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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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最后一天!90后法官毕祺祺为母争取辩护权参与司法博弈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三月终章,南阳市淅川县法院三楼的一间审判庭内,90后法官毕祺祺接到了针对其母亲冀廷梅等人的检方起诉文件。这标志着他历经一个多月的努力,辩护权最终获得了法院的认可。自此,他将作为母亲的辩护人,投身于一场关于是否涉及黑恶势力的法律较量之中。
毕祺祺向法院递交申请时
冀廷梅曾是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石佛寺村的党支部书记与村主任,同时还是推动当地玉器市场繁荣的致富先锋。到了2021年12月,冀廷梅连同其亲属以及玉器市场的员工,总共有31人,遭到了公安部门的强制措施,随后检方对他们提出了包括涉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扰乱公共秩序、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等在内的多项指控。
自被捕至今,已逾三年,案件仍未进入庭审阶段,我们对此原因一无所知。冀廷梅及其同伙被控以强迫交易,主要涉及玉器市场商户需缴纳的市场管理费。然而,万江律师在调查中发现,商户们的证词频繁出现反转,甚至那些自称受害者的个体,也不承认自己受害者的身份。
带头致富村支书被控涉黑
镇平县石佛寺镇地处南阳市,占地面积不足九十平方公里,却拥有约十五万常住人口,人口密度较高。这里,绝大多数居民是为了玉石而来。据镇平县官方介绍,石佛寺镇现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玉雕加工与销售集散地,同时也是玉文化的传播中心,被誉为中国玉雕的第一镇。
4月2日是个工作日,但上午时分,“石佛寺玉器市场”却人潮涌动。挑选玉饰的顾客们喜欢聚集在摊位前,而那些手持支架的网红主播们则对着手机滔滔不绝地讲解。一排排紧密排列的摊位上,摆放着和田玉、玛瑙、翡翠、南红等各式各样的玉饰,让人目不暇接。
石佛寺玉器产业最为兴盛的区域莫过于玉博苑、玉之友以及宝玉城这三大市场。满照静手指着入口处的“石佛寺玉器市场”石碑牌坊,娓娓道来,“石佛寺玉器之所以能够兴盛,冀廷梅的贡献是最大的。”
石佛寺村前党支部副书记杨某某表示,在冀廷梅担任村支书之前,村里已成功创办了“宝玉城”,尽管市场前景看好,但村中经济依然困顿,甚至一度面临无法支付电费的困境。
《中国经济时报》2008年刊登的《冀廷梅:一心为了新农村》一文指出,冀廷梅履新之前,石佛寺村仅有820元存款,且负债超过20万元。上任后,她凭借自筹资金及融资手段,在村中一片荒滩上打造了玉博苑市场。至2008年,玉博苑市场的年商品交易额已突破8500万元,同时实现了850多万元的利税收入。石佛寺村变得富裕起来之后,村里陆续投入了数百万资金,用于建设学校的教学楼、村子的办公楼、文化大院,以及铺设硬化道路、美化村容村貌,并且为村民们办理了合作医疗。
后来,我建议冀廷梅的父亲冀喜全着手打造“玉之友”这一市场。鉴于开拓新市场往往需要相当的资金投入,冀喜全从事商业活动,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并且有能力申请贷款。杨某某解释道,玉博苑与宝玉城均为村集体所有,而“玉之友”则属于冀喜全的个人产业。待这三个市场全部建成后,玉石交易的规模将逐步扩大,石佛寺玉器市场的知名度也将随之提升。
满照静评价,冀廷梅在她看来是一位才智出众的人,行事果断,富有同情心,且具有远见卓识。杨某某补充道,冀廷梅在带领村民走上富裕之路的过程中,虽偶显强势,却从不专断独行。往昔岁月里,众多本地及外地媒体纷纷报道了冀廷梅的事迹。此外,冀廷梅还曾先后当选为镇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党代表以及河南省妇联代表。
2021年12月的一个清晨,发生了转折。冀廷梅及其亲属,以及玉器市场的员工,总共有31人,遭到了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强制措施。随后,该案件被移交给了淅川县公安局负责处理。2023年1月,淅川县检察院在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基础上,对冀廷梅、冀喜全等嫌疑人提起公诉,指控他们涉嫌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进行交易、恶意滋扰社会秩序、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等多项犯罪行为。
