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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化解千万美元涉外清算案,彰显权益平等保护

时间:2025-07-05 00:10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近期,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成功审理了一起涉及千万美元金额的跨国企业清算责任争议。在庭审过程中,涉案的四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一成果不仅标志着跨越亚欧的复杂商业纠纷得以通过调解手段达成共识,实现了互利共赢,也体现了对中外各方合法权益的公正保护。

据消息,此案源于瑞士一家企业与深圳一家贸易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发生争执万江律师,伦敦金属交易所作出裁决,要求深圳这家贸易公司支付超过千万美元的赔偿金。但深圳这家贸易公司的股东在未告知瑞士企业的情况下,擅自注销了该公司,这使得瑞士企业的超过千万美元的债权无法得到偿还。因此,瑞士企业将此事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

沈红雨担任审判长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由潘勇锋、郭载宇、黄西武、杨蕾等四位审判员共同组成五人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

据调查,瑞士一家企业与我国企业之间有着长期的协作历史,彼此间经贸互动频繁。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运用庭前会议这一关键环节,通过证据的互享,精确地确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从而为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效精准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沈红雨庭长指出,纠纷已成为历史,法官需巧妙地引导双方摆脱思维定势,展望未来实现互利共赢的前景。他强调,国际商事调解与一般商事调解在自愿、保密、灵活等方面具有相似之处,然而,它还兼具国际视野、专业性和高效性等独特属性。此案调解得以圆满完成,主要归功于审判庭成员的持续奋斗以及双方当事人所委托的诉讼代理人的紧密协作。

在面临跨国巨额纠纷、汇率波动的强烈冲击以及案件涉及因素错综复杂等多重困难面前,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法官们以解决争端为核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旨在公平地维护中外双方的合法权益,并通过调解手段寻求突破。

在调解过程中,鉴于涉案金额极其庞大,协议内容因国际汇率市场的剧烈波动而多次变动。合议庭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主动进行斡旋和协调,促使双方迅速达成并确认了最终的调解方案,成功规避了汇率风险,确保了调解结果的稳固。这不仅标志着跨境债务的圆满解决,更是国际商事规则与我国司法智慧的完美结合。

杨蕾法官表示,鉴于涉案企业内部审批流程冗长且程序繁琐,合议庭主动采取行动,努力推动并实现了相关方对内部审批流程的简化,开启了审批的“绿色通道”,从而大幅减少了调解协议从签署到生效的时间,为解决类似跨国复杂争议树立了有效的榜样。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法官们巧妙地将国际商业准则与我国司法智慧相结合,有效化解了中外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重大分歧,达到了最理想的司法处理结果。刘敬东,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同时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和研究员,他指出,通过调解手段实现中外企业间的和谐共赢,有效解决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中的难题,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司法系统对国际仲裁持续坚定的支持态度。

刘敬东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在迅速接收此案后,成功在短时间内解决了争议,这一举措不仅展现了我国在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的能力,而且进一步凸显了我国致力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坚定司法承诺。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龙飞指出东莞万江律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始终致力于将调解这一源自东方的智慧融入案件处理,将调解环节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同时构建了“一站式”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截至目前,该“一站式”机制已涵盖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10家仲裁机构,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2家调解机构,从而达成了诉讼、调解与仲裁之间的有效融合。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官方网站特别搭建了“一站式”服务平台,并发布了相关的工作指南,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支持他们通过网络平台选择早期中立评估、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种途径来妥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

截至2025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已接收42起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其中36起已审结。涉案当事人来自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美国等21个国家和地区。在审结的案件中,有7起通过调解或促和达成撤诉,占总数的19.4%,调解涉及的金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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