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2024年中国五大仲裁机构成绩斐然,深圳国际仲裁院表现突出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2024年,我国五大仲裁机构在案件处理、走向世界、规则改革以及裁决执行等多个领域均实现了显著进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受案数量和数字经济案件方面实现了快速增长,国际化步伐加快,通过智慧仲裁的推动,助力行业实现升级,为全球商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中国智慧”。
作者丨袁培皓?林润国
在蛇年新春佳节来临之时,我国众多主流仲裁机构陆续公布了2024年的业务数据。面对全球经济结构的深刻变革以及地缘政治形势的复杂多变,我国仲裁领域在案件接受、国际化进程、规则服务创新、裁决执行以及与司法部门的互动等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社会经济的稳定与繁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本文将针对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BAC)、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这五家具有代表性的仲裁机构,对其过去一年的发展状况进行详细对比和分析,旨在为观察2024年中国商事仲裁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未来走向提供有益的参考。
发展数据对比一览
受案量与受案金额
点击可查看大图
2024年,多数仲裁机构的案件受理量均呈现上升态势,这一现象凸显了仲裁在解决纠纷领域的认可度逐渐提高。具体来看,深国仲受理的案件数量最多;贸仲委受理的案件金额最高,并且这一数字还在持续增长;上仲受理的案件数量有所减少;北仲受理的案件数量和金额的变动反映了其内部正在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尽管港仲受理的案件数量较少,但平均争议金额较高,且专注于处理高端复杂的商事纠纷。
点击可查看大图
涉外仲裁案件(国际仲裁)
点击可查看大图
北仲与深国仲的涉外受案金额与2023年相比有所减少,然而,其他机构的涉外案件数量及受案金额普遍呈现上升态势,这一现象反映了它们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其中,贸仲的涉外案件数量位居首位;深国仲和上仲的增长尤为明显;港仲在国际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在各国仲裁机构中,国际仲裁业务的竞争与发展趋势愈发明显。
点击可查看大图
仲裁案件行业分布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五家机构的案件在行业分布上既有共同点,也存在个别差异。在金融、建筑工程以及与贸易相关的领域,案件数量较多,这些领域往往是纠纷频发的区域。此外,由于各机构所处地域和职能定位的不同,它们在案件分布上也有所区别,比如北京仲裁委员会在投资、经营和并购案件方面表现突出,这反映了北京商业环境的特色;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行业分布上则展现了香港作为国际港口城市的独特性。
仲裁案件结案效率
点击可查看大图
北仲与深国仲共同发布了案件处理速度的相关数据。其中,深国仲在从开庭到结案的平均用时上表现更为出色,其效率优势显而易见。这样的高效结案速度有助于减少当事人所花费的时间成本,增强机构的竞争力。同时,这也将激励其他机构改进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进而推动整个仲裁行业的全面发展。
仲裁语言与准据法的适用
(1)仲裁语言
点击可查看大图
(2)准据法的适用
点击可查看大图
在仲裁语言领域,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与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仲)处理非中文仲裁案件的数量有所上升,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港仲)则主要使用英语,这一现象凸显了其高度国际化的特色。在准据法的应用方面,这些机构普遍采纳了多种境外法律和国际公约,其中香港法律、英国法律等被频繁使用,这显示出仲裁在处理跨境业务时对不同法律体系的良好适应能力。
裁决的域外执行
点击可查看大图
五大仲裁机构在域外执行裁决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贸仲、北仲以及上仲的裁决在众多法律区域获得了认可与实施,彰显了其较高的公信度。作为国际仲裁的重要中心,港仲在执行国际仲裁裁决方面建立了坚实的根基。域外裁决的有效执行进一步提升了仲裁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权威与吸引力。
小结
一、案件受理规模与标的金额:增长与分化并存
