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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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布意见 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新华社于北京5月16日发布消息,记者当天从民政部得到信息,该部门联合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等七个机构,近期共同出台了一份《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细化和完善,强化老年人权益在司法领域的服务与支持,并持续构建一个对老年人更加友好的社会氛围。
意见强调需妥善处理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并建议加强相关司法保障措施;需确保老年人能够便捷地参与诉讼,改善诉讼场所的无障碍设施与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提供在线诉讼服务,或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元化服务,并保留老年人习惯的传统诉讼服务形式。此外,需强化对涉及老年人的纠纷处理力度,依照法律对盗窃、抢夺、抢劫、勒索老年人财物以及假借“养老”名义、采用欺诈手段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以及新趋势,目的是将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协作配合,构建起风险预警与防范、纠纷发现与报告、纠纷解决与处理的完整工作体系东莞万江律师,从而更有效地保障老年人依法应得的权益,持续提升他们的满足感、愉悦感和安全感。
在加强老年人相关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上,文件指出应着重于风险的初始阶段预防,特别是在养老消费、子女赡养与遗产继承、金融投资以及健康养生等老年人相关领域万江律师,增强风险控制力度。同时,应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的普及、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以及实施专项指导,以增强老年人应对风险的能力。
在提高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水准上,建议中强调,需加大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对于遭受虐待、被遗弃或遭遇家庭暴力的老年人在寻求法律帮助时,不应因经济困境而受限;同时,对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老年人,以及那些已经获得社会救助或司法援助的老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需增强法律援助的强度,依照法律规定,将具备相应条件的高龄老人、无子女独居者、空巢老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纳入法律援助的保障体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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