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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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发布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 - 2024),总结审理情况并列举典型案例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2021-2024)》对2021至2024年间证券纠纷案件的审理状况、案件特征、审判实务以及审判机制的创新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针对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详述了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2021年3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北京金融法院接手了9246起证券纠纷案件,并已审结8988起。在这些案件中,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所占比例最为显著,共有9101起。而在这些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占据了99.7%的份额。涉案金额高达438.24亿元,平均每起案件的诉讼金额约为473.98万元。涉案发行人横跨多个市场和行业,其中多数已遭受行政处罚,部分甚至牵涉刑事犯罪,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亦常成为被告。
证券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涉及诉讼的主体范围持续拓宽,投资者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成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介机构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现象已成为常态。同时,涉及境外上市发行人的案件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伴随着《证券法》域外适用条款的执行,预计此类案件的数量还将继续增长。新情况和新问题接连出现,其中包括对特定债券市场法律适用性的探讨、上市公司退市及证券欺诈索赔案件、大股东违规减持导致的索赔诉讼、以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索赔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需对特定情境下股票交易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关联性以及损失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合理判断万江律师,并依据实际情况,明确除发行人外的其他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在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处理中,需依照相关法规确定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助力债券市场的稳健发展。
证券纠纷审判机制的革新与深入探讨:尝试实施“双轨双平台”的证券纠纷处理策略,其中“双轨”包括代表诉讼和示范判决机制,“双平台”则依托两个在线平台,旨在高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倡导“庭审百问”的要素化审理方式,将案件争议的实际情况分解为10个主要方面,并细化为100多项审查要点,以此提高庭审效率及案件审理的整体质量。采用“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对投资损失进行计算,此方法通过建立理论模型来模拟各种市场状况,从而实现投资者损失的科学和精确评估。
关于证券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几点建议:发行公司需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监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证券中介机构需恪尽职守,扮演好“看门人”的角色,并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各司其职,谨慎行事。投资者则需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选取了十个具有代表性的证券纠纷案例,这些案例涉及股票与债券的虚假陈述责任争议、证券登记结算的矛盾以及管辖权争议等,对各类案件的责任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尽的阐述,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北京金融法院在处理证券纠纷案件时,充分发挥了司法作用,通过改革审判流程、公正划分责任等手段,保障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秩序。此外,该法院还对证券市场的各方参与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旨在推进证券市场的法治化进程,助力资本市场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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