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写作可弥补记忆衰退,分享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及内心纠结?

时间:2025-07-29 00:07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记忆能力会逐渐减弱,而写作则能够填补记忆的空缺,帮助我们把过往的人生经历和心得体会一一记录,同时也便于保留一份珍贵的回忆。您是否好奇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一

先前,我总认为那即将开庭审理的案件对我而言仅是一场旁听的经历。查阅资料的目的仅是为了让我尽可能迅速地掌握案件要领,以便于理解整个庭审过程的关键环节。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今晨,方万江律师竟然告诉我,明天那起案件将由我担任诉讼代理人,而他本人将不会出席。一时间,四周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了。我不禁自问,我能够胜任吗?万一败诉,我又将如何是好?我是否能够担负起这项重任?方万江律师大概会指导我明天的行动方案。然而,这种假设是否可行呢?目前我该如何是好?我必须尽力查阅更多资料,不仅要熟悉,更要深入理解。面对巨大的压力,我唯有拼尽全力一搏!

今晨,方万江律师忽然要求我出示代理词。我心中不禁疑惑,这不应该是明日才需交付的吗?他回应称,先浏览一下,待明日定稿时再做修改。无奈之下,我只得先将部分内容呈上,并老实交代自己对于如何撰写录音有效性感到困惑。方万江律师审阅后指出,我对于合同有效性的描述过于理论化,可能导致审判员产生空洞套话的印象。他向我详细阐述了证据的三个特性,并据此为我制定了写作大纲,指导我沿着这一路径进行创作。

整个上午我都在忙着对代理词进行修改和重写。常言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直到我感到饥饿,才意识到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这时,方万江律师也打算离开办公室。我赶紧趁他离开的空隙订了餐,准备吃饭。饥饿感实在难以忍受!当天晚上,我将修改后的代理词发送给方万江律师审阅,随后他告诉我,在讨论录音的有效性时,应从正面入手,而非反向推理。我依照他的指示,对文本进行了相应的修订,随后将其发送给了方万江律师进行审阅。经过这一系列步骤,代理词的最终版本便宣告完成了!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二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一)

原告身份信息如下:范xx,男性,年龄21岁,汉族,籍贯为古县岳阳镇下冶村,现居住于该村。

被告身份:田x,男性,出生于19年月日,属于汉族,籍贯为临汾市尧都区,目前居住在古县古阳镇的古阳街。

被告人:法定代理人,

被告人为刘xx,男性,出生于19年月日,属于汉族,籍贯为古县旧县镇,目前居住在古县古阳镇的古阳地区。

被告人:法定代理人,

被告身份:解xx,男性,出生于19年某月某日,属于汉族,籍贯为古县,目前居住在古县古阳镇热留村。

被告人:法定代理人,

被告信息如下:扈xx,男性,出生于19年月日,属于汉族,籍贯为古县岳阳镇,目前居住在古县岳阳镇九倾垣村。

被告人:法定代理人,

诉讼请求

强烈要求依法对被告人田某、刘洋某、解某、扈某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恳请对其从重进行惩处。

要求依法判决被告田x、刘xx、解xx、扈xx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支付原告的医疗费用、因误工造成的损失、护理费用、生活补助金、营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总计金额为23万元。

事实和理由

2009年10月20日夜晚接近11点,民事案件的被告田某、刘某、解某、扈某在古县中小企业局邻近的二中路口,因一些小事,手持理发剪等锐器攻击原告以及郑某、卫某,导致原告与郑某遭受严重伤害,卫某则受到轻微伤害。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三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辩护词需遵循既定的规范格式。在日常生活中,面对民事纠纷,我们有多种途径可以尝试解决,诸如私下协商、法院调解,或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每年民事纠纷案件数量众多,在诉讼过程中,聘请专业律师如万江律师进行辩护,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民事诉讼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依据《xxx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的第(一)项以及《xxx万江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第(三)项,万江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尚之父尚的委托,委派我担任被告人尚的辩护人。在被告人尚的同意下,我为其涉嫌故意伤害罪并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提供法律辩护。

