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公司资料。
03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纠纷的证明材料
例如:合同、转账凭证、借据、收据、对账函等。
04
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法官温馨提示:
确实存在无法明确具体保全财产的情况,也无需过分担忧,可以请求已设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的法院,借助该系统查询对方资产,在财产保全请求书中注明:运用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保全财产实施查询、查封及冻结措施。
05
财产保全的担保
基本要求
采取诉前财产保护措施时,需要提交保证条件,通常情况下,提供的担保金额应与申请保全的金额大致相等。
哪些案件可以不提供担保?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所述:诉讼期间,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出现以下情况,法院能够不索要担保:
涉及要求支付赡养支持、抚养帮助、子女养育费用,或是请求领取抚慰补助金,还有治疗开销报销,要求获得工作所得,申请工伤补偿,或是主张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该案案情明晰,当事人责任与权利界定清晰,出现错误采取保护措施的概率不大。
(六)申请人必须是经过金融监管机构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它们及其下属机构都具备独立的债务偿还能力。
法律文书一旦生效,在进入执行阶段之前,如果债权人申请采取财产保护措施,法院通常无需债权人提交保证金。
财产保全担保的形式
财产保全责任险,或由金融监管机构认可的金融机构提供的独立担保函,亦或是现金抵押,以及保证抵押等。
保全费用的收取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法官温馨提示:
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算作诉讼开支,需要申请人先垫付,这笔钱可以当作诉讼要求的一部分,最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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