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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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第五期)暑期学校开班啦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2025年7月14日至18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与法学院共同承办,同时得到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国际诉讼法学会以及观得法律协会的大力支持,于北京大学凯原楼B102会议室成功举办了“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第五期)研究生暑期学校开班典礼,并同步进行了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的学术研讨会。本期暑期学校以“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保护”为主题,其目的是为了拓展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领域,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不断推动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此次活动的举办还得到了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及北大法宝的鼎力相助。
全体师生合影
本期暑期学校特邀国内外著名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对相关学术领域进行详尽阐述与探讨。活动内容丰富,包括举办一场关于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的研讨会(涵盖中英文两部分)、进行七场授课(其中五场为中文授课,两场为英文授课)以及一场主题研讨活动。在研讨会及讲座结束后,均设有问答环节,旨在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此外,针对那些已报名但未能被录取的77位学员,本期暑期学校特别设立了线上直播的旁听机会。
开班仪式暨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议程
暑期学校日程安排
7月14日的午后,暑期学校的开幕式与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得以圆满进行。来自海内外的学者专家汇聚一堂,就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学员们踊跃参与讨论并提出问题,充分展现了民事诉讼法学以及比较民事诉讼研究的吸引力。详见相关推送:新闻栏目报道了2025年“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暑期学校的开幕式,以及同期举办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该活动已圆满成功。
开班仪式暨比较民事诉讼法学方法研讨会现场
7月15日,暑期学校的课程活动正式启动。在这一系列课程中,傅郁林教授担纲中文课程的指导,而曹志勋长聘副教授则负责英文课程。张翔教授、傅郁林教授、陈杭平教授、许可教授、出口雅久教授以及谭秋桂教授分别进行了学术讲座,他们的分享为学员们带来了深刻的启发和丰富的思考。
傅郁林教授主持
曹志勋长聘副教授主持
7月15日早晨,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翔教授就“基础与范式:民事诉讼法的宪法视角”这一主题展开了讲座。张翔教授在讲座伊始,强调了现代国家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作为其核心指导,而现代的法律秩序则是由形式上和实质上均符合宪法规定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统一体。宪法在部门法领域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负责划定法律边界的控制,另一方面则负责塑造法律内容。接着,他对“部门法的宪法化”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解读,指出宪法与各个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三种紧密的联系,即法律对宪法的具体化、法律的合宪性解释以及法律的合宪性审查。此外,他阐述了宪法问题分析的基本框架,涵盖“基本权利的双重属性”、“基本权利的职能体系”、“基本权利干预的三级审查机制”以及“国家权力配置的适度原则”,并认为这些理论工具同样适用于为民诉法的基础概念及现实问题的宪法视角分析。最终,张翔教授运用宪法理论及对比法学知识,对民事诉权的宪法根基、诉讼权利与宪法基本权利之间的联系、审判与执行分离机制以及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权力分配等民事诉讼法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他还对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在民事诉讼中引用宪法规范等涉及宪法与民事诉讼法交叉领域的议题进行了拓展性探讨。在交流环节中,傅郁林教授以及曹志勋长聘副教授与学生们就司法解释的属性及其重要性、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宪法中基本权利的相互关系、比例原则的实际应用、司法权的内外部界限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获得了张翔教授的深入解答。
