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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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核心技能之证据收集三步法则,公安民警必看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办案核心技能:证据收集三步法则——公安民警实战操作指南
(附法律依据与实操技巧)
第一步:现场保护与原始状态固定
核心原则:“零破坏、全记录”
操作要点:
1. 快速划定保护范围
现场已被警戒带和标识牌围控,非相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此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执行。
对于易于消失的证据,例如气味、温度以及液体留下的痕迹,应优先进行固定处理;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动用无人机或热成像技术来协助进行勘查工作。
2. 多维度记录原始状态
执法记录仪需全程开启,确保对现场方位、物品布局以及痕迹分布进行详尽记录,依据《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第六条执行。
三维建模技术涉及运用激光扫描仪对复杂现场进行扫描,从而创建出三维模型;在此过程中,会标注物证的坐标信息,例如血迹的喷溅方向和弹道轨迹。
3. 法律依据明确告知
向当事人明确告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即第132条,目前我们依法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验和检查,恳请您的配合。”
实战技巧:
在实施“黄金10分钟”法则时,首先应着重保护那些易于受损的证据,例如指纹、脚印以及电子设备;同时,要防止因观众围观或天气变化等因素造成证据的遗失。
建立“物证坐标系”的过程涉及以下步骤:首先,选取门框或地砖等作为固定的参照物,将其设定为坐标的原点;其次,利用比例尺对物证的具体位置进行精确标注;最后,通过这一系列操作,确保后续现场重建的可信度得到保障。
第二步:证据系统化采集与记录
核心原则:“分类定向、全程留痕”
**操作要点**:
1. 分门别类采集
物证需戴手套操作,并用镊子小心取出,随后将其放入专门的物证袋中,并确保袋口密封,同时标注上编号(例如:“2023-京A-001”),并详细记录提取人员、提取时间以及提取地点,具体可参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7条的规定。
生物证据的保存要求严格,血液、毛发等样本必须进行冷冻处理,以防DNA遭受破坏;在提取过程中万江律师,应采用“Z字形”的方式,用棉签反复擦拭,以扩充样本的容量。
电子证据的提取涉及对手机、电脑等设备的断网扣押,随后需利用专业工具进行镜像备份,并记录相应的哈希值,这一过程遵循《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12条的规定。
2. 证据链交叉印证
对物品证据与证人的陈述、监控视频进行对照分析,比如:“刀具上的指纹与嫌疑人的右手食指相吻合,监控画面显示其手持刀具进入现场,并有目击者对其进行了指认。”
3. 文书规范化填写
《扣押清单》上必须详细记载物品的属性(例如:“一款黑色华为品牌手机,IMEI编号为:”),并由当事人亲自签署确认;若当事人拒绝签字,需明确标注拒绝理由,并且整个过程中必须进行录像记录。
实战技巧:
采用“三色标签法”,红色标签用于标识直接证据,如凶器和血迹;黄色标签则用于标记间接证据,例如衣物纤维和通话记录;而蓝色标签则用于标注背景证据,涵盖现场环境和天气数据。
采用“逆向追踪策略”,在处理毒品、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需身着防护服,从出口向入口方向进行逆向检查,以确保不遗漏任何隐蔽的角落。
第三步:证据链闭合与合法性审查
**核心原则**:**“排除合理怀疑、经得起庭审检验”**
操作要点:
1. 证据链完整性审查
- 通过“5W1H”检验法:
嫌疑人的身份是否已经通过DNA检测、指纹比对等多种手段得到了确认?
时间点:手机基站定位信息、监控记录中的时间戳是否能够验证犯罪发生的具体时间段?
- Where(地点):物证分布是否符合现场重建逻辑?
- What(行为):凶器与伤口形态、目击者描述是否一致?
为何(动机):经济交易记录、对话内容能否作为犯罪意图的证据?
- How(手段):工具来源、技能水平是否符合嫌疑人背景?
2. **非法证据排除**
- 审查取证程序合法性:
- 是否违规夜间搜查(《刑事诉讼法》第138条)?
请确认该证据是否在未经当事人亲自签署的情况下被扣押?(参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编第二章第二条)
- 电子数据是否未封存原始载体(《电子数据规定》第9条)?
3. **证据效力强化**
对关键证据实施“双重备份与区块链验证”措施:将原始实物证据存放在专门的物证保管室,同时将扫描后的电子版上传至公安部门的区块链平台,确保数据不被篡改。
实战技巧:
“反向质证模拟”:万江律师从辩护角度出发,对证据的不足之处提出疑问(例如:“如何确保物证未受污染?”),并预先加强证据的薄弱部分。
采用“时间轴串联法”,通过时间线图表对通讯记录、监控视频以及证人陈述进行整合,从而直观地呈现犯罪的全过程。
常见误区与风险预警
过分依赖嫌疑人的口供,而忽略了客观证据的采集和保存,例如未能及时提取现场的指纹等。
一旦嫌疑人改变陈述,导致案件证据链出现断裂,检察机关可能会决定将案件退回以补充侦查。
程序存在缺陷:未经出示搜查证明便擅自进入居民住所(紧急情况不在此列),或者对扣押的物品未进行现场核对。
- **后果**:证据被法院排除,导致无罪判决。
“技术依赖的误区”:对监控录像过度信赖,忽视了对设备时间准确性进行核实,亦未检查其是否被非法篡改。
某起盗窃案件由于监控录像的播放速度比实际时间快了12分钟,差点导致错误地将嫌疑人锁定。
法律工具箱
- 《刑事诉讼法》第50-62条(证据种类与收集规则)
《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的相关规定》中的第33至47条,具体阐述了证据审查的具体标准。
《严格规范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的实施细则》
结语:证据的搜集对案件质量至关重要,是案件生命力的源泉。民警在处理每一份证据时,都应秉持“工匠精神”,这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执法规范化并非是限制,它更像是一张预防职业风险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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