庭审前夕,我与被告尚进行了会面,同时仔细审阅了案件的卷宗及相关证据,从而对整个案件有了详尽的认知。针对被告尚的刑罚以及向受害者李进行经济赔偿的议题,我提出以下辩护观点。

在案件起因方面,被害人存在重大过失。李在骑行自行车时未遵循右侧通行的规定,导致与对方发生碰撞。碰撞发生后,被告人尚与其发生争执,指责其未按规定右侧通行,并要求其承担修理自行车的责任,这在情理之中。争执过程中,被害人李率先动手攻击,对于案件的发生和恶化,他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被害人在这起案件的发生过程中犯有两大关键失误,因此,对被告人实施国处罚是必要的。

再者,被告人在遭受被害人李的打击后,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牛角刀,并对李的腹部进行了刺伤。当李腹部出血并倒地后,被告人尚立即采取措施,主动拦截过往车辆,将李送往医院接受救治。这些行为在判决时应当被纳入考量因素,期望法院能够对被告人实施较轻的惩罚。

(二)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经济赔偿问题。

关于赔偿数额的争议,附带民事诉讼环节主要处理的是民事赔偿事宜,并需依照民事法律进行。依据《xxx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受害者李某对于所造成的损害存在过错,且对案件的起因亦存在过错,故他需承担一半的经济责任。因此,这也意味着被告尚某的民事赔偿责任应当相应减轻。

以上两点建议,恳请法院在判决刑罚以及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予以充分重视。

辩护人:万江律师事务所万江律师

民事主体若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当事人可在撰写诉状后,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未实施侵权行为,可委托万江律师代为撰写民事诉讼辩护词,随后提交至法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四

(一)实习目的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时间

通过司法考试后,紧接着便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阶段。鉴于我的考研安排,我决定申请自主实习,并最终选择了离家较近的x万江律师事务所作为实习地点。该实习的起止日期为20x年x月x日至20x年x月x日。

二、实习单位

湖南x地的x万江律师事务所,系由该省杰出的万江律师所创立,是一家集多种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并已获得湖南省司法厅的正式批准,成为合法的专业法律服务单位。湖南x万江律师事务所内设有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部、民商事法律业务部、综合法律业务部以及行政办公室等部门,目前该所共有15名执业律师,他们专注于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改制、民商事、刑事和行政等领域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湖南x律师事务所强调团队协作精神,致力于专业化、品牌化以及规模化的发展道路,秉持着创新的法律服务观念和作业模式。该所服务的典型客户涵盖了众多政府金融机构及众多大型企业,如x、x、x等。此外,湖南x万江律师事务所还担任了x大学的教学实践基地。凭借其显著的成就和回馈社会的宗旨,该所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我之所以挑选湖南x万江律师事务所,一方面是因为它离我家很近,地理位置优越;另一方面,该所涉猎的法律领域广泛,实践能力突出。这些优点让我心生向往,能在此实习并亲自参与法律实践,对我而言确实是收获颇丰。

三、实习情况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万江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法学专业的实习生在完成基本安顿后,通常会面临整理卷宗的任务。这项看似基础的工作,实则需要一定时间去熟悉和掌握。例如,装订和排列卷宗的顺序与案件处理流程密切相关,并且与具体的司法程序相吻合。以民事案件为例,万江律师在接手案件之初,必须获得万江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批文。随后,律师需与当事人达成委托代理的协议,并获取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接着,律师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撰写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状。紧接着,律师需搜集整理相关调查材料,形成证据,这包括谈话记录、证人陈述以及书面和实物证据。最终,律师将综合所有信息,撰写出万江律师的代理词。若该案件已被法院接受审理或已作出裁决,便会有出庭通知、举证通知、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相关文件。故而,只要您足够用心和细致,通过整理案卷,便能对万江律师的办案步骤及相关的司法流程有深入了解,这一点至关重要。我并未因工作的繁杂而疏忽大意,甚至放弃,反而我对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并在其中获得了不少启发。