张翔教授授课
7月15日的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傅郁林教授展开了以“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与功能:聚焦于预期功能及其实现路径的逻辑一致性”为主题的讲座。在讲座中,傅郁林教授提到,对于民事诉讼制度的研究,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一是内部视角,即关注民事诉讼制度本身的规范以及诉讼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内部视角审视,民事诉讼的目的论研究显得较为主观性,对于实际存在的解读往往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明材料;而在应然层面的论证,又缺少价值哲学的坚实根基。鉴于此,目的论的研究应当让步于外部的功能论研究。她指出,在“价值目标确立、功能预设制定、制度设计及实施、效果评估”这一逻辑链条中,必须重视制度设计及实施阶段,将预设功能的实现情况作为衡量制度优劣的依据,并且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和普遍价值观念,审视一个国家的诉讼制度功能预设是否与既定价值目标相契合。从外部观察,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是由宪法的规定、法院组织法的结构、民事实体法的多样价值以及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程序规则共同界定的,并明确了当事人自主决定与国家强制干预的边界。她进一步指出,在各个法系和不同国家的司法环境中,民事诉讼制度的功能设定各有不同,这种差异将影响公权力与私权之间的平衡点,并可能导致不同的制度安排。无论如何,司法的根本宗旨在于实现正义,而任何诉讼体系的构建都不得逾越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傅郁林教授在最后环节激励学员们,要从最基础的逻辑入手,对制度的职能和价值根基进行深入研究,并借鉴比较法领域的经验,探寻一条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民事诉讼体系优化之路。
傅郁林教授授课
7月16日,上午时分,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陈杭平教授就“历史语境中的宪法与民事诉讼法”这一主题展开了讲授。陈教授强调,要深刻领悟我国的宪法和民事诉讼体系,必须深入挖掘其历史根源,并拓宽研究视野,以此突破当前法学领域所面临的难题。他强调,广义上的宪法并非仅以宪法性文件为核心,而是强调不同力量间的互动与融合,形成的一种政治整体,其核心在于国家与人民;民事诉讼法作为国家设立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手段,其形式也与国家的历史背景紧密相连,若脱离历史背景,任何比较法的研究都容易停留在表面。此外,他还对中国宪法和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进行了回顾。在20世纪之前,我国的国家建设呈现出强烈的连续性。随着20世纪帝制的终结,国家机构的规模和职能持续扩大,在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思想观念的多次变革中,民事诉讼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当事人主义”这一理念顺应时代潮流,逐渐成为民事司法改革的核心议题。进入21世纪,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呈现出“国家力量增强,民间力量减弱”与“国家力量减弱,民间力量增强”的复杂交织局面。民事诉讼在深化规则型审判的同时,逐渐将“三个效果相统一”和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理念作为转型的核心,取代了单一的当事人主义观点。陈杭平教授进一步指出,我们应突破传统的线性历史观,主动构建“坐标系”理论框架;在这个框架中,以时间的演进为纵向坐标,以世界各地的多元文明法律体系为横向坐标,穿梭于历史深层次与文明对比之间,深入探讨不同结构性因素对民事诉讼制度形成的影响。
陈杭平教授授课
7月16日午后,国际关系学院的许可教授就“民事审判中的正当程序权利”这一主题展开了讲座。在讲座中,许可教授对“正当程序”的丰富内涵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着重指出,除了正当程序这一核心理念之外,还必须将“公正、适当、迅速”的民事诉讼制度价值目标确立为构建诉讼权利体系的首要原则。随后,许可教授特邀在场的学员们扮演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实战演练。借此机会,他详细阐述了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各自拥有的诉讼权益。在互动环节中,许可教授对“诉讼权利”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诠释,强调其具备三个显著特点:权利享有者的广泛性、权利追求的双重目的性以及权利本身的独特性质。