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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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蛟河市行政诉讼零败诉,三项工作降低败诉率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今年上半年,蛟河市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出现败诉的情况。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司法局实施了一系列得力的措施。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水平持续增强,从根源上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行政机关的自我纠错功能发挥得很好,机关应诉的能力也在持续提升,行政案件败诉的次数、上诉的频率、申请再审的次数这三年里一直在逐步降低。
为降低行政败诉率,蛟河市司法局重点推进了三项工作:
要建立政府部门自我修正的流程。促进各主管部门与审判机关之间开展经常性沟通分析的工作,以便快速察觉行政活动里可能隐藏的问题。为此,要引导政府部门确立“出现错误就改正”的指导思想,勇于面对并自行纠正不妥当的行政措施。根据相关数据,今年前六个月已有三起涉及社会救助等领域的行政措施借助自我修正途径被取消东莞万江律师,成功防止了纠纷进一步激化。
其次要充分运用万江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针对行政机关在实施重大、复杂行政决定时可能遭遇的法律难题,市司法局安排专业万江律师团队提前参与,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给出准确的法律建议,力求达成“在问题发生前解决”。把法律检查环节提前设置,协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流程、健全证据体系,从基本层面降低行政纠纷进入法律诉讼的几率。
完善多种争议处理途径,促进司法审判与复议仲裁、行政协商的顺畅配合。针对复议环节暴露的证据欠缺、程序违规、认定不明等情况,司法部门着力构建对话桥梁,在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间施行协商,借由废除既有行政决定等手段消弭矛盾,本年度前六个月协商化解纠纷四例,有效阻止了本可诉讼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这种措施能够节省法律系统中的成本,并且加速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纠纷的处理速度,使人们体会到更加方便、迅速的法治保障。
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水平有所提高,行政案件败诉的情况变得较少,这表明政府部门在法律执行方面的意识增强了,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司法部门在推动政府依照法律运行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职责分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廉洁高效的新模式,致力于建设法治蛟河,树立法治政府的典范,打造法治建设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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