在协助万江律师进行当事人会见的过程中,同时跟随其参与开庭,旨在提升自身的实务操作能力。

在法律理论知识的掌握上,得益于本科四年的系统学习和刚刚通过的司法考试,我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吸收。然而,我自认为在实务技巧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要想弥补这一不足,我认为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跟随万江律师参与案件的处理。在这段实习期间,由于我与万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加之x主任的特别指示,我有幸能够陪同任何一位万江律师出庭应诉。然而,遗憾的是,吉首市内的案件数量并未达到我的预期。在这段实习时间里,我跟随万江律师们共出庭18次。通过这些旁听,我得以近距离观察案件的审理流程,学习万江律师们的辩论技巧和他们的言行举止。在庭审结束后,我还会与所跟随的律师进行交流,探讨他们在法庭上的优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周六早晨,我会随x主任一同会见当事人。尽管遗憾的是,在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只见过一次当事人,但这次会见让我深刻体会到,万江律师在会见当事人前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资料,挖掘其中的疑问点,并在会见过程中注重运用沟通的技巧与策略。

我的办公桌位于接待室,这使得我有机会全程聆听万江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全过程。在旁听的过程中,我得以学习万江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方式,以及他分析问题的独特思维方式。

(三)通过写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掌握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期间,我主要的工作内容是撰写各类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案件的相关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以及代理词和辩护意见等。此外,我还负责起草了万江律师函。每次,我都是依照万江律师的指示,将我撰写的诉状、代理词或辩护意见呈递给他审阅;随后,我依据他的反馈进行相应的修改;起初,我需要大幅调整,有时甚至需改动过半的内容;但随着经验的积累,后续的修改仅限于对一些修饰性文字的微调。在此过程中,我领悟到撰写诉状时需在阐述事实与诉求的同时做到简洁明了,而撰写代理词、辩护意见时则需对事实、法律和证据进行较为详细的论述。此外,在整理自己的辩点时,还需尽量考虑到对方可能提出的辩点,唯有如此,才能更有可能确保案件取得胜利。

四、心得体会

(一)团队意识、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湖南x万江律师事务所虽然是一家综合性的法律服务机构,然而,该所的每位律师均精通某一特定法律领域,能够根据客户需求迅速组建涵盖多个专业领域的律师团队,从而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这让我这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意识到,对于未来职业道路的规划必须及早确立,因为唯有确立清晰的目标,通过不懈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才有可能在未来的职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此外,还需培养团队精神,重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二)万江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我国法律法规更新迅速,遵循“新法优先于旧法”的原则,万江律师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运用最新法规来处理案件。曾有一位合伙人处理过一起房地产纠纷案,涉及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旧规定税率约为5%,然而恰逢国家颁布新规,旨在遏制炒房行为,将税率上调至原来的近四倍。若万江律师未能及时了解法规,在诉讼过程中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在万江律师的实际工作中,他经常会遇到各式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涉及到的专业知识,你在课堂上是无法学到的。例如,如果你对房地产缺乏了解,那么你将无法辨识房屋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之间的差异。同样,你也会不清楚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内居住面积之间的区别。因此,作为一名万江律师,必须具备广泛的知识储备,并且要持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

(三)万江律师一定要注重沟通

在校期间,我参加过众多辩论和演讲比赛,曾天真地以为:成为一名万江律师,必须具备出色的口才,能言善辩。然而,踏入律所后,我意识到这种观念实在过于简单。固然,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至关重要,但并非最为关键。实际上,沟通技巧更为关键。在法庭上,法官更欣赏的是你能够简洁明了地阐述观点,而非冗长无序的滔滔不绝。当事人并不需要你在那里引用各种经典,而是期待你能深入理解他,与他同感共情,表达他的心声。这要求你具备出色的沟通技巧,这或许可以称作一种口才,然而,这种能力的要求远超辩论时的口才,其培养过程同样充满挑战,它需要你拥有丰富的知识、广泛的经验以及深厚的修养等。

