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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经济规模扩张纠纷渐多,浙江消保委调查发现四大问题

时间:2025-07-18 00:09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马焱 通讯员 任倩影

近年来,宠物经济的规模不断壮大,已然成为消费领域的一股新兴力量。与此同时,与宠物消费相关的争议和纠纷也在逐渐增加。

为促进宠物行业的健康发展,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宠物交易、领养、医疗、日常美容等环节,开展了深入的市场消费调研。通过实地考察杭州地区48家宠物服务机构、线下暗访、线上问卷调查以及投诉数据的分析等方法,共发放线上问卷2500份,回收有效问卷2010份。调查结果显示,宠物市场存在四个主要问题。

视觉中国供图

“免费领养”模式暗藏消费陷阱

一些宠物领养店铺以“免费领养”为诱饵,吸引顾客进店,然而消费者需签署“领养协议”,并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进行长期消费。在这些“领养协议”中,常常存在不公、不合理的条款,若消费者未仔细阅读,极易陷入商家设下的消费陷阱。

线上问卷调查的数据表明,15.2%的消费者曾在宠物店领养过动物,而在这些消费者中,大约有七成的人反映遭遇了所谓的“捆绑消费”现象,这种现象指的是商家在宠物领养过程中,将宠物食品、玩具、窝具、清洁用品等商品一同销售。

本次参与体验的7家宠物领养店铺中,有5家明确表示宠物可以“免费领养”。在这5家店铺中,有3家特别在显眼位置摆放了诸如“0元领养”、“免费认养”等宣传资料。这些店铺均规定消费者必须签署“领养协议”,并采用分期支付或其他方式带宠物离开。所支付的费用将用于购买店内售卖的猫粮等宠物用品。

这些商家所提供的“领养协议”中,广泛存在一些格式条款,这些条款涉嫌剥夺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以及加重消费者的义务,均显得不公平且不合理。若宠物出现健康问题,需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若宠物不幸意外离世,消费者仍需继续执行分期付款的协议;若消费者因个人原因退养宠物,将面临数千元的高额违约金;此外,对消费者自主选择送医的行为也设有一定的限制。

“星期宠物”成消费痛点

购买时兴致勃勃,但带回家中不久便出现健康困扰,这类“短暂宠物”让众多消费者烦恼不已。据2024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统计,大约有四成的投诉案例是关于消费者所购宠物在短时间内生病或离世,而商家却拒绝退款或推脱责任。

线上调查的数据同样揭示,高达31.1%的消费者遭遇过“星期宠物”的情况,即他们在购买宠物后的短短几天内,宠物便出现了诸如呕吐、腹泻、咳嗽等病症,精神状态低迷,食欲锐减,经过宠物医院的检查,最终被确诊为患有重病。在消费者进行权益维护的过程中,商家拒不承认自身为“星期宠物”,消费者面临举证难题,同时私人卖家以及非正规渠道的卖家难以追踪,这些问题均构成了消费者在维权道路上所遭遇的主要障碍。

部分宠物机构违规充值

依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所发放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的金额上限为5000元,而其他经营者针对同一消费者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则不应超过2000元。然而,若预付款是存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且是依据消费者的指令进行支付的,则不受此金额限制。

本次体验涉及的48家宠物服务机构中,有21家实施了预付费的消费模式。在这21家中,有6家的最高充值额度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其中,有一家机构的充值上限高达2万元,而另一家机构则声称其充值额度没有上限。

当被问及充值款项是否能够退还时,六家机构明确回应称充值款项无法退还。此外,网络问卷调查的结果也揭示了预付式消费在退费方面存在的困难,其中231位消费者表示他们曾尝试申请退还预付款项,然而,仅有55位消费者成功获得了退款,这一比例仅为23.8%。

此次体验揭示,部分宠物服务机构在收取预付款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并未依照规定与消费者签署正式的书面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若经营者采用预付款形式提供商品或服务,则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东莞万江律师,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细节、价格或费用、预付款的退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但在随机询问的9家宠物机构中,工作人员均表示无需签订合同。

浙江省消保委提醒:

挑选合法的机构至关重要。务必核实经营者的相关证件是否完备,商品及服务是否标价清晰,并通过网络等途径广泛搜集经营者的信誉信息。在购买或领养宠物时,需留意店内卫生和宠物的情绪表现,并要求商家出示宠物健康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等资料,对低价促销保持警惕,切勿通过非正规途径进行交易。

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至关重要。在处理宠物交易时,务必与商家达成书面协议,详细注明宠物的种类、血统背景、年龄、免疫接种状况以及健康状况等关键信息。同时,合同中需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售后服务责任(例如宠物在短期内出现疾病或不幸离世)进行明确的规定。对于条款中不明确的部分,应要求商家进行阐释或补充。若发现条款存在不公平或不合理之处,应敦促商家进行修改。

进行预付消费时需持谨慎态度,应避免冲动充值。在挑选预付式消费服务时,应优先考虑那些资金受到第三方平台监管的商家。同时,通过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内容、价格或费用、预付款的退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收款不退还、丢失卡片不予补发、限制卡片转让等所谓的“霸王条款”均应被认定为无效。

相关交易凭证必须妥善保存。合同、付款证明、对话记录、影像资料等证据材料均需保留。在遇到消费争议时,应立即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消保委亦对宠物行业从业者发出警示,强调必须恪守诚信之道,遵循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通过提供让人放心的透明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确保每一份对“毛孩子”的关爱都能得到应有的尊敬和保护,携手促进宠物消费市场的规范与有序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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