接着,他迅速区分了诉讼权利与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关系、诉权以及实体法上的权利等相近概念。他依据权利的具体内容、权利持有者以及权利实施的法律后果等不同的分类标准,将诉讼权利细分为与实体审理直接相关的权利和与审判程序相关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共有权利、原告的权利和被告的权利,以及具有约束力、协商性、对抗性和申请性的权利。他主张,在构建健全的民事诉讼权利体系过程中,必须坚守权利至上、权利均等、权利保障以及权利界定等核心原则,同时,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实体审理的诉讼权利的约束性配置,优化对抗性诉讼权利的安排,并清晰界定诉讼权利的实施条件和相应的法律后果。最终,许可教授向暑期学校的同学们传达了他的寄语:“在翻阅民事诉讼法典时,别忘了关注‘诉讼权利’这四个显著字眼。”他还提出了关于诉讼权利议题未来可能的研究趋势,并且就诉权以及在线诉讼等话题,与在场的学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
许可教授授课
7月17日清晨,日本立命馆大学的出口雅久教授,身为国际诉讼法学会的荣誉副会长,就“日本电子司法在基本权利保护视角下的现状”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讲解,全面阐述了日本民事诉讼体制在数字化进程中的最新动态以及所遭遇的种种困难。他通过e-、e-case、e-court等“3e”概念入手,强调司法数字化是解决众多司法可达性难题的有效途径,同时详细阐述了日本在在线提交案件、远程审判、电子证据审查以及在线仲裁等方面的三个阶段改革方案及其进展状况。随后,他深入剖析了技术进步对程序法则可能带来的影响,指出网络诉讼并未对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则造成削弱,反而为公开性、直接性、听证等关键法则带来了新的实施途径,从而促进了民事诉讼法则向以人为本的理念回归。出口雅久教授补充道,鉴于法律文件公开度不高、地域信息分布不均的现状,日本法务省正致力于全国判决数据库的构建工作。数据库的设立目标在于整合我国各级法院的判决文件,旨在增强裁判过程的透明度,推动裁判标准的统一,并便于法律学术研究和实际操作。此外,它还通过去标识化手段来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然而,当前数据库面临访问难度大、信息筛选不易等挑战,亟需提升个性化检索能力,并关注保障数字弱势群体的平等使用权利,以确保改革成效能够切实造福广大民众。在交流环节,曹志勋这位长期聘请的副教授与学员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他们共同探讨了隐私保护的相关议题,以及英美法系对日本程序制度所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并与出口雅久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出口雅久教授授课
7月17日午后,国际诉讼法学会的会长、来自阿根廷拉普拉塔大学的教授受到了邀请,进行了一次讲座。讲座的主题聚焦于拉丁美洲的司法体系,他深入分析了比较程序法的研究要点,并对民事诉讼与权利保障之间的联系进行了详细解读。此外,他还主张将司法体系视为一种社会现象来加以研究。在讲座的开头,他系统地介绍了比较程序法的发展历程和研究方法,并着重指出,我们需要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司法体系的构成及其演变过程。教授起初回顾了过往两个世纪中,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发展轨迹,并指出了这两大法系在制度架构、法律渊源以及司法职能等方面的根本区别,认为这些差异构成了比较程序法研究的基础。接着,他又梳理了比较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形成过程,并强调比较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法律规则的表面比较,而应进一步尝试挖掘、展现法律制度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联系。之后,他详细阐述了司法程序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中巴两国在公益诉讼领域存在的制度性分歧,以及司法权威的维护与提升等问题。他坚信,正当程序和人权保障构成了司法程序立法与改革的基础,而制度资源的合理分配则是决定改革成果的关键所在;中巴两国在公益诉讼制度的设计、检察机关的参与方式等方面既有不同之处,也有相似之处;一个国家的司法公信力评估可能受到司法权力分配、民事审判的效率、程序的公正性以及社会认同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交流环节,曹志勋这位长期聘用的副教授以及众多学员们,针对民事诉讼法典的定义、司法公信力的评价手段,以及拉丁美洲地区的比较法学研究等议题,展开了热烈的互动与提问。曹教授则逐一给予了全面而深入的回答。
教授授课