2024年,我国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数量出现明显差异,其中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以14,518件新增商事仲裁案件的成绩独占鳌头,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0.94%,创造了新的历史记录。过去五年,该机构累计受理案件量已超过6万件,年均增长速度稳居全国首位。在标的金额这一指标上,SCIA处理的案件争议总额高达1,422.67亿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7%,进一步巩固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争议解决中心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北京仲裁委员会(BAC)受理的案件数量虽然达到了14,060件,但涉及标的金额却同比下降了17.24%,这一对比鲜明地展现了SCIA在规模和业务稳定性方面的双重优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SCIA在数字经济领域表现出色,全年接收的相关案件数量超过2300起,这一数字占其总案件量的15.8%,充分体现了其对于新兴经济形态的迅速反应和应对能力。
在案件标的金额这一指标上,整体呈现较大规模,然而也显现出一定的差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仲裁案件,其争议金额总计达到了1,060亿港元,折合约988.66亿元人民币。而贸仲委的争议金额更是高达1,889.6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12%,并且已经连续7年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涉及国际争议的案件金额为811.25亿元。北京仲裁委员会在2024年所处理的案件金额达到了1,033.02亿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7.24%。尽管如此,过去五年内,其累计受理的案件金额依然高达5,233.95亿元。这些统计数据揭示了不同仲裁机构在市场上的定位及业务关注点存在一定差异。
从案件类型来看,传统领域纠纷依旧占据重要地位。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各类案件中,金融合同类案件数量位居首位,达到1,930件,其次是建设工程合同,共有1,444件,还有买卖合同,共计1,120件;而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受理的争议中,股权投资类案件金额占比最高,为54.2%,其次是金融类案件,占比19.0%,接着是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15.5%,然后是货物买卖类案件,占比3.5%,最后是知识产权类案件,占比2.7%。与此同时,各类新兴领域的案件持续增多。深圳国际仲裁院接手了许多涉及数字经济的案件,这一现象显示出行业对于新兴经济领域纠纷解决服务的需求持续上升。伴随环保意识的提升及环保产业的进步,贸仲委面临了新能源汽车行业争议、碳排放权交易等环保低碳领域的新类型案件,仲裁服务范围持续扩大,以迎合经济新形态的发展需求。
二、国际化进程:步伐加快,成果显著
各个仲裁机构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这一进展主要体现在案件参与者的地域分布、仲裁所使用的语言、适用的法律规范以及外籍仲裁员的参与等方面。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国际化步伐明显加快,2024年处理的涉外案件数量达到了520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6%,涉及的争议金额高达510.39亿元。这些案件涉及64个国家和地区,为来自142个司法管辖区的外国当事人提供了服务,其国际化案件在内地仲裁机构中占据首位。此外,境外仲裁员的参与率达到了35.12%,而仲裁员名录则覆盖了129个国家和地区,创下了内地仲裁机构的新纪录。SCIA运用“香港仲裁加深圳保全”这一创新机制,已成功处理跨境保全案件达21起,保全资金总额超过90亿元,此举开创了内地与香港程序协同的新篇章。同时,SCIA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共同发布的《跨境投资仲裁指南》也进一步凸显了国际仲裁规则之间衔接的示范效应。
在案件当事人来源方面,其覆盖区域不断拓宽。贸仲受理的案件已涵盖93个国家与地区,较上年同期增长5个;当事人来自77个国家与地区,同比增长6个;自成立以来,累计涉及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66个。上仲案件的争议范围已波及全球67个国家和地区,这一数字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9.58%。在2024年的案件中,有来自37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参与。自1988年案件开始以来,累计的当事人来自全球93个国家和地区,争议涉及的地区总数达到了107个。深国仲总部近期受理的涉外商业仲裁案件涉及64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总数已达到142起。在港仲方面,2024年提交仲裁的当事人数量达到53个司法管辖区,这一数字超过了2023年的45个。国际仲裁案件在总案件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具体而言,76.4%的仲裁案件和86.1%的机构仲裁案件均为国际仲裁。
仲裁过程中使用的语言以及适用的法律正呈现出越来越国际化的趋势。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有41起案件的当事人选择了英语或中英双语作为工作语言,这一比例较之前增长了78.26%。此外,当事人还共同商定采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新加坡法律、香港法律等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在港仲2024年受理的仲裁案件中,绝大多数,即79.3%,采用英语作为仲裁语言;其次,有15.9%的案件使用中文;另外,还有4.3%的案件采用中英双语。这些仲裁案件所适用的准据法共有15种,其中,香港法律是当事人最频繁选用的准据法,紧随其后的是英国法律和中国法律。
