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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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编号闽政办〔2014〕113号),我市将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为此,特将《永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要求大家严格遵循执行。
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执行党的十八大的精神,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坚守农村基础经营体制,确保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持续稳定,且保持长久不变,同时优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和颁证流程,依照法律规定,赋予农民更加全面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从而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保障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据省政府的部署,至2015年年底,我市需完成对15个乡镇及街道下辖的228个行政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发证书的工作。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有效处理了承包地面积不准确、边界模糊、空间定位不明确、登记档案不完善等问题,构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体系,并加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障。
三、基本原则
依照法律规定,严格遵守《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清晰界定政策范围和工作流程。
(二)确保稳定。需维持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进行土地确权及登记时,必须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及已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严格禁止任何借机违法改变或收回农民的承包土地。
(三)我们必须尊重历史。需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对历史保持敬畏,做到客观真实。同时,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在民主协商的过程中,要广泛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对于清查、确权、登记等涉及重大利益的事项,都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作出决定。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
设立相应组织。各乡镇、街道需组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而在村级层面,则需成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小组。
(二)需编制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需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详尽的执行方案。
(三)宣传发动工作需开展。各乡镇、街道需分别组织镇村干部、村民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确保每位农民充分认识到此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原则,进而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乡镇、村两级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旨在提升他们的政策理解和业务能力,从而保证工作的整体质量。
(五)需选定软件供应商与测绘企业。通过政府采购流程,运用公开招标手段,来选定相应的软件供应商与测绘企业。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6月)
在2014年11月,乡镇及街道的工作人员负责搜集并整理了第二轮农村土地延包的相关文件,包括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以及农户信息等。他们与软件公司协作,共同制作了农户家庭承包登记的基本信息表。对于那些在第二轮土地延包中尚未发放证书或者资料不完整的,相关村组干部需要上门进行农户家庭承包登记的基本信息采集,并对外进行信息公布。
各乡镇和街道需协调各村组做好航拍前的各项准备。需鼓励承包农户在2014年11月底前,彻底整理好自家承包耕地的边界。尤其是那些可能影响航拍的山垄田,需及时清除四至范围内的竹草、灌木等遮挡物。到2014年12月底,测绘公司需完成1:1000比例尺的航拍工作,并制作出图,同时初步识别和描绘地块。截至2015年3月底,需对位于偏远地区、地形多变且边界模糊的山垄田进行测绘,此次测绘将采用国家2000地理坐标系下的GPS—RDK技术进行野外补充。同时,2015年4月底前,需完成对所有行政村的详细工作底图的编制工作。
(三)开展实地核查地块工作。在2015年5月底之前,需召集对情况了解透彻的乡村干部与村民,以村庄和小组为单位,依据绘制的工作基础图和农户土地承包登记的基本信息表,逐一审查农户的土地承包状况、地块的具体面积以及其空间位置。农户需亲自指认边界,并在图纸上绘制出承包的地块,同时标注地块的编码等详细信息。随后,由农户本人进行确认核实,并签署确认书。按照规定,需确保每家每户指派一位代表参与确认核实及签署手续;对于那些确实因长期外出而无法亲自到场的农户,需办理委托书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而对于年老体弱、残疾或有特殊困难的农户,则需特别关照,确保工作得到妥善完成。
(四)公布公示名单。在2015年6月底之前,对清查结果进行深入审核,并由专业的测绘人员依据相邻关系绘制承包地块的平面图。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簿,并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工作。对于权属有争议的情况,将依法通过当事人协商和乡村调解来处理;若协商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将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第三阶段:登记发证阶段(2015年7-8月)
各乡镇和街道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所需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以及申报。审核通过后,市政府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构建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向市政府申请统一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第四阶段:资料归档阶段(2015年9-10月)
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着组织并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得到妥善归档的职责,同时负责数据的录入,并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此外东莞万江律师,还需按照规定,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及相关资料及时移交给市档案局进行集中保管。需严格遵守国家测绘局及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相关资料,尤其是地籍信息资料实施严格保密,务必做到不发生失密和泄密事件。对存储土地调查与测绘数据的电脑,应采用专用设备,并禁止其接入互联网,以杜绝通过网络途径发生泄密情况。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12月)
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进行了组织,以检查各乡镇、街道确权工作的实施情况;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层面的检查准备。
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架构。依据全省统一部署,成立永安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班,由郑清华市长出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农业、农办、财政、档案、司法、国土以及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专班内部设立办公室,并依托市农业局进行运作。为确保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切实加强,领导小组的成员实施乡镇(街道)分片责任挂钩制度。
(二)具体职责需明确。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需承担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实际执行。相关部门需予以紧密协作,确保各自职责得到切实履行。农业部门承担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工作评估及日常管理任务;国土部门负责供应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结果,并指导解决涉及权属的纠纷问题;信访部门需妥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迅速处理上访事宜;司法部门需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增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解决力度,为确权颁证工作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档案部门则负责指导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所需资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程,农户无需承担任何费用。若省市补助经费有所欠缺,将由市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并由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度和分配。同时,乡镇(街道)需确保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所需经费得到妥善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环节实施严格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组及工作组,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辅导,实时了解任务执行状况,发布工作动态与交流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涌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因工作不实、措施失当、违反政策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必须严格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以来,乡镇街道应迅速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进度报告,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也需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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