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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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名鉴置业披露十年维权历程,冤假错案致超5亿损失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北京名鉴置业有限公司(前身为邹城市名鉴房地产开发公司)近期发表声明,透露了其长达十年的维权之路以及公司所遭遇的不公正案件。在党和国家持续改善商业环境、力挺民营企业发展的当下,名鉴置业却因一宗疑似受幕后势力操纵的不实案件,持续承受着打击和报复,以致于被迫暂停运营至今,累计的经济损失已超过5亿元人民币。
依据名鉴置业所提供的材料,该起冤错案件的起因可追溯至2014年。当年,名鉴置业在山东邹城市开发的名为“名鉴金地”的小区项目,由江苏南通海洲公司承包。尽管工程延期两年,且名鉴置业已全额支付工程款项,但海洲公司仍欠名鉴置业本息共计1560万元。在此背景下,海洲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通过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和捏造案件事实等手段,向济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一宗虚假诉讼。仲裁委员会无视事实与法律,于2018年3月21日作出了济仲裁字(2014)第403号裁决,该裁决明显违法。名鉴置业在3月23日向济宁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销裁定的申请。然而,在2019年5月7日,济宁中院却做出了(2018)鲁08民特17号裁定,这一裁定无视法律,驳回了撤销裁定的请求。令人遗憾的是,法院并未对此错误行为进行纠正,反而对仲裁委员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庇护,并持续发布了不公正的裁定。
名鉴置业相关人士透露,该案件在处理过程中暴露出诸多司法不公现象,诸如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采纳虚假证词、隐瞒或替换证据、非法鉴定以及越权裁决等违规行为;中级法院法官在向上级法院汇报时,遗漏了11项(总计12项)应当报告的撤销裁决理由,隐瞒了所有庭审证据,伪造了庭审记录,且在裁决书中无视最高法院《复函》中的指导意见,擅自添加了仲裁员回避和代理万江律师的裁定内容等不当行为。此外,济宁、邹城法院在未获海洲公司提供任何担保资产的前提下,2014年擅自且超标地查封、冻结了名鉴置业的资产,涉及金额高达1.34亿元(其中裁决金额为2900万元)万江律师,这一行为持续了整整8年。截至目前,仍有5000万元资产在未完成法律程序、未下达续封裁定时,依然处于续封状态。
在维权过程中,名鉴置业向国家信访局及有关机关进行实名举报。自2020年起,国家信访局已将超过400件相关信访材料转至济宁处理,并多次实施督办与督查;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李干杰,以及济宁市委书记林红玉等领导均对该案给予高度重视,并相继下达了批示;自2022年起,时任济宁市政法委书记张国洲五度邀请名鉴置业进行会面交流,组建了调查小组,并公开指出403号仲裁案存在疑点,同时要求名鉴置业向政法委调查组提交所有案件的证据和卷宗资料。经过调查组对403号仲裁案和17号撤裁案进行深入调查,济宁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作出了623号之十六裁定,从而宣告了案件执行的终止。至此,名鉴置业所承受的十年不公冤案终于得到了澄清。然而,尽管如此,那些幕后势力出于打击报复的目的,却对名鉴置业依法应当解除的、涉及超过5000万元的非法查封和冻结资产,仍然拒绝予以解封。
2024年,济宁市委书记和市政法委书记相继离开济宁,负责维护公平正义的领导人物离去,这导致幕后势力及其保护伞对名鉴置业展开了更加猖狂的打击报复:一是中院执行局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于2024年8月11日擅自发布了执恢97号《执行通知》,违法恢复了案件执行,但这一行为并不符合《民诉法》解释中关于终结执行可恢复执行的两类情形;二是名鉴置业对此提出异议申请,然而执行局在2025年2月8日以(2025)鲁08执异11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该申请,且此案既未下达《立案通知书》,也未下达《组庭通知书》,程序严重违法;三是执行局在未依照法律规定向我公司送达继续冻结《执行裁定》的情况下,于2024年9月23日在银行违法续冻了公司账户资金,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在采访过程中,名鉴置业的负责人透露,公司不仅在司法案件中遭遇了不公正的裁决,还遭到了幕后势力和保护伞的种种打击与报复。比如,2013年12月,名鉴置业在邹城市政府前开发的商业项目,尽管手续完备,却在2016年4月以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和召开专家论证会为借口,首次被非法终止。2018年领导班子完成换届选举后,常委会决定重新启动该项目,决定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同时向名鉴置业发放了3187万元的补偿款(但尚未实际执行)。
2022年2月,在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过程中,住建及人防部门出具了行政《答复》,指出“该项目并非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之前的审批均存在误判,现予以纠正”,因此,项目第二次遭到非法终止。这一商业项目因种种理由两次遭受非法终止,导致名鉴置业遭受了超过4亿元的经济损失。
