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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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法院审结生态公益诉讼案!危险废物倾倒河床引关注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近日,武乡法院顺利审结一起生态公益诉讼案件。
去年七月,杨某与刘某未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格,却驾驶油罐车,从他人处装载了11.38吨由钻探天然气产生的黑色稀泥状固体废物,随后在杨某的带领下,将这批废物运至武乡县某煤矿附近,并擅自将其倾倒在一桥洞下的河床上,此举随即被负责该区域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经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的专业鉴定,确认杨某和刘某所倾倒的黑色稀泥状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体类别为HW35废碱,其具有腐蚀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针对此情况,武乡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东莞万江律师,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诉求两人对生态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随后,武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案件审理阶段,为了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法官主动牵头,促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环保机构以及杨某、刘某所代表的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协商讨论,旨在探讨实施环境恢复的具体方案。紧接着,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迅速对危险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理。同时,企业也主动承担起修复环境的责任,并代为支付了包括前期应急处置费用和危险废物处理费用在内的共计十余万元的费用。
最终,经过多方努力,这起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被告人杨某、刘某均已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并主动承认罪行并接受处罚。考虑到他们的犯罪事实、悔改态度以及主观恶性等综合因素,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相应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决定。
武乡县人民法院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坚定不移地贯彻“两山”发展理念,持续改进工作模式,充分运用审判权力,以法律的力量巩固生态防线,全力保障“美丽武乡”的建设进程。(信息来源:武乡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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