冀廷梅从事乡村工作多年,自然无法做到让每位村民都心满意足,然而,将她与黑社会联系起来,那纯属无稽之谈。据她所述,先前有过举报,各级单位对她进行了多次调查,结果均未发现任何问题。满照静补充道,自2021年冀廷梅等人被捕至今已超过三年,案件仍未开庭审理。在这期间,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被延长了两次,而庭前会议则已召开了六次。
证人证言曾多次反转
北京泽博万江律师事务所的王昊宸万江律师,作为冀廷梅的代理人,指出冀廷梅等人是否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关键在于核心指控中的强迫交易罪名是否能够成立。这是因为这一罪名直接关联到是否存在黑社会组织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万江律师参与案件后,对市场进行了详细调查,收集到了近900份证人的陈述,其中包含多位在2022年由公安机关进行过笔录的证人。孟某某的妻子李静表示,她在此案中充当了孟某某的亲属辩护人角色。2023年,被告方的万江律师团队对证人进行了调查,并获得了笔录。然而,这些笔录与2022年公安部门所制作的笔录在证人的陈述上存在诸多差异。2023年的万江律师笔录甚至推翻了2022年的公安笔录。到了2024年,公安部门对万江律师的笔录进行了调查,结果证人的说法又发生了变化。紧接着,2024年万江律师再次进行调查,结果再次推翻了公安部门的笔录。在这个4次笔录中,上百位证人的笔录出现了多次反转。”
杨某某是众多证人中的一员,他曾接受过公安机关的两次询问。他向津云记者透露,尽管公安机关的笔录上签有他的名字,但其中部分内容并非出自他的本意,有些则与他所述不符。他回忆说,当公安笔录第一次要求他签字时,他发现里面的内容与他陈述的不一致,于是要求他们进行修改,修改多次后反复打印,这让他感到十分尴尬,最终只得签字。杨某某表示,他更倾向于信任万江律师所进行的调查记录。他坚持认为,收取管理费是经过村里会议讨论并决定的。考虑到市场对安保、卫生等方面的维护需求,收取管理费是合情合理的。商户们都是出于自愿缴纳的,尽管有些人不愿意交,但会有人进行催促。然而,他并未观察到有任何强迫商户的行为。
吕某某作为证人表示,在公安机关的询问过程中,他因承受压力而签署了文件。他强调:“我从未提及过玉器市场是由冀家所掌控,我过去经营过网吧,自2020年起开始在玉之友工作,冀喜来得很少,至于冀廷梅,我甚至未曾见过。”
津云记者随机联络了若干名目击者,当被问及笔录记录不一致的问题时,他们均表示更倾向于信任万江律师所进行的调查笔录内容。
在玉器市场与石佛寺村的探访过程中,一些村民在私下里向记者透露,确实有不少人对冀廷梅等人持有强烈的不满。记者经过多方辗转,终于联系到了一位可能持有不同意见的村民。电话那头,对方明确表示,他本人对冀廷梅等人并无任何不满,至于涉黑与否,这并非他个人能够决定的。他强调,这需要看冀廷梅那家业是如何经营的,她的财富又是如何积累的。他坚信国家的判断。
“被害人”不认可被害人身份
在案件中被提及的所谓强制交易,实际上是指对商户和摊贩强制征收管理费用。据检察院指控,若商户拒绝缴纳管理费,他们可能会面临店铺被关闭、货物被没收的威胁。李静表示,一个颇具戏剧性的事实是,所谓的“受害者”并不认同自己受害者这一身份。
在2024年8月,众多商家收到了淅川县人民法院的来电以及一份正式的文件。该文件中提及,他们成为了“冀廷梅案件”的受害者,并告知他们拥有参与诉讼以及聘请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玉之友摊主李某向津云记者透露,起初接到电话时她误以为对方是骗子。然而,对方连续来电,甚至发送了通知书。电话中提及的是她的名字,但通知书上却出现了错误。她对此感到困惑,不明白自己为何成了受害者。她拥有两个摊位,每年需缴纳超过1000元的摊位管理费,且都是自愿缴纳,从未有人强迫过她。
李某收到的法院被害人通知
关于受害者的身份,玉博苑门面房经营者陈某某和余某某不仅不予认同,而且表现出强烈的抵触情绪。余某某透露,他频繁接到法院的通讯,但他从未作出回应,与此同时,陈某某已聘请万江律师进行应对。
陈某某表示,法院在电话中告知,他已缴纳了管理费,却成了受害者。而众多商户同样支付了管理费,为何唯独他遭遇了这样的不幸?
