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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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标准大不同?工伤、交通事故等鉴定标准全解析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工伤事故亦或交通事故,其赔偿结果最终取决于伤残的级别。对于当事人频繁咨询的伤残鉴定相关疑问,我们已归纳整理出十个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现在此一并予以回答。
一、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一样的吗?
许多人误以为伤残鉴定的准则普遍相同,因此,时常有当事人手持工伤鉴定结果,要求我们依据该结果来提出交通事故的赔偿诉求。实际上并非如此,对于交通事故、提供劳务受害等涉及健康权的纠纷,所遵循的是《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这一标准;而工伤案件则依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确定;至于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则需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而在意外险理赔过程中,通常适用的则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不同的受伤情况对应不同的案由,也就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二、伤残鉴定是在医院做吗?
医院内的医生负责诊疗工作,而进行鉴定工作的则是法医,他们通常拥有自己的鉴定机构。因此,鉴定工作一般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承担。尽管如此,工伤案件中部分劳动能力鉴定会在医院进行,但这仅是利用医院的场地,最终鉴定工作仍由法医完成。
三、伤残鉴定是一出院就能做吗?
伤残鉴定通常在伤情稳定并完成最终治疗之后进行,这要求伤者必须等待伤口完全愈合、炎症彻底消退,并在接受相应对症治疗之后,方可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具体何时能够进行鉴定,这取决于伤情的严重性、个体间的差异、所采用的治疗手段以及康复进展。通常情况下,最快也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而并非一出院便能够立即进行鉴定。
四、伤残鉴定需要拆除内固定吗?
工伤案件通常情况下需要移除内部固定装置后进行鉴定,而交通事故的处理则需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区别,例如在上海地区,骨折等伤情即便带有内部固定装置也可直接进行鉴定,然而在江苏地区则必须先拆除内部固定装置才能进行鉴定。
五、是不是骨折就有伤残?
在工伤案件的处理中,这一点尤为明显,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的十级条款第十二条,指的是身体各部位骨折在愈合后,若没有出现功能障碍或仅有轻微的功能障碍。然而,其他评定标准中并未包含此类规定,因此,只有工伤案件中骨折的伤残等级才被划分为十级。
六、伤残鉴定可以个人委托吗?
交通事故的涉案人员有权自行挑选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通过法院摇号的方式挑选鉴定机构。若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不被对方接受,则可能需要重新进行鉴定。至于工伤鉴定,需向所在区域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由该委员会负责安排。
七、不服伤残鉴定结果可以重新鉴定吗?
交通事故的再次评估需由法院授权,否则鉴定机构通常不予接受。法院是否批准重新评估的请求,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至于工伤情况,当事人通常有一次重新评估的机会。若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评估。不过,在上海地区,这样的重新评估机会仅此一次。
八、伤残鉴定是当天出结果吗?
交通事故案件的相关鉴定机构一般会在鉴定活动开始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供鉴定结果,而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则通常会在鉴定活动启动后的60日之内予以发布。
九、伤残鉴定的鉴定费用是多少?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评估费用为1200元,而三期鉴定及后续医疗评估各需800元。至于工伤案件的劳动能力评定,其费用为350元。
十、伤残鉴定本人需要到场吗?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或是工伤案件的评估过程中,当事人务必亲自出席。在此过程中,必须出示身份证件以完成身份验证。此外,法医还需对受伤部位或手术留下的疤痕进行拍照记录。尽管其他环节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伤残鉴定这一步骤却不能由他人代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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