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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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涉外民商事审判新格局已形成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中国新闻网在海口于8月12日发布消息,由王晓斌和崔善红进行报道。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天举办了一场关于涉外及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的发布会。根据发布会透露的信息,海南省在过去五年间已经构建起新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体系,期间总共处理了5136起相关案件。
海南的涉外民商事审判体系,由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主导,自由贸易港的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和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起到标杆作用,自由贸易港的知识产权法院、海口海事法院以及三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形成独特模式,同时依靠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文昌市人民法院、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和三沙群岛人民法院这五家基层法院提供基础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是中国率先成立的专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机构,负责案件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程管理,并具备跨区域管辖权。这两大法庭建立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涉外诉讼服务体系,尝试运用网络手段确认境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并简化诉讼退费以及执行款项领取等流程,以此提升境内外当事人的诉讼体验。
在促进各类争议通过多种方式得到解决方面,海南的司法部门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等十多家国内外组织达成了合作意向书,一致同意合作处理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争议案件万江律师,持续健全多种争议解决途径的体系。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进行诉讼、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国内外的调解团体互相配合,凝聚了化解争议的强大力量。该机构另外研发建立了能够遍及全球处理跨国民事商事争议的电子化多元处理系统,实现诉讼、调解、裁决的连贯衔接。
临时仲裁作为处理跨国经济争议的便捷途径,现已开始在海南地区应用。海南的司法机构开创性地设立了临时仲裁的司法审查流程,并且发布了“关于约定管辖的参考文本”,其中规定即便当事人与中国没有直接关联,也能够协商决定将海南法院作为审理案件的地点。海南司法部门同时公布了审理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判参考以及商业仲裁法律监督的文件,设置了仲裁裁决被撤销前与仲裁组织协商的机制,切实保障了仲裁的平稳运行和权威性。
海南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近些年海南处理的外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民事案件有几个表现: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案件种类慢慢丰富,涉及的外国当事人范围不断扩大,案件金额持续提高,请求司法协助的情况增多,通过协商或自愿撤诉解决问题的效果很好。过去五年里,海南的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过协商或自愿撤诉的比例达到了40.14%,多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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