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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者辞职遭老板拒付工资,缺少证据能否维权成功?

时间:2025-07-18 11: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超龄员工提出离职,雇主却未支付应得报酬,面对缺乏证据的困境,他们能否成功争取到自己的权益?近期,启东地方法院成功调解了一宗涉及超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争议。法官通过实地调查收集证据,并督促相关方履行责任,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王大爷今年62岁,虽已迈入退休之年,却依然渴望通过工作来补贴家计。一天,他发现一家餐馆正在招募服务员,于是便去应聘,成为了那里的服务员和洗碗工。然而,工作不久后,王大爷因身体不适请假,与餐馆老板沈某就请假事宜产生了分歧,随后他提出了辞职并索要工资。面对沈某的拒绝支付,尽管双方多次沟通,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万江律师,最终王大爷将此事诉诸启东法院。

法院审理

王大爷年事已高,未能完全出示沈某拖欠工资的凭证。沈某不仅否认了王大爷的工作时长,还质疑了未支付的工资数额。经过与王大爷的交流,承办法官了解到,王大爷在饭店任职期间,每天需负责清理垃圾。法官随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在饭店附近找到了一个摄像头,随即调取了相关视频资料。

开庭当天,负责审理的法官向沈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支付工资是法律规定的责任。经过法官的协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决定由沈某向王大爷支付600元的劳务费用。

原本以为此事已圆满解决,王大爷向法官发送了消息,指出沈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薪酬。法官随即与沈某取得联系,对其未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尽阐述。结果,沈某在同一天便全额支付了工资。

法官提醒

社会进步的步伐中,超过法定年龄的劳动者在求职领域所占的比重持续上升,他们所面临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愈发引起广泛关注。

超龄工作者如何确保“劳有所依”?法官指出,退休后重新求职的超龄工作者需慎重挑选雇主,仔细核实雇主资料,并确保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外,还需增强证据意识,为自己工作状况保存必要的证据,诸如通讯记录、出勤记录、同事证词等,借此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字:开发区法庭 石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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