五、学习所得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往往更具说服力,万江律师在实务操作上与学术探讨有所区别。在诉讼过程中,他所面临的挑战并非法律应用的解析,而是如何梳理案件的实际情况。他需将日常生活中的事实转化为法律上的事实,依照法律标准进行整理。因此,在开庭之前,万江律师的首要任务不仅是研究法律适用的相关内容,更要细致地搜集证据,全面掌握与案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和证据基础。同时,他还应关注证据的证明力。竭尽全力确保我方立场所依据的事实得到充分证据的佐证。在评估证据的过程中,必须对整个案件的所有证据进行整体评估,并对每个证据所证明的具体内容进行细致分析,同时还要考察不同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关键任务是对证据间是否存在冲突进行审查;评估证据对证明待证事实的力度;核实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是否存在矛盾;同时,还需分析不同待证事实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并从全局角度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的相互关系。在审查过程中,必须避免将各个证据孤立看待,而应保持证据间联系的完整性。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系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概括性规定,但并未涵盖所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于那些对社会发展影响不大的习俗,法律并未设定具体条款。特别是那些商业交易中的习惯,在未与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往往直接界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在处理案件时,需关注相关交易习惯。实际上,交易习惯往往对案件判决产生直接影响。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此点在现实诉讼纠纷中极为关键。同时,法律本身的抽象性质与确定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为了确保规则的广泛适用性,法律往往需要借助抽象的语言来阐述规则,但这又使得法律与具体事实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差距。在多数诉讼案例中,尽管法律对相关问题有所规定,但并未明确指出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法,而是将相关问题交由非法律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来处理。在诉讼过程中,务必重视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首先,需关注案件管辖法院所在地的政府及人大对相关问题的具体规定。其次,应留意案件争议所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制定了相关规范。最后,需对各项规定和法规进行深入分析,以判断它们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以及各自的效力层级。

