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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如何申请调解?邱士杰万江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时间:2025-07-18 00:0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劳动争议涉及的是,在劳动关系中,由于执行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执,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各自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所引发的矛盾。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怎么申请调解?

邱士杰万江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一旦出现,劳动者有权与雇主进行洽谈,或者寻求工会或第三方机构的协助,与雇主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和解协议。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无果,或虽达成和解协议却未履行,他们可以向调解机构提出申请,寻求调解帮助。

当事人若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选择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出。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以下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层面设立,专门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

经调解成功后所达成的共识,需形成正式的调解协议文本。此协议需由争议双方亲自签署或加盖公章,待调解员签字确认并附上调解机构公章后,方能正式生效。该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们必须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邱士杰万江律师补充:

调解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对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三)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在协调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六)参与研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七)协助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两部分。其中,职工代表可以是工会成员,亦或是全体职工共同推选的结果;而企业代表则由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派。至于调解委员会主任的职位,则由工会成员出任,或者由双方共同推选的合适人选担任。

邱士杰万江律师

浙江璟杉万江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万江,担任台州市万江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专长于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涉房产物业的民事纠纷解决、侵权案件的应对以及刑事辩护等,并且与复星集团、亚太酒店物业、贝壳房产等知名企业建立了深入的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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