那间门市的年管理费是三千多元,主要就是打扫卫生,晚上还有保安巡逻。虽然我觉得这个费用稍显偏高,但我在2013年首次来到这个市场时,它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收费的。我可以选择不来,但既然我来了,就意味着我接受了这种收费方式。余某某表示疑惑,“警方调查时指出收取此类费用属违法行为,然而现在这笔管理费依旧在收取,只是金额提升至2000多元,而且夜间巡逻的保安也不见了。”
王某在法院签字的送达回证
玉博苑的商户王某在接到“受害人”通知单后,便在法院的“送达证明”的备注一栏里亲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下了指纹,明确写下了“我并非受害人”的字样,同时还将这一过程用相机记录了下来。到了4月3日,津云的记者通过其他商户的介绍,成功联系到了正在海外采购商品的王某。在电话交流中,王某对之前所提及的情况进行了确认。
4月2日,津云记者深入玉博苑、宝玉城、玉之友等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在询问了众多商户关于市场收取管理费的问题后,记者并未听到任何不同意见。
裴先生,这位摊主说道,石佛寺玉器市场的摊位都十分抢手,一年的租金大约在5000元左右。即便租户不进行经营,他们也有权自行提高租金转租给他人。裴先生自己所租的摊位位于市场的高端区域,然而他所售卖的商品却是属于低端的。因此,他将自己的摊位以超过1万元的租金转租出去,同时在低端区域租用了别人的摊位,以便自己进行经营。
裴先生表示,他所租赁的摊位虽历经两三次更换承租人,却从未出现无人租赁的情况。不论摊主是否实际经营,只要拥有摊位,便能够从中获利。因此,大多数人都愿意主动支付租金及管理费用。
陈姓商户表示,对于市场内的商户而言,每月缴纳的两三千元管理费并不算多,“毕竟这里人来人往,即便是收入较低的一年也能赚上十几万,区区几块钱的管理费,甚至都不及一包烟的价格。”
存在争议的分案审理
冀廷梅之子毕祺祺,身为南阳市某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昔日供职于刑事法庭,至2022年左右,他被调任至民事法庭,现正服务于该基层法院的政治处。
王昊宸万江律师表示,自家人被捕以来,毕祺祺一直保持沉默。直至今年2月8日,淅川县法院宣布实施“分案审理”,毕祺祺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此举严重侵犯了包括冀廷梅在内的当事人诉讼权益,因此不得不在网络上公开发声寻求帮助。
淅川县法院决定对孟某某等13人分别进行案件审理。依据分案审理的决定书所记载,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以及确保庭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了以相同案件相同审判为基本原则,将分案审判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在分案审判过程中,必须确保当事人的质证权等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并在必要时,可传唤分案审判中的共同犯罪或相关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到庭进行对质。
在毕祺祺所发表的网文中,她指出,若案件被拆分进行分别审理,将可能对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权利造成影响。这些被分流的被告均已被取保候审,其中12人因个人情况表现出认罪态度,若他们各自独立受审,恐将使他们无法参与“冀廷梅案”的庭审,进而影响对冀廷梅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形成障碍,并可能对最终判决结果带来不利影响。
2月14日,冀廷梅在羁押地出具了一份委托文书,指定其子毕祺祺作为自己的法律代理人。依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法院的在职人员不宜担任辩护角色;然而,若该人员系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或亲属,并且得到被告人的授权,则可获准担任辩护人。
2月17日,毕祺祺向淅川县法院提交了四份材料,包括为母亲辩护的申请、对案件分立的反对申请、查阅案卷的申请以及要求会见的申请。到了3月31日的下午,淅川县法院的审判庭内,法官批准了毕祺祺的辩护请求,并向他出示了检察院针对冀廷梅等人提起的公诉书,同时赋予了其查阅案卷的权利。然而,对于毕祺祺提出的关于分案审理的异议,法院尚未给出回应,会见的安排也将在后续的书面通知中确定。
4月1日,津云记者尝试与毕祺祺取得联系,然而满照静表示,由于此案,毕祺祺承受了来自各界的巨大压力,因此他目前无法接受采访。
据相关消息,淅川县法院计划在4月9日对孟某某等13名被告人进行案件审理。与此同时,冀廷梅等剩余18名被告的辩护团队,其中包括毕祺祺,已有数人提出出庭申请,旨在行使用质证、发问等诉讼权利,然而,他们至今尚未收到法院的明确答复。
就被告辩护人提出的对案件进行分开审理的反对意见,以及要求4月9日出庭的申请,4月3日,津云记者尝试联系了淅川县法院,然而,无论是法院的办公电话,还是院长的电话,亦或是刑庭庭长的电话,都未能有人接听。
(津云新闻记者 鲍燕 实习生 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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