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烈日难阻执行法官脚步!跨省执行,警法联动成功扣车

时间:2025-07-21 00:2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烈日炎炎、起早贪黑,

走南闯北、奔波在外,

似乎没有什么能阻碍执行法官

前行的脚步,

在抵达“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路上

他们从未缺席!

跨省执行,警法联动成功扣车

近期,莲湖法院执行部门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法院以及当地的派出所紧密协作,共同成功查封了一辆与案件紧密相关的核心车辆。

白云公司(化名)与王某之间的追偿权争议案件,法院判决已经正式生效。然而,被执行人王某却一直拖延着未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在王某名下,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法院执行。而其名下的一辆关键车辆,对于案件的执行工作至关重要。遗憾的是,这辆车至今下落不明。

6月3日,莲湖法院的执行干警获取了一条财产线索,得知涉案车辆已现身甘肃省天水市。他们迅速组织执行队伍,立刻赶往现场处理此事。

到达现场之后,该车行经营者非但拒绝归还车辆钥匙,还故意将车辆上锁,并且采取封锁车行通道等极端手段来阻碍执法行动。在此过程中,他态度蛮横,言语之间充满了激烈的争执。执行法官多次展示执行令,并告知其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然而高山车行依旧拒绝合作,甚至召集多人围堵现场,导致一度出现秩序混乱的僵局。

执行法官立刻与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取得联系。警方抵达现场后,对涉案的第三方进行了法律警告,并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对司法执行的干扰。在法警和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第三方最终打开了车门。执行法官随后完成了车辆状况的检查、登记以及封存等相关程序。最终,涉事车辆被顺利扣押至秦州区人民法院的停车场。

“司法强制+矫正监管”

让执行力“1+1>2”!

近期东莞万江律师,在办理一宗刑事罚金执行案件时,雁塔法院积极突破部门间的界限,与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展开了紧密合作,最终有效推动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额缴纳了罚金。

雁塔法院依法对高某某因诈骗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罚金三万元。高某某需在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然而,案件执行过程中,高某某未按期缴纳剩余的罚金二万元,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陷入停滞状态。

经过详细调查,承办人掌握到高某某需每周两次赴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到,随即与该局取得联系,并请求其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转交给被执行人高某某,同时敦促其按时缴纳罚金。

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在接到函件后,趁着高某某每周必须到场的时机,着手执行,向被执行人高某某送交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令,同时,对若其拒绝缴纳罚金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进行了明确说明。

在“司法强制与矫正监管”的双重压力之下,高某某深刻领悟到“缓刑并非免除责任”的道理,于是主动与法院的承办人取得联系,对其未缴纳罚金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保证将尽快全额缴纳罚金。在雁塔法院与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的共同努力和督促下,高某某最终主动向法院缴纳了剩余的罚金两万元,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假期执行“不打烊”

法官大人,我已经发现了被执行者的踪迹,请你们立刻派遣人员前来!那紧迫的呼唤中,蕴含着申请人长久以来的焦虑与迫切期待。

端午佳节之际,鄠邑法院的执行人员接到电话后,毫不犹豫,立刻动身,火速将债务人邵齐传唤至法院。

邵齐作为被执行人,长期以来不断运用各种策略企图规避执行。他行踪飘忽,故意隐瞒自己的行踪,且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资产。在执行人员多次传唤的情况下,他更是用各种借口推脱,拒绝出庭应诉,甚至切断与外界的通讯,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无踪。

被执行人这次正好被当场抓住,却依然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执行干警一边在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一边细致地解释法律,“躲避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你现在已经上了失信名单,若继续拒绝执行生效判决,将不得不面对司法拘留的后果,这些结果你是否已经考虑过?”

执行人员不仅对法律条文进行了详尽阐述,还耐心地就人情世故进行了深入讲解,他们不辞辛劳地在双方之间穿梭交流,对利弊进行了细致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租赁合同纠纷得以顺利解决,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现场支付了2万余元的部分款项,并对剩余款项进行了分期支付;至于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同样在现场全额支付了3万余元的款项。

析产履约“三步走”

跑出执行“加速度”

近期,周至法院的王健执行团队成功解决了两起民间借贷的争议,不仅确保了33万元现金的执行并全额支付给了申请人,而且还维护了被执行人配偶的正当权益。

2021年及2023年间,郭某某向赵某和刘某分别借得二十六万元及十四万元。借款到期后,郭某某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赵某和刘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判决已生效,但郭某某依旧未履行还款责任,导致案件转入强制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郭某某名下登记的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实施了强制扣押措施,同时确立了分产履行“三阶段”的操作策略:

在判决履行期限结束之后,法官当众贴出了搬迁房屋的公告,通过施加执行压力的方式,促使郭某某完成其应尽的义务。

在第二步中,我们向被执行人郭某某及其配偶详细解释了《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内容,特别是关于共有财产分割请求权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当事人能够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条文。

第三步,指导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他们的配偶挑选“自行分割并变卖财产”作为替代方案,以“司法拍卖”,这一做法有效地将财产处理的时间缩短至105天。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两起案件的财产执行工作得以高效地顺利完成。申请人赵某成功获得了双方协商确定的20万元款项,刘某也拿到了约定的13万元。在短短60天的时间里,这两起执行案件便得到了妥善解决。此外,被执行人郭某某的配偶也分得了应得的26万元共有财产份额。

不是每一次执行都会有结果

但只要有一丝希望,便会全力以赴

执行没有休止符,

只有一直在路上,

才有成功的可能。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