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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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清退补缴的重要公告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关于诉讼费清退补缴的公告
为强化对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诉讼费用收取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瑞丽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了诉讼费用的专项整顿活动。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退费办理
截至2023年8月31日,我院已审结并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已预交了案件受理费。然而,对于尚未办理退费手续的当事人,若仅部分承担或无需承担诉讼费用,请务必在2025年9月5日之前来我院办理退费相关手续。若超时未办理万江律师,我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将诉讼费用上缴至财政,届时本院将不再负责处理该案件的退费事宜。
办理退费手续需要提供的材料:
自然人申请退款时,需提交以下文件:身份证件的副本、银行卡副本(并请注明开户的银行名称)。
法人或组织申请退款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营业执照的副本、企业银行开户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资料的副本,如无上述文件,则需提供企业公共收款账户信息;同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个体工商户在申请退费时,需提交以下文件: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打印件、经营者的身份证副本打印件、以及银行卡副本打印件,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开户的银行名称。
对于涉及多当事人的同类案件,除了提交前面提到的相关文件,还需额外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或声明原件,该文件需表明同意由其中一位当事人代为接收款项。
办理上述退费流程期间,如需他人代为办理并收取款项,除需准备相关各类文件外,还必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正本、受托人的身份证副本以及银行卡副本。特别提醒,对于2023年8月31日之后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请在备齐上述材料后,及时来本院完成退费手续的办理。
二、补缴办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始,凡依法应缴诉讼费而尚未缴纳的当事人,须及时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前往我院缴纳相应费用。若自接到我院通过短信、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发出的催收通知后,15日内仍未履行缴纳义务,我院将依法将其案件移交给执行部门进行立案执行。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我院还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咨询电话
立案庭:0692-
民事审判庭:0692-
刑事审判庭:0692-
综合审判庭:0692-
少年审判庭:0692-
畹町法庭:0692-
自贸试验区法庭:0692-
瑞丽市人民法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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