境外仲裁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热情持续上升,这亦是国际化的显著标志。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2024年审理的案件中有102人次境外仲裁员参与,他们分别来自12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一年中审理的案件里,境外仲裁员的参与比例高达35.12%,其仲裁员名单涵盖了129个国家和地区。这些数据揭示了我国仲裁机构在国际仲裁领域的地位正逐步上升,它们正逐渐成为全球仲裁体系的一部分。
三、仲裁规则与服务创新:智慧引领,多元发展
在2024年,众多仲裁机构在制定仲裁规则和提供仲裁服务上不断进行革新,旨在提高仲裁工作的效率与服务的品质,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智慧仲裁正逐渐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动向。SCIA以智慧仲裁作为核心动力,在2024年达到了线上立案的100%比例,电子送达次数高达20,230次,较上年同期增长63.46%,智能生成中英文仲裁文书18万零714份,效率提高了40%。此外,SCIA独创的“同步电子送达”技术已应用于10,080件案件,为当事人节省了超过15万小时的时间成本。在规则创新领域,SCIA推出了我国首部《数据权益仲裁规则》,专门应对数据交易、隐私保护等新型纠纷。全年共受理数据相关案件487起,涉及标的金额高达82亿元。同时,其设立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在当年处理金融纠纷1,856起,其中标的金额占比超过30%,其专业化服务水平得到了国际投行机构的高度认可。
此外,北仲还推出了智慧仲裁的三年战略规划,旨在到2027年构建一个既具有国内领先地位又达到国际水平的数字化仲裁平台。在2024年,计划对当事人、仲裁员以及机构的三端系统进行升级,并正式上线北仲的在线争端解决服务平台。该平台将助力跨境贸易争议的解决,同时促进数字经济领域纠纷的妥善处理,并且已被纳入APEC官方网站的展示内容。上仲不断深化智慧仲裁的实践,2024年实现了2,423件在线立案,这一数字占总立案数的50.97%。同时,其数智化平台不断得到优化,通过身份验证、文件加密云端存储、视频会议以及电子签名等多种功能,成功推动了仲裁程序的全面线上化转型。自2023年5月平台上线以来,截至2024年底,已有8,907件案件利用该平台完成了仲裁流程。深国仲在科技助力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线上立案的全覆盖,电子送达次数高达20,230次,同比增长63.46%,并且开创了同步电子送达的新模式,覆盖了10,080件案件。此外,网上开庭次数为4,709次,同比增长41.03%。智能生成中英文仲裁文书达180,714份,仲裁员电子签名使用次数为27,801次,同比增长33.09%,而参与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中,使用智慧仲裁系统的比例达到了100%。
仲裁规则的优化同样是众多机构的工作重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推行了新的仲裁规则、航空仲裁规则、数据仲裁规则、在线仲裁操作指南以及临时仲裁辅助服务指南,构建了以“一本核心规则”为主体、“多份特定规则”为辅助和“若干流程指导”为补充的规则体系,并已全面应用于新受理的案件之中。这些创新措施能够增强仲裁的专长度、适应性和运作效率,从而更有效地满足相关当事人的各项需求。
SCIA在2024年对仲裁规则进行了重大调整,对快速程序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依照新修订的规则万江律师,快速程序的适用标准得到了放宽,将争议金额的上限从500万元人民币提升至1000万元人民币。这一变化使得更多中等规模的案件能够采用快速程序,进而提升了仲裁的效率,显著减少了当事人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除此之外,若变更后的仲裁或反仲裁请求所涉及金额超过一千万人民币,在任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或仲裁庭提出建议的情况下,若仲裁院认为此举必要,则可决定将原本的快速仲裁程序更改为常规程序。这样的调整不仅增强了仲裁流程的应变能力,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余地,从而在提升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国际仲裁界竞争力与影响力的同时,也为其增添了新的优势。
在服务创新领域,各机构展现出了各自的特色。北仲积极推动仲裁前的争议解决,2024年成功调解了2,947起小额争议,并在正式受理前处理了2,730起常规争议。深国仲也设立了多个专业仲裁机构,包括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等,为不同行业提供了定制的仲裁服务。此外,我们推出了“香港仲裁与深圳保全相结合”以及“喀什仲裁与深圳调解相融合”等创新模式,旨在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四、裁决执行与司法互动:协同合作,保障公信力
仲裁制度的关键在于裁决的有效实施,这一环节直接影响到仲裁的信誉和权威。在2024年,众多仲裁机构在执行裁决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并且与司法机关的合作关系也愈发紧密。
