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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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纠纷引热议!账户冻结,先解冻还是先履行成难题?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我承认有债务问题,不过我的账户目前被对方申请了诉前保全给冻结了,能不能让对方先解除这个冻结?
“不行,万一你转移了怎么办,先给钱再解冻!”
夏季酷热难耐,原州法院三营法庭的调解室里情形也日渐紧张,一家企业把承建的一个项目部分工程委托给何某负责,计划在2024年岁末完成整体验收,然而对方长期未支付尾款,何某只好先行采取法律措施冻结了该企业的资金账户,随后正式向原州法院三营法庭提起诉讼。
先“解保”还是先“履行”
在三营法庭驻庭调解员主持下,双方结算后确认,某公司尚欠16万余元未支付,该公司表示愿意一次性结清全部款项,案件情况变得清晰,但就在问题即将解决之际,发生了意外情况。某公司代理人苏某说明,需先解冻账户,该公司会安排转账,因为只有一个对公账户,而且必须尽快解冻,以便保障其他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员工的工资发放。我绝不认同,何某唯恐资金解冻后对方反悔,因此坚决反对账户解冻。
原告方面不赞成解除账户冻结,被告因而必须另行筹集款项支付给原告,这无疑加大了被告的承担压力。倘若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相较于直接支付万江律师,会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给双方带来额外的诉讼负担。对于本就打算主动履行义务的被告某公司而言,这又额外产生了执行开支,同时也会对其后续参与其他招标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初次调解时,双方在“优先解决担保”与“优先执行合同”上产生了分歧,陷入僵持状态,因此调解员将案件交还给了三营法庭的审理法官继续处理。
“执前扣划”了解一下
承办法官马上联系了执行局的同事,说明情况,原告希望款项到账后再解除账户冻结,被告表示账户已被冻结,没有钱款可以支付,法官刚注意到有“执前扣划”的机制,询问是否可以采用这一方式......
承办法官通过审判执行系统核查,发现被告某公司并无其他涉诉或执行案件,不存在其他债权分配情况,且账户余额充足,能够全额支付款项。在执行法官协商确定最终方案后,承办法官与驻庭调解员重新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向双方解释了“执前扣划”的新举措:该措施无需先行解封账户东莞万江律师,但可以将款项划拨至法院账户,待原告确认收到欠款后,再依程序解冻资金,如此既无需启动执行程序,也不会形成执行案件或产生执行费用。双方听完承办法官说明后,商定了解决方案,涉及十六万元款项,需分作两期偿付完毕,承办法官依照商定的条款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开具了证明调解结果合法的民事裁定文书。
当天下午扣划手续办妥,承办法官依照规定撤销了对被告某公司账户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因此都松了一口气,原告没有先交诉讼费就拿到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这降低了诉讼参与者的经济负担。
案件的顺利处理完成,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审执联动促进执前化解的指导意见》的制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4月7日公布的第45组参考性案例里,第254个参考性案例的公布也起到了作用。今年至今,原州法院不断推进“审判调解执行联动”的办案思路,努力在案件初始阶段就化解矛盾,有效降低了诉讼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的频率,缓解了当事人反复奔波的困境,迅速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法律权利,积极促成争议各方达成和解,致力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通讯员:赵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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