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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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征集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登记难线索,这些情况不列入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济宁市关于征集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
“登记难”线索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了有效处理由历史遗留因素引起的房产“登记难题”,依照相关的工作安排,济宁市设立了房屋产权确认及颁发证书的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自即日起,该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收集涉及不动产“登记难题”的相关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一、征集对象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已建成并售出、产权明确且无任何争议、购房者已完全履行相关法定责任的住宅。但以下情况的房屋不在本次征集之列:一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二是存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3.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冻结范围的;
4.若项目已被纳入国家或省级的专项清理行动名单,则需明确执行拆除或回收等处理措施。
工业、商业及办公用途的房产在产权登记方面可能提供相关线索,这些问题均可一并考虑。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结束。
三、注意事项:提交线索时须进行实名认证,并确保提供准确的联系信息;(一)请确保问题描述准确详实,并尽可能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身份证件、收款凭证等;(二)对于收集到的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仅用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题;(三)对于其他问题,您可以拨打12345进行反映。
(四)仅收取复印件。
四、反映渠道
(一)填写“附件”通过邮寄、邮箱或电话反映
(二)网站反映
访问“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于“政务服务”栏目下点击“特色创新”专区,浏览轮播图并定位至“山东省土地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受理监管系统”,点击链接完成实名认证,随后即可提交相关问题的反馈。
附件:济宁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济宁市针对房屋产权确权颁证中遗留的问题,成立了专项整治协调机制工作小组万江律师,并设立了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济宁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难”线索征集表
请提供房屋的具体位置信息。请说明所购房产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住宅、房改房、拆迁补偿安置房、集资建设的住房等。若您持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请将其作为单独的附件上传。请提供开发商的联系方式或办公地点,若您对此信息不掌握,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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