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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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律法规名录(1950 - 2025)即将分篇推送,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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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事务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牵涉到国家依法治理的整体进程,关系到国家的对外交流与外交事务的整体态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的课题组,针对国家对外事务法制建设的紧迫情况,依据当前生效的法律条文和行政规章,全面整理了专门的对外法律、包含对外条款的法律以及对外行政规章,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法律法规清单(1950-2025)》,其中详细列出了55部专门的对外法律、164部含有对外条款的法律和121部对外行政法规等具体项目。本平台会按顺序发布这个涉外法规清单,分为上中下三部分,请留意更新。
专门涉外法律名录
(以相关法律首次通过的时间先后排序)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一项决定,内容涉及在沿海港口城市建立海事法院。
(1984年11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机构第八次会议获得批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这项法规正式生效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获得通过)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1992年2月2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6年12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获得通过,这项决定正式生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项决定正式生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第十次会议批准)
12. 《反分裂国家法》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四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国中央银行财产不受司法强制措施法》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通过。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施行。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定。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获得批准,该会议依法进行了表决。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次会议获批)
(二)民法商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机构第二十八次会议获得批准)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三)行政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 同年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相应调整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最新修订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这部法律最初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986年12月2日制定 通过了多次修订 分别是依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决定》进行的第一次修正 依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进行的第二次修正 依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进行的第三次修正 最后在2024年6月28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实施第一次修订,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二次修订,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三次修订,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四次修订,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五次修订,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六次修订。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获得批准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实施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条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条会议,正式批准该决定。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实施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这项法律制度在2015年12月27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确立,随后依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实施,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相关决议,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在内的六部法律进行了修订。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获得批准,该会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一项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涉及的某些陆地和海域,进行管理和控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七次会议批准)
(四)经济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关于核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法规〉的决定》
(1980年8月26日通过)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制定 此法经过多次修订,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首次调整,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实施第二次修订,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进行第三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执行第四次修订,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完成第五次修改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一九九一年十月三十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制定,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部分条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外商投资机构及外国组织适用相关税法条例的决议》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机构第五次会议批准)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岛同胞投资保护法》
该法律文件于1994年3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颁布,随后依据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四部法律内容的决议》进行了首次修订,又根据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台岛同胞投资保护法内容的决议》完成了第二次修订。
38.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该法律于1994年5月1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2004年4月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进行修订,依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首次修正,再根据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进行第二次修正。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该法律文本历经多次修订,首版于1995年10月30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随后经历六轮修正,具体修正时间及机构分别为2009年8月27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部分法律修订案,2015年4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修订案,2016年11月7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修订案,2017年11月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修订案,2018年12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修订案,以及2021年4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修订案。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该法律文件最初于2003年6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颁布,随后历经数次修订,具体修正情况包括:依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了首次调整,接着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实施了第二次修订,最后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完成了第三次修正。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实施,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修订完成。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获得批准,相关决定正式生效。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表决,予以通过,该法律文件内容正式生效,随后在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针对该法律文件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相应的修改决定,这些修订内容被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获得批准)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七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得批准,该决定正式生效。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
(五)社会法
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该法律于1990年9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制定 通过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之进行了首次修订 依据的是该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对部分法律进行了修订 依据的是该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该法律文件于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颁布,依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法规条款的决定》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2月2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再次进行修订完善。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施行,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万江律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进行修订。
(六)刑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避外汇管制及非法交易外汇的法案》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获得批准)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这项法律制度于2014年11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确立,并在2023年4月26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与完善。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获得批准,该会议依法进行了表决,最终通过相关决议,整个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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