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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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热议金桂树价格认定问题,马某盗窃案详情曝光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检察官讨论金桂树价格认定的问题。
我处理过众多盗窃案件,然而在这其中,马某盗窃金桂树的事件给我留下了尤为深刻的印象。
2024年2月5日,路某居住在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听闻自己位于山城区的老家院子里的树木遭到砍伐,急忙返回家中查看。他发现,包括香椿、泡桐、金桂在内的9棵树木均已遭砍,院子里空空如也,仅剩几棵树桩,截面上的年轮历历在目。这一幕让他既痛心又愤怒,因为这些树木承载着家的记忆。是谁一声不吭闯进院子说砍就砍?路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同年3月12日,公安机关于立案展开侦查,结果发现这起案件是路某的邻居马某所为。3月20日,马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到了2025年1月3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给我院进行审查起诉。
在审阅相关卷宗资料的过程中,我发现负责对被盗树木进行价值评估的并非公安机关惯常委托的那家价格认证中心。随后,我主动与该价格鉴定机构进行了沟通,得知他们仅对被盗树木的价值进行了估算。显而易见,估算出的价值并不等同于官方认定的价格。这种估算仅代表技术人员个人的专业观点,并不能作为案件判决的依据。
2月6日,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深入讨论,我院作出决议,将此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同时,我们还将指导公安机关委托具备价格鉴定资质的专门机构来进行价格认定。
2月14日,公安机关向我院提交了新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我注意到,这份结论书中仅对七棵香椿树和一棵泡桐树进行了价格认定,其价值总计为541.8元。然而,对于剩余的一棵金桂树,价格认证中心却出具了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该通知书不认可价格的原因是“由于标的物已经灭失,无法确定其客观合理的市场零售价格”。
在本案中,涉案的九棵树木,包括金桂树在内,都已不复存在。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价格认证中心仅对其中八棵树木给出了鉴定结果,却对金桂树保持了沉默。面对这一疑问,我特地与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他们解释称,依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金桂树的高度、根茎等数据,他们认为金桂树不可能长成那种形状。
金桂树的价值高于其他涉案树木,其价格判断直接影响到是否构成犯罪。因此,我着手搜集金桂树的相关资料,向林业部门的专业人士咨询专业知识,并亲自前往苗圃,向树木养护人员咨询,全面掌握了金桂树的生长特性、高度以及市场行情,最后将这些信息整理成一份详尽的材料。
4月14日,我与检察官助理同行,抵达价格认证中心。在那里,我们与价格认证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并向他们展示了我们精心收集和整理的资料。我们共同分析了涉案的金桂树,探讨其是否能够长成当事人所述的形态。经过一番讨论,价格认证中心接受了我们的委托,并对这棵金桂树进行了价值评估。
经核实,该金桂树根茎长度为19厘米,树高介于4至4.5米之间,冠幅达到3米,案发时正处于健康生长阶段,其市场价值为3700元。马某盗取的9棵金桂树总价值为4241.8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判决准确无误,还需考虑到社会影响,力求法律、情理和道德的和谐融合。在与马某的交谈中,我得知他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万江律师,同时还要照料年迈且患有脑梗塞的九十多岁母亲。基于邻里和睦的原则,我对双方进行了详尽的法律法规解释和道德劝说。路某对马某的情况表示了同情和理解,并主动提出对马某实施较轻的处罚,而马某也自愿承担了路某的损失赔偿。
6月9日,我院针对马某涉嫌盗窃一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在会上,鉴于马某的自首、认罪态度良好、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有利量刑因素,听证员们根据案件事实和犯罪情节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提出的拟不起诉的处理建议。到了6月18日,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讨论,我院正式对马某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在社区人员以及万江律师等见证人的见证下,向马某宣布了这一不起诉的裁决。
民众所期待,正是检察工作的目标所在。尽管这起案件规模不大,但其背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却错综复杂。在处理此案的过程中,必须细致入微地分析,敏锐地洞察疑点,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全面权衡法律、理性和情感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此展现出检察人员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精神。
(口述人系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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