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司法机关强化机制建设维护正义

时间:2025-07-08 00:0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虚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假借虚构的债权参与分配,导致他人真实债权无法得到全额履行;与他人恶意勾结,伪造债权债务关系及物品抵债协议……此类虚假诉讼行为长期存在,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司法机关持续增强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强度,不断优化治理效能,有力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公正,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

强化机制建设

为了更有效地提升诉讼领域的清洁度,确保法律的神圣性和权威性得到充分体现,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河南许昌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湖北大冶的人民法院等机构,主动推广并执行“承诺加告知”的运作模式,旨在促使诉讼参与方秉持诚信原则进行诉讼,共同塑造一个诚信、权威且具有公信力的司法氛围。

我院实施了针对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策略,将案件划分为“简案快办”和“繁案精办”两大工作小组,以此高效、精确地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确保司法秩序的稳定。大冶市法院院长郑青向《法治日报》的记者透露了这一信息。

2024年年末,江门市中级法院在广东揭晓了一系列针对虚假诉讼的典型案例;紧接着,1月6日,河南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亦公布了五件相关案例……这些案例的公之于众,不仅展现了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坚决抵制的决心,而且具有强烈的警示和教诲意义,显著增强了民众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尊重。

发布典型案例是司法机关在打击和整治虚假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为了更有效地解决这一司法领域的难题,各地纷纷实施了众多有效的对策。

许昌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及民间借贷、借款合同等案件类型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实施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院综合运用了承办法官的“询”查方式、关联案件的“联”查手段以及合议庭的“会”查机制,以防止虚假诉讼案件伪装成合法案件而得以逃脱法网。

我院设立了预警系统,一旦案件承办人或合议庭察觉到诉讼参与者涉嫌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的诉讼行为,便会对其进行法律解释,并给予书面警告。许昌中院的负责人表示,这一机制的实行,增强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并促使诉讼参与者更加谨慎地行使他们的诉讼权利。

各地司法机关持续强化对诉讼环节中异常活动的监管力度,确保虚假诉讼无法逃脱查处。

此外,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司法的公正性,法院一方面在增强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惩罚力度,另一方面也积极对那些遭受虚假诉讼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助。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5起针对虚假诉讼逃废债的典型案例,其中两案经法院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了错误判决,并改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举不仅对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了惩处,还依法纠正了错误,对受害者权益进行了救济,体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文关怀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

加大科技应用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总结办案经验后,建立了针对虚假诉讼参与分配逃避执行的刑民大数据模型。该模型助力成功办理了4起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了3件拒执线索。同时,该机构依法清除了价值超过300万元的虚假债权,有效维护了正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捍卫了司法的尊严。

我院研发的大数据模型不仅有助于迅速识别和遏制虚假诉讼,而且在预防此类行为方面也展现了显著成效。张家港市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李清泉在介绍时提到,该模型通过对比司法拍卖数据以及民事裁判文书和执行文书的相关信息,设定了诸如诉讼时间需晚于拍卖执行时间、诉辩双方无争议、案件审理迅速、直接参与分配等检索条件。这样的设置旨在挖掘并推送出被执行人与他人合谋制造虚假诉讼的线索,从而建立起一套预防虚假诉讼的体系。

记者得知,部分司法机关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了识别和预防虚假诉讼的能力。例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发了虚假诉讼协同智治应用,利用智能识别、案件关联等技术对虚假诉讼风险进行全方位评估、分级分类、分别处理,以辅助识别虚假诉讼行为。

许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贯穿整个流程的警示提醒机制,该机制在案件立案、审判、调解以及执行等各个阶段,强化了对虚假诉讼风险的预警,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辅助分析,提示审判和执行部门需特别关注,以便准确发现虚假诉讼的线索,确保能够迅速进行查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自主创立了“民事执行环节虚假诉讼的识别与查处监督模型”,该模型能够识别出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的相关线索,并向检察官发出预警,督促他们进行核实和监督工作,以此不断加强线索的排查和打击能力。

自2020年起,我院运用这一模型成功处理了21起虚假诉讼案件,为当事人减轻了上千万的损失,同时转交了4条相关线索,并有3起案件经公安刑事立案,涉及10名嫌疑人。金水区检察院检察长房伟如是表示。

形成打击合力

有效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必须依靠司法机关建立积极互动、互利共赢的工作体系。

安徽省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院、省公安厅以及省司法厅共同全面推动针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以及市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

……

各地司法机关紧密协作东莞万江律师,确立了线索移交、联合调查、成果通报等相关机制,强化了对外部协作的力度,构建起打击虚假诉讼的强大合力,有力地预防和查处了虚假诉讼行为,共同捍卫了司法的权威与公正。

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共同构建了线索移交和情况通报的协作机制,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对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刑事及民事案件的标准认定等方面形成了共同的认识;同时,检察院还与法院建立了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的体系,并将研发的大数据监督模型与法院进行共享。

大数据模型成功构建之后,我院与当地人民法院共同搭建了信息交流平台,有效破除了数据间的障碍。这一举措在提高跨部门协同效率的同时,也推动了数字化应用在打击虚假诉讼执行方面的应用,进而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李清泉指出,此举为构建和谐、诚信的司法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持。

我院不仅积极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还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进展,力求在专项活动的推进和重大影响案件的审理中获得支持并接受监督。郑青表示,通过这一做法,大冶市法院不仅能迅速了解虚假诉讼的最新趋势,还能有力地促进法律法规的改进,从而为打击虚假诉讼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

司法机关通过信息互通、案例互鉴以及协同作战,揭露了虚假诉讼的伪装,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构建诚信的司法氛围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