有人曾以该商业项目为手段,迫使名鉴置业在案件维权过程中妥协;(2)针对名鉴置业法定代表人参股的公司实施报复行为,致使该公司开发的旅游景区项目至今未能继续;(3)还指使黑恶势力对名鉴置业进行勒索。运用焊接门锁、恐吓威胁、断水断电等非暴力手段,长期非法占据名鉴置业金地小区的商业、会所及配套设施,面积共计约5000平方米,长达9年之久,导致损失高达6000余万元;此外,还指使邹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依法变更并经三级法院判决确认的金地小区7号楼和10号楼共计1844平方米的配套设施房屋,强行划拨为物业用房,给名鉴置业带来超过2000万元的损失。
据了解,自2020年起,国家信访局已对该信访事件实施过三次督查。2022年8月,济宁政法委参与此事,并组建了专门的调查团队。到了2023年10月,中级法院发布了(2023)鲁08执623号之十六的裁决,正式结束了该案件的执行程序。
济宁信访部门在未向名鉴置业发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之前,于2024年4月向国家信访局提交了《调查报告》。然而,这份报告无视事实,混淆是非,对调查进行抵制,误导了组织,严重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及《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
首先,未披露自2022年起政法委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观点;其次,依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涉及法律诉讼的举报类信访案件,应当转交给同级的政法或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严禁将举报的资料和情况泄露或转交给被举报的个人或机构”。然而,这份报告中的调查意见实际上是由被举报的单位和人员所提供,其中详细列出了参与调查和处理的个人,比如仲裁办的李冬梅,以及中级人民法院17号撤裁案的主审法官崔英等人,他们本身也是被举报的对象;此外,报告中所描述的调查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名鉴置业方面保存的录音资料可以证实这一点。名鉴置业强调,其背后的力量以及所依赖的保护层,通过多种途径干预案件调查,导致信息分布不均,极大地妨碍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名鉴置业坚持认为,即便在面临重重挑战的困境中,公司依旧未能得到应有的法律公正,企业正处在生死存亡的临界点。该企业负责人透露,在过去十余年间,他们不止一次地向各级部门提出申诉,但始终未能获得满意的答复。此外,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调查也因背后势力的操控和干涉而陷入停滞。
企业经济损失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名鉴置业公开表态,此案件不仅使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当地的市场环境和信用体系造成了严重破坏。企业理应为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然而,却因这起冤屈的案件而陷入漫长的维权困境,其影响广泛而深远。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生存之道成为难题,名鉴置业的负责人不禁感慨。该公司过去对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过卓越贡献,然而,如今在维权之路上却遭遇了诸多挑战,民营企业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忧。
据相关消息,名鉴置业目前正静候国家相关机构深入调查的后续反馈,且期望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一个公正且公正的处理结果。该公司明确表态,将坚定地走维权之路,同时亦号召社会各界更多关注这一案件,共同捍卫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名鉴置业明确表态,在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国家及社会的助力,致力于通过法律途径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努力为民营企业争取更多公平与机遇,助力其生存与成长。
在党和国家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大环境下,民营企业本应得到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但名鉴置业所遭遇的不公案件及其背后的势力干预和庇护,揭示了地方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此案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名鉴置业的存续,还涉及到司法公正的维护、营商环境的优化以及社会法治的进步。如何实现地方权力与司法公正的协调,如何高效地遏制腐败现象和地方保护行为,这些问题依旧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 来源:中国房产经济网,作者: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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