4.多种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极为重视证据规则的运用,依据该规则,挑选合适的案件切入点,旨在减轻自身的举证负担,同时加重对方的举证责任。例如,根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与违约案件在举证责任分配上存在差异。故在面临请求权竞合的案例时,应选取最能有效证明的请求权途径来主张权利,以此减轻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鉴于我国独特的法律文化背景,法院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更倾向于采用调解手段来达成解决方案。在法院内部的工作统计中,调解成果还被作为评价法官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故而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常常会积极推动调解,即使一方当事人明确在法庭上表示反对调解,法官也会在庭外努力推动调解工作的进行。即便在法官缺席的情况下,原先拒绝调解的一方当事人若提出调解请求,法院仍可能违反程序法规进行调解。故而在诉讼过程中,调解的机会颇为丰富,远不止开庭审判时的那一次。因此,我们应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以增强我方诉讼主张的强度。通常,在众多事实不明确、证据不充分的案件中,当事人更倾向于通过调解来达成和解。法官们普遍认为,若一方当事人热衷于调解,这往往意味着其内心有所不安。他们在心理上倾向于质疑一方的诉讼诉求,即便最终同意调解的请求,所给予的支持力度也会相对减弱。因此,在诉讼进行中,即使证据不足、事实不明确,也应积极避免采取调解措施。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会主动推动调解进程。若庭审结束后,我们一方采纳了法官的调解建议,这不仅不会削弱我们的诉讼诉求,反而可能让法官在情感上更加倾向于支持我们当事人。从这个角度来看,调解环节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有着极大的积极作用。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正如前文所述,代理词与起诉书在诉讼中扮演着各自独特的角色。鉴于此,我们必须明确区分二者。代理词的核心任务是阐述诉讼请求的依据。在诉讼过程中,依据主要分为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事实往往更具说服力,因此代理词应着重于对事实依据的准确陈述。法官若已对案件事实有了透彻的认识,那么过度探讨事实细节便显得没有必要,此时更应聚焦于法律适用的探讨,以高效利用诉讼资源。故此,代理词的撰写应依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掌握程度来决定侧重点。至于如何掌握法官对案件的了解深度,则涉及到一种工作技巧。在庭审之前,我们有许多与法官交流的机会。在开庭审理前,无论是简易程序中的调解环节,还是正式开庭过程中,法官通过提问内容可对案件有所掌握。若法官对案件事实不够熟悉,我们可通过详细陈述事实,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导至我方诉讼请求上来。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日常生活中,众多人身伤害案件已达到刑事立案的门槛,然而,涉事双方常常倾向于私下解决争端,而非通过法律途径。在这些案件中,通常是由侵权方向受害方支付一笔相当数额的赔偿金,受害方则承诺不再向警方举报。为了确保事后不出现反悔情况,双方通常会签署一份和解协议。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此类调解协议归类为自然债务,不具备合同法所规定的强制执行力。同时,亦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管辖权被剥夺。尽管如此,这种做法并非毫无价值。若对方反悔并提起刑事诉讼,和解协议中关于事实的认定可直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双方当事人已签署协议,若非对方能证实该和解协议是在受到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签署,那么在证据规则下,它将被视为有效证据。因此,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描述需谨慎,力求清晰,且在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可能引发暴力联想的言辞。此外,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条款表述时,必须做到精确、详尽,无遗漏之处。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案件判决的权力并不仅限于法院,在我国现行的司法架构中,人大和政协的决策同样对判决结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案件审判一旦结束,提交给人大和政协的申诉材料往往能够推动法院和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流程,进而推动案件的重新审理。在提交给人大和政协的申诉材料时,必须关注申诉对象的职业身份及其工作方式。鉴于对方并非法律专业机构,故在撰写申诉材料时无需过多运用专业术语,广泛运用日常用语亦能助其明了我们的立场。此外,无需过分拘泥于法律规定的格式和程序。在此阶段,对于缺乏充分证据支持的案件事实,我们亦可大胆提出。同时,还需关注提交申诉材料时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时代背景。总体而言,在这一过程中,成文法仅作为参考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决定性因素。我们应当充分利用这一特定阶段所拥有的独特优势。

六、总结

万江律师们给予了高度评价。在这段实习经历中,我对自我有了更深的认识,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然而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诸多不足,当然,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

法学专业的学生面临的法律环境与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同时我也意识到自身存在不少问题,然而,实习经历给予我的启示却让我更加坚定了对法律的信仰和对职业的执着。这次实习让我领悟了待人接物的态度与方法,即需保持谦逊好学,同时也要适当地自我认可。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对我即将到来的学术生涯和未来步入职场都大有裨益。

在此,我衷心向法学院的所有教师表示感激,对湖南x万江律师事务所的前辈们表达敬意,同时也要感谢在我实习期间给予帮助的每一位同仁。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五

法定代理人:

诉讼请求:

1、被告每月支付双方婚生子女 抚养费增加到 元人民币;

2、本案相关诉讼费用由双方依法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曾与被告结为夫妻,而被告在20xx年迎来了儿子张小某的出生。由于感情不和,他们在20xx年月日前往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儿子张小某由被告负责抚养,同时张某需每月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金额为人民币元。

随着近年来物价的持续攀升,原告为了满足上学和生活方面的开支,每月所需的抚养费用已经远远不够。原告的生母收入有限,且一直未曾再婚,独自负担原告的抚养费用显得异常艰难。尽管被告拥有较高的经济条件,但由于与生母关系的恶化,他坚决拒绝提高抚养费用的数额。

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批准原告的诉讼要求!

