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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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法院快速执行获成效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基本案情
贵州省某建筑公司长期未支付郑某工程款八百八十九元,郑某因此向关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该公司依旧没有自行执行判决书规定的责任,郑某于是向该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案件移交执行环节时,执行局立即启动联动保障方案,第一时间联系先前负责保全工作的单位,依据先前阶段掌握的财产信息,执行人员迅速查找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可以执行的资金账户,从而防止了资产被隐匿的风险。执行人员与保全人员紧密配合,仅耗费三天时间就完成了对案件核心款项的账户冻结、款项清算以及划拨的全部步骤。
典型意义
优化债权兑现时效:常规法律程序里,资产保障措施仅能暂时控制财物,债权人必须等待裁决确认、执行程序启动后才能获得款项,所需时间比较久。通过迅速执行财产冻结和划转机制,针对协商解决或裁决已经确定的案件,无需启动执行流程,可以直接转移已冻结的资产万江律师,显著减少了当事人权利落实所需时间,让债权人可以迅速完成债权回收。
节省相关方开支:债权者无需久等繁琐的裁决过程,可以迅速收回资金,节省了时间投入和精力付出。此外还能防止个人信用档案留下负面记录,减轻了债务者的压力,达成了各方当事人权益的最佳平衡。
节省法律系统资源:迅速完成保全和划拨资金将执行环节提前处理,法院得以将更多法律系统资源用于其他待审案件,增强了法律系统资源的运用效能,减轻了法院的工作负担东莞万江律师,也优化了整体的法律系统运作水平。
保障司法尊严:迅速实现胜诉者合法权益,使诉讼参与人切实体会到审判的公平与快捷,加深了他们对审判结果的信服和敬重,进而有力地巩固了司法尊严,提高了司法信誉度。
此案的圆满办结,展现了关岭法院执保联动机制的良好作用,也反映了提高企业案件执行水平的成效。今后,关岭法院将不断完善协作程序,让“执行与保全”的结合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用更快的节奏、更有效的办法保障当事人胜诉成果,把群众的胜诉权益迅速变为实际收入。
来源丨关岭法院 拟稿丨赵胤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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