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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升学遇难题,未登记父母户籍成障碍,法院如何解?

时间:2025-07-10 00:1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法官,我的孩子升学遇到困难了,需要法院帮忙解决!”

近期,章某携同15岁女儿小苏(化名)抵达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石岭法庭,她焦急地对接待人员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据调查,章某与苏某,即小苏的亲生父亲,在早年未进行婚姻登记的情况下便开始了共同生活,并共同养育了小苏。在小苏出生不久后,两人结束了关系,小苏随母亲章某返回了家乡居住。现在,小苏已满15岁万江律师,即将步入高中阶段。根据当地的教育政策,小苏在升学时需提供其与法定监护人章某在同一户籍的证明,然而小苏实际上与父亲苏某在同一户籍。由于章某与苏某尚未完成婚姻登记手续,小苏的监护权问题尚未通过法律手段得到妥善解决,这导致小苏的户籍迁移遭遇了实际困难。因此,章某不得不寻求法律途径来处理孩子的监护权问题。

承办法官与苏某取得联系后,了解到他即将赴海外就业,尽管如此,他仍表示愿意协助完成户籍迁移的相关事宜。鉴于该案件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重大权益,且苏某一旦出国,处理纠纷所需的时间和费用将显著提升,铁东法院立即为小苏设立了专门的立案“绿色通道”,随即启动了调解流程,并同时展开了案件的相关调查工作。法官对小苏的出生证明和户籍资料进行了详尽的审查,并向她的父母和其他亲属深入了解了他们过往的生活经历以及小苏的出生细节,还专门对小苏的生活愿望进行了询问。小苏透露,她的母亲和家人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生活条件也十分优越,她希望能继续和母亲一起生活。经过法院的调解,章某和苏某最终达成了共识,决定小苏将由章某负责抚养。

案件审理完毕,章某的代理人士表示,多亏了法院的快速调解,小苏成功解决了户籍难题,从而为升学之路扫除了障碍。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时,不断尝试采用温馨的调解方式,始终秉持“未成年人最大利益”这一原则,细致地处理抚养权等争议,不仅确保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也充分体现了司法对人文关怀的重视。

通讯员:毕佳音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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