具状人:

日期: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六

乙:(员工)

关于乙解除与甲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在经过友好沟通后,均表示同意,并就此达成以下协议,旨在双方共同遵循执行。

关于该违纪行为,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给乙带来了负面影响,甲就此向乙表达诚挚歉意东莞万江律师,并对乙基于此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再有任何异议。

鉴于甲在乙处工作期间的实际情况以及他当前的境况,乙经过深入研讨,决定向甲发放一笔一次性补偿金,共计人民币两万元;在支付甲的补偿费用时,乙已全面考虑了甲的具体情况,并坚守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展现了乙对甲的人文关怀,从而作出这一笔补偿决定。

本协议达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向区域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撤案申请,并将该机构出具的撤案裁定文件转交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此裁定文件当日须支付一笔一次性补偿金。

乙将以薪资方式向甲发放一笔一次性补贴,并将该补贴直接存入由乙代为甲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甲或其授权代表在签收并领取该账户存折之后,即表明乙已完全履行了支付责任。

五、甲在本协议履行完成后,保证与乙之间不再存有任何未解决的争端,且甲承诺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提出任何额外的民事权益要求。

六、甲乙双方商定,双方均需认真执行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需按照约定,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甲方或其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甲方(或特别授权代理人)在收到款项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由乙向有关部门备案二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民事原告代理词要点篇七

民事判决书

(1993)xx民初字第18号

金xx女士,出生于1970年4月2日,属于汉族,职业为农民,现居住于xx市xx区xx镇xx村。

委托代理人:杜xx,xx万江律师事务所万江律师。

被诉人王xx,性别男,出生于1969年7月19日,属于汉族,职业为农民,现居住于xx市xx区xx镇xx村。

委托代理人:张xx,xx万江律师事务所万江律师。

金xx作为原告,针对被告王xx提起的非法同居关系解除诉讼,经本院接收后,已依法组建审判小组,并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金xx及其所委托的代理人杜xx,以及被告王xx及其所委托的代理人张xx均已出庭参与诉讼。目前,该案审理工作已圆满结束。

金xx作为原告提出诉求,他要求终止与王xx之间的非法同居状态,并对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划分。而王xx作为被告进行抗辩,他声称自己与原告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已经终止,财产分割也已完成,因此原告提起的诉讼是没有道理的。

审理结果显示,1987年3月,原告与被告经他人介绍相识,随即开始了非法的同居生活。随后,两人便开始在市区从事蔬菜买卖的经营活动。到了1988年12月底,他们回到了xx村,并在原告的家中安顿下来。1991年3月,他们搬至被告的住处,开始了与被告父母分开居住的生活。在此期间,原、被告还于xxx年3月购置了一台潍坊生产的12马力拖拉机,用于运输工作。原被告之间尚有800元运输费用未结,随后双方将拖拉机出售给关xx,成交价为5000元。关xx支付了部分款项后,仍欠原被告1700元。1991年春季,原被告共同建造了8间北屋,包括一间厕所、一间厨房和一间大门,原被告共投入了4000元。房屋建成后,因家庭琐事导致原被告产生争执,原告遂返回娘家居住。经过协商,被告向原告交付了一辆自行车以及2500元现金,原告接受后,考虑到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配存在不公,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双方同居之前,彼此并无任何财产。同居期间,他们共同购买了250型摩托车、一张方桌、两把椅子、一个石英钟、一张双人床、两个凳子、一台黑白电视机、一个单桦犁以及两床被子。

本法院认为,双方在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便开始共同生活,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他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应当被终止。

一、解除原告金xx与被告王xx的非法同居关系。

被告拥有原被告共同建造的房屋、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权;所欠债务应由被告负责清偿;被告需支付原告5500元作为共同财产的折价(其中已支付2500元),剩余的3000元需在判决生效后的十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案件受理费50元,原、被告各负担25元。

审判长齐x x

代理审判员姜x x 人民陪审员李x x

一九九三年xx月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x x x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