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民主重要体现,公信度权威性不断提高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人民陪审员制度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它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并且充分展现了司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特征。至2024年末,我国各级法院配备了超过34.1万名人民陪审员,其数量已超过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三倍。
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向公众通报了人民陪审员的相关工作进展。
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民主建设与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历史悠久,其独特作用无可替代。它不仅助力人民法院宣扬司法民主,推动司法公开,还保障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最高法政治部主任李成林如此评价。
公信度权威性不断提高
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种让民众深入接触司法、积极参与司法、并对司法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得知,自2015年4月起,该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已正式展开。2018年4月,我国正式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这是我国首部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专项法律。该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公民在国家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权、推动司法审判中的人民民主进程,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之前,全国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人数不足9万。而到了2024年底,这一数字已经扩大了3倍。
李明韵,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副局长,指出,当前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构成中,男性占比约为49%,女性则占51%。在学历方面,拥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占比高达93.6%。而在职业分布上,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占据了约39%的比例,而农民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则约占13%。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几乎囊括了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众多基层群众、村(社区)两委的成员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均成为了这支队伍的一员。在年龄构成、教育程度、职业类别等方面,人民陪审员的范围更为广泛,代表性也更加显著。
众多具备良好群众基础、强烈社会责任感和高涨参审意愿的公民加入了人民陪审员的行列,使得陪审员队伍的性别构成更加均衡,年龄分布更加合理,职业类别更为丰富,从而在司法领域不断推动人民民主的深入发展。李成林指出,近期各地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对选任流程进行了细致化调整,扩大了选任范围,并实施了“选用分离”的原则。在此背景下,以随机抽取为主要方式,辅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构建了全面推广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与此同时,选任理念也经历了从“便捷、实用”到“普及、随机”的转变,选任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推动参审实质化均衡化
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紧密依靠和紧密联系群众的举措,已经显现出其积极作用。据发布会信息,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至今,全国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们共审理并结案超过1406万件一审案件,其中刑事案件约304万件、民事案件约983万件、行政案件约117万件,并且他们还参与了由七人组成的合议庭,共审理并结案超过3.5万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
李成林指出,各地法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对社情民意的了解以及擅长事实判断的能力,实施了由三人或七人组成的合议庭审判模式。他们把那些与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相关,或群众高度关注的万江律师,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纳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范畴。这样做,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如何让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李成林指出,各地法院在促进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实质化和均衡化方面不断努力,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程序进行细致化,确保其参审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实现从关注案件数量向重视案件质量的转变;同时,尝试在七人合议庭中运用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增强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指导与提示责任,以帮助人民陪审员更有效地履行参审职责;严格执行个案随机抽取的规定,推动实现参审的广泛均衡,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都能享有平等的参审机会;此外,根据审判工作的需求,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中吸纳具备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以更精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各地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致力于健全陪审员的教育、评估及奖惩体系,从而为陪审员全面参与审判和安心履行职责提供了优越的环境。
不断提高选任工作质效
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至今,我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秉持依法、民主、公开、公正、高效、协同的原则,与法院、公安部门紧密合作。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我们顺利实施了选任工作中的“两个随机抽选”机制,同时优化了年龄和文化程度的“一升一降”选拔标准。经过高效运作,已圆满完成两批次的选任任务,为该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石。李明韵如此评价。
司法行政机关有责任执行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任务,对此,李明韵详细阐述了围绕陪审员选拔工作的推进、深化及实际操作的考量——
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行法定任务,积极进行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工作。首先,拓宽选拔领域,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在选拔环节,主要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即随机抽取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取确定陪审员,并辅以个人自荐。其次,改进选拔流程,力求做到公平与公正。司法行政机关强化了整体规划和协调工作,与法院、公安等众多机构携手合作,共同发布了选拔公告。他们在居住地居民中进行了随机挑选,广泛接纳公众报名,并联合进行资质审查,以此吸引那些有志向且具备能力的公民加入人民陪审员的行列。
司法行政机关大力推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诸多优点,广泛传播人民陪审员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激励和呼吁广大民众踊跃加入。在此过程中,全国约四万个司法所凭借其贴近基层的便利条件,在政策宣传和协助资格审查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努力。众多地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等共同见证随机抽选环节,使得选任的公信力得到了显著增强。
李明韵指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发挥其职能,深化并扎实开展选任工作,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与代表性,进而促进司法公正成效的进一步提升。我们将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共同促进信息共享与工作流程的顺畅对接,依法探索并优化具有地方特色的选拔任用方法,建立动态补充机制,协同完成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评估和奖惩等工作,持续提升人民陪审员选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从而为开展人民陪审工作提供稳固的人才支持。
法治日报北京2月21日讯
最高法发布第二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北京2月21日报道,记者张昊出席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法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公布了第二批共7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有两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分别是重庆姐弟坠亡案件和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件。在审理这两起案件的过程中,法院聘请了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共同组成了七人合议庭。他们从公共秩序、社会风俗、伦理道德等多个角度对案件的事实与刑罚的适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判断。通过借助民众的朴素良知来校正司法的公正尺度,对逾越道德底线的犯罪行为给予了严厉的惩罚,从而显著增强了裁判结果在社会上的公信度。
在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人民陪审员参与某实验动物养殖机构员工感染猴疱疹病毒工伤认定案件”中,具备专业知识的陪审员们针对因工作感染传染病的工伤认定问题,从职业视角和公众基本认知出发,独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们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不仅融入了社会公众的意见,还充分展现了自身的专业优势;而在“人民陪审员参与九门口长城文物保护案件”的典型案例中,同样具备专业知识的陪审员们对侵权行为对长城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的破坏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进行了客观分析,从而增强了司法判决的社会认可度。
李成林,最高法政治部主任,指出,在本批典型案例中,人民陪审员全面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他们凭借对社情民意的深刻理解以及擅长事实认定的能力,有效地推动了案件的公正裁决和纠纷的圆满解决。这一过程充分展现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解决矛盾、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同时也生动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作用,凸显了我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独特优势。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