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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水军犯罪手段曝光!有偿删帖刷量控评,公安破获敲诈勒索案

时间:2025-08-16 08: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网络水军

什么是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从事有偿删帖

刷量控评等活动

其中

网络敲诈是“网络水军”犯罪的重要手段

典型案例

最近,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网络勒索案件,查获一个网络恶意营销组织,逮捕了十五名涉案人员,缴获了二十多部作案用的手机和电脑等设备,此次行动实现了对企业敲诈勒索的网络恶意营销犯罪的全过程打击。

01“网络水军”团伙浮出水面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莱州公安收到某公司举报,该公司接到冒充“某某报社”记者打来的电话,对方以披露该公司违背环保规定为由,勒索五千元现金。案件立案后,莱州公安迅速响应,立即调配警力展开侦查。历时三个月的细致调查,一个策划周密、职责分明的网络水军组织被揭露出来。这个团伙的成员利用网络渠道,在异地散布关于企业的虚假消息东莞万江律师,然后接触那些在网络中受到负面冲击的公司,借口要为他们进行正面宣传,以此强迫受害企业缴纳相应的款项。

02网安部门一举抓获

获取众多犯罪细节与确凿证据后,山东莱州公安网络安全部门立即调配人员,发起集中整治行动,成功摧毁了以陈某、魏某为领导的实施网络勒索的“网络雇佣兵”犯罪组织。

03还原事件真相

经过调查发现,从2022年开始,陈某、魏某等人与一些无业人员联合在一起,他们冒充新闻传播者的身份,利用网络传播或其他手段进行威胁,向公司勒索财物。这些人非常清楚受害企业倾向于避免麻烦的心态,因此针对公司和负责人采取行动,对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干扰。现在,陈某和魏某等人已经依法接受刑事方面的强制手段,这起案件还在继续调查处理中。

网警提醒: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若以发布、删除网络信息等手段进行威胁或要挟,进而索要公私财物,并且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反复实施类似行为,则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以敲诈勒索罪名进行判定。

众多公司应当增强法制观念,面对胁迫绝不退让,拒绝汇款,立刻向警方求助,齐心协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商业网络空间。

素材 | 山东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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