SCIA与内地及香港司法机关加强合作,2024年成功推动21起跨境保全案件在深圳、广州等地的法院得以实施,保全资金总额高达91亿元,案件执行的平均周期缩短至45天,相比传统方法,效率提高了60%。其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携手建立的“双城双庭”合作模式,已成功实现了首例涉及东盟投资争端的“香港裁决+深圳执行”案例,为跨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标准化方案。尽管具体域外执行的数据尚未公开,但根据SCIA的规则透明化和程序优化,2024年的裁决自动履行率高达89.7%,这一数字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充分展现了其裁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优势。
北仲的判决亦在众多司法区域获得认可并付诸实施。据不完全公开资料显示,其裁决在美国多个州、欧盟成员国、智利、新加坡、澳大利亚、俄罗斯、香港以及中国台湾等地均有被确认并执行的案例。2024年,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更是新增了执行的相关记录。贸仲的仲裁决定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南非、阿根廷、越南等多个国家的法院得到了全面执行,同时也在香港、中国澳门等地区实现了执行。上仲的裁决已根据当事人申请,在香港、台湾、印尼、美国等地启动了承认与执行程序。2024年,已有5份裁决在境外法院得到认可并得以执行,其中上海仲裁裁决首次在纽约南区法院得到承认与执行。同时,深仲在执行裁决方面不断寻求创新,通过优化仲裁流程和规则,不断提升裁决的水平和执行力。
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关系持续加强。北仲在全年期间,与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北京金融法院以及北京四家中级法院等机构开展了多达13次的调研、座谈会和交流。根据《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港仲在2024年共处理了40起保全申请,这些申请均指向中国内地21家人民法院,保全总额达到了91亿元人民币(约合12亿美元),与2023年相比,增幅明显。贸仲香港仲裁中心是《安排》规定下首批具备条件的仲裁机构之一,它已向北京市、广东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多个法院提交了多起财产保全的申请,这些申请均得到了内地法院的全额保全裁定。在这些案例中,平均保全金额高达2,949万元。此类互动与协作对于建立更加完善的争议解决体系,以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2024年,我国仲裁机构在案件处理、走向国际、规则及服务创新、裁决执行以及与司法界的互动等多个领域均实现了显著进步。尽管如此,行业的发展仍遭遇了一些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国际仲裁市场的竞争愈发激烈。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的声望日益增强,正逐步成为亚洲乃至全球范围内企业解决商业争端的热门选择之一。据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的研究显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一度被誉为“欧洲之外最受欢迎的首选仲裁机构”,在全球仲裁机构中排名第三。尽管如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紧追其后,近年来两者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凭借其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和一系列创新举措,大幅提升了其在国际领域的知名度和用户对其的信赖。在2024年,该中心的案件数量和涉及金额均呈现持续上升态势,同时,在孟买、首尔、上海、古吉拉特邦的国际金融科技城以及纽约等城市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此举有助于进一步缩短与用户的距离。新加坡政府对于仲裁行业的全力扶持,使得其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魅力持续上升。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仲裁机构应当持续推进改革,强化创新,增强专业水平与国际竞争力,以便更有效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并在国际仲裁领域扮演更加显著的角色。特别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CIA)以其规模扩张、国际化布局、技术创新和协同执行为关键要素,成为2024年中国仲裁行业的一大显著成就。其在新兴领域的规则确立、跨国程序的协作、智能平台的搭建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不仅加强了我国在亚太地区仲裁中心的重要地位,而且还为全球商业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林润国
深圳办公室? 争议解决部
万江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