7月18日清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谭秋桂教授就“民事执行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保护——理论探讨、规范建设与制度优化”这一主题展开了讲座。谭教授首先对“强制执行”与“民事执行”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区分,强调“执行”一词本身就含有“强制”的含义,而“强制执行”则存在语义上的重复。接着,他以《宪法》作为主要依据,详细解读了民事执行过程中可能触及的十大基础权利类别,这些权利包括财产权、平等权、生存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以及住宅权等。此外,他还对强制执行程序中保障基本权利的现行法规进行了深入分析,涉及执行范围的界定、执行豁免机制以及执行救济措施等方面。此外,他以“广州中院判决拍卖不吉案”、“未成年人被限制消费案”、“中泰成龙执行异议之诉案”等案例为切入点,集中探讨了民事执行过程中基本权利保障所引发的争议。他详细剖析了限制消费措施是否可能侵犯人身自由权、子女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执行威慑措施是否与基本权利保障相冲突,居住权在执行程序中的保护机制,以及善意文明执行与执行程序中人权保障之间的联系,还有物权期待权与基本权利保障之间的关联等问题。最终,谭秋桂教授强调,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确立“平等保护”、“善意文明执行”以及“非财产性基本权利优于财产权”三大原则。同时,他主张扩展居住权、住宅安宁权以及未成年人特有的权利等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此外,他还提出了构建分类救济机制和检察监督程序等三项重要的完善途径。在交流环节,同学们针对居住权保障、虚拟财产的执行、执行命令的权限、执行过程中的变更、追加当事人的范围以及执行回转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谭秋桂教授则通过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相应的解答。
谭秋桂 教授授课
7月18日午后,傅郁林教授与曹志勋长聘副教授共同主持,学员们针对暑期学校课程主题及民事诉讼法学领域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大家就法律职业的抉择、观察中国司法实践的方法、审级职能的职责分配、博士论文选题的取向以及学术创新的本质等议题提出了诸多疑问,傅郁林教授则逐一给予了精准的解答。不久之后,荷兰的特邀专家令人惊喜地再次登台,与学生们热情地展开了互动与讨论,并对《欧洲人权公约》以及《欧洲民事诉讼示范规则》等文件中所包含的民事诉讼基本准则进行了深入讲解。曹志勋这位长期聘用的副教授与学员们一起,就英文研讨环节及授课内容展开了交流,各自分享了参与国际协作项目以及进行相关比较研究的体会与见解。最终,傅郁林教授凭借其学术研究的深刻体会,传授了激发学术研究兴趣、塑造优秀研究习惯的宝贵经验,同时向同学们发出了诚挚的期望——成为充满激情与公益情怀的人,投身于正确且富有意义的行动中!
讨论会现场
7月18日傍晚时分,经过四天半的研讨与授课,北京大学于2025年举办的“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第五期)研究生暑期学校顺利完成了课程。在这一特殊时刻,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傅郁林教授与曹志勋长聘副教授亲自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共同留下了珍贵的合影。
老师与学员合影
傅郁林教授负责统筹本期暑期学校,该活动得到了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资助。在民事诉讼法学科领域,潘剑锋教授、傅郁林教授、刘哲玮长聘副教授以及曹志勋长聘副教授齐心协力,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同时,民事诉讼法学硕博研究生们也积极参与,并承担了各自的职责。
学生会事务团队由十六位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构成,其中包括朱禹臣、成卓、管云彪、谢婧、胡天昊、李浩、刘士豪、杜婉琦、刘欣睿、屈兰曦、施丽婷、汪尚娇、张旭冉、洪儒非、曲宣任以及张佳骐。
胡天昊担任组长、刘士豪任副组长,他们主要负责整体的规划和执行工作。具体到学生会务团队,分工如下:
资料组:李浩、成卓、洪儒非
外事组:张旭冉、刘欣睿、曲宣任
宣传组:朱禹臣、谢婧、施丽婷、屈兰曦
现场组:管云彪、汪尚娇、杜婉琦、张佳骐
傅郁林教授提出了“致力于学术、投身热爱、携手助人”的号召,因此,在本期的暑期学校中,共有三十三名同学踊跃报名参加了志愿者招募,其中万江律师,最终有十三名同学成功加入了暑期学校的志愿者学员团队。他们是:方子佳,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马一菲,就读于中国海洋大学;孟聂凡宇,是四川大学的一员;潘旭乾,辽宁大学的学生;彭博,西南政法大学的学子;邱心贝,北京大学的高才生;谭婉静,湘潭大学的优秀学生;王睿,浙江大学的研究生;王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才子;吴奕萱,清华大学的高材生;薛晓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子;尹玥,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张瑞豪,华东政法大学的杰出代表。
谨向所有辛苦奉献的老师同学致以诚挚感谢!
志愿团队合影
会务团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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