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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关键要点梳理:核心界定、常见诱因与解决思路

时间:2025-07-08 00:0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在医疗实践中,医患之间因诊疗行为、服务质量、责任判定等引发的争执,被统称为医疗纠纷。此类争执不仅牵涉到专业的医学判断,还与法律责任的界定密切相关,必须以严谨的逻辑和规范的流程进行妥善处理。本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对医疗纠纷的核心要素进行了梳理,并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和框架。

一、医疗纠纷的核心界定与常见诱因

医疗纠纷的核心在于医患双方对于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误、以及这种失误与患者所受伤害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的争议。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的规定,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病人在接受治疗过程中遭受了伤害,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存在过失,并且这种过失与所受伤害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关联”。在实际情况中,纠纷的起因往往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

诊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涵盖了诊断错误、药物使用不当、手术操作失误等技术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诊疗规范,具体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第二条对“医疗事故”的定义。

医疗机构未能全面执行《民法典》第1219条所规定的“告知义务”,在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关键信息的传达上存在不完整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患者的知情权受到了损害。

服务协调方面的问题,如病历资料的书写不规范、沟通渠道的不畅以及费用结算的争议,虽然这些问题并不直接关联诊疗过程中的失误,但它们有可能加剧医患之间的矛盾。

需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治疗中的风险或不良效果都会引发争议——医学领域本身就具有不确定性,只要医疗机构已经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即便治疗结果不尽如人意,也不必必然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第1224条中有关“患者不配合治疗”等免责条款的规定)。

二、医疗纠纷的多元解决路径解析

在遇到分歧时,患者与医生可以依照逐步推进的流程挑选应对策略,其核心理念为“以效率为重、流程公开透明”。

(一)协商和解:高效便捷的前置选择

协商作为处理争端的关键手段,其显著优点包括成本较低、处理时间较短,并且有助于保持双方的基本信任。在双方均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原则下,必须对事实的认定、责任的分担比例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等方面达成一份正式的书面协议(可参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同时,还需留意:

医疗机构需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4条的规定,积极提供病历副本,以此作为双方协商的基础材料。

赔偿的范畴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这涵盖了医疗费用、因误工产生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的慰藉金等方面,同时应避免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或作出不合理的妥协。

(二)行政调解与专业鉴定:权威介入的关键环节

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所在地的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请求,亦或是由双方共同选定医学会对医疗纠纷进行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在鉴定过程中,需要明确区分两种不同的鉴定类型: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由医学会负责进行,其得出的结论将作为确定医疗事故等级和划分责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医疗损害鉴定可由司法鉴定机构承担,其重点在于对过错程度及因果关系进行深入分析,适用于那些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确实存在过错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三)诉讼途径:争议解决的最终保障

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依照“主张者举证”的基本规则进行,然而,《民法典》第1222条明确指出了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三种特定情况(例如,隐瞒或篡改病历记录、拒绝提供重要病历资料等),在这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将发生转移。诉讼流程的关键点则涵盖:

确保证据齐全:需全面递交病历资料、费用收据、交流记录等相关文件,如需进一步核实,可依法向法院申请调取已封存的病历,遵循《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病历封存的相关规定。

鉴定申请需在规定举证时限内提交,随后将由法院指派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负责执行。

赔偿金额的确定:法院将参考鉴定结果、责任划分以及《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文,对赔偿数额进行判定。

三、医疗纠纷处理的核心法律依据

1. 实体法层面:

《民法典》中第1218至1228条所构成的医疗损害责任专章,具体阐述了过错责任原则、告知义务以及免责情形等关键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所作的解释》(2020年修订版)对鉴定流程、赔偿范围等实际操作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2. 程序法层面: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举证责任、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详见《民法典》第188条)以及证据保全的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起正式实施,对医疗纠纷的预防、调解以及诉讼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该条例特别突出了病历管理的重要性、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的履行,以及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

结语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关键在于协调患者权益保障与医疗领域正常运作之间的关系。无论是通过协商、调解或是诉讼途径,其核心目标都是依托规范的程序来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归属。对于医患双方来说,保留完整的病历资料、保持冷静的沟通态度、尊重专业的鉴定结果,是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关键所在。法律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事后责任的追究,更在于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来引导医疗行为的规范化,从而在源头上降低争议的发生概率。

(本文内容仅作法律实务探讨,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附:核心法律条文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1218节、第1219节、第1222节以及第1224节内容。

2.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第24条;

《最高人民法院就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相关问题的解释》的第11条。

4.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4条

#孙政万江律师团队##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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