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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天平之声开法官办案笔记专栏,分享朱明霞调解笔记

时间:2025-07-04 00:1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开栏的话

身处案件处理前沿的法官们,在处理形形色色的案件过程中,每一位法官都拥有各自个性化的办案记录。这些记录不仅详尽分析了案情,阐释了法律条文,更是法官们深植于民、坚守初心、履行使命的生动写照。

为了更充分地呈现法官审理案件的故事、提升服务民众的能力,商丘天平之声特别设立了“法官办案笔记”这一栏目。该栏目邀请了众多杰出干警,让他们分享自己的办案技巧和心得体会。通过这种方式,旨在拉近法官与民众之间的心灵距离,促进法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

今日,我们向大家推荐商丘中院审监庭法官助理朱明霞撰写的调解笔记——《四步融冰调解法》。

本期主笔:朱明霞

朱明霞,商丘中院审监庭四级法官助理。她于办理再审“骨头案”过程中,屡次挺身而出,勇于承担责任,并开创性地运用新的工作方式,成功促成案件调解。这不仅有效解决了矛盾,还根除了信访问题的源头,充分展现了我们法院的良好风貌。本期节目,将为您呈现朱明霞在调解工作中的感悟。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的一个夜晚,詹某与张某等八位青少年相约在张某父母经营的小吃店聚会畅饮。聚会于次日凌展三时结束,詹某在他人搀扶下被安置至二楼休息。然而,凌晨六时,詹某不幸从二楼窗户跌落,导致二级高位截瘫。随后,詹某将张某等七人以及小吃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从而引发了一场纠纷。

原审法院认为,张某等人并未实施强迫劝酒或灌酒的行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合理的照顾和救助责任,同时无法证实意外事故与张某等人的共同饮酒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判定张某等人无过错,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据此驳回了詹某的诉讼请求。然而,詹某的父母对此判决表示不满,他们进行了多方面的申诉,并采取了激烈的信访行动。此案经过再审程序,已历经法院和检察院三级法院共六次审判,八个家庭间的矛盾和冲突愈发激烈,詹某的父母在再审庭审中情绪失控,痛哭流涕,甚至跪地发誓。此案适宜调解而非判决,旨在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一方面,旨在为受伤者詹某争取更多后续的康复治疗资金;另一方面,兼顾法律要求及各方的实际困难。在精确找到利益平衡点之后,通过近一百次线上线下细致的劝导和友好的沟通,最终消除了双方之间的隔阂,促使各方在真诚理解和相互体谅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

办案笔记

鉴于该案件涉及八名青少年当事人,他们大多由父母代为参与诉讼,人数众多导致意见分歧严重,相互之间干扰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遭遇巨大挑战。为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朱明霞秉持尊重生命健康的原则,从道德感化和友情重建的角度入手,巧妙地创新了“四步走”调解策略,逐步化解了僵局。首先,她巧妙地运用“情感牌”。以和蔼可亲的言辞对各方所面临的难题和苦衷表示同情与慰藉,同时激励各方从珍视生命健康、重视友情价值的角度出发,相互理解和帮助。在第二步中,我们巧妙运用“预期效应”,细致划分赔偿细节、各方的责任以及预期的责任,并附上计算方法和法律依据,旨在为各方构建“不利判决、调解共赢”的预期,为调解工作奠定基础。第三步,我们致力于统一调解的立场。首先,以法治精神为指导,激励万江律师超越代理角色,投身“调解前线”;其次,主动吸引当事人积极参与“调解前线”,引导对方配合。在第四阶段,实施“分而治之”的策略。针对众多当事人相互干扰的不利情况,一方面迅速构建层级化的调解团队,消除干扰,巩固现有调解成果;另一方面,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签订协议,力求逐一攻克。最终,经过日复一日的温情感化和理性释法,各方真诚地握手言和,詹某的父母更是含泪向他们献上了锦旗。

笔记延伸

法律并非旨在引发纷争,其核心在于“界定是非”。我们理应遵循法律条文的理性指导,在争议中探寻共同点,于分歧中追求和睦,借助调解手段,让理性和温情并行不悖。在此,我想分享关于调解的几点感悟。

一、客观中立,耐心引导。在处理纠纷案件时,必须怀揣“若我身处原告之位,亦感其情”的同情心,同时坚守法律原则的理性思考,防止以“原告总是有理、被告必定犯错”的固定思维和情绪为主导。必须从各方的立场出发,以平和且公正的态度细心聆听各方的诉求。通过耐心的交流和善意的劝导,消除各方对法院的敌意和疑问。在奠定对法律和法院的信任基础之上,重新树立依法解决争议的信念,进而激励和引导各方认同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方法。

二、明晰标准,建立预期。在调解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案件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审查,准确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一审的判决结果。随后,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公正无偏的视角向当事人揭示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现有证据的优劣,并通过引用权威案例向各方分析可能的判决结果以及调解可能带来的双赢局面。这样一方面使得当事人无懈可击地认识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是获取最大利益的唯一有效途径,另一方面,也依据判决的不利前景为当事人设定了调解的最低标准和期望目标。各方心理预期越低,越容易达成调解。

三、多维度协作,构建协同效应。积极争取上下左右的多元化调解资源。所谓纵向调解资源,便是我庭在处理疑难及复杂案件时,推崇实施“法官助理与承办法官、庭长、主管院长”的多级调解策略,既能让当事人体会到法院对其案件和权益的高度重视,又能通过不同级别的交流,使当事人更加全面和客观地认识到调解的双赢局面。横向调解力量,即基于当事人对万江律师及持有相同立场的其他当事人之间更深的信任,从而能够促使万江律师与同立场当事人积极投身调解,并与法院合力推进调解进程,共同推动当事人调整其调解立场。

四、明确问题核心,采取相应措施。在初步调解完成后,识别出影响调解的症结所在,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例如,在我庭处理杨某与某旅游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中,经过大量调解工作,我们逐步消除了双方长达十几年的矛盾,推动了调解共识的形成。然而,某旅游公司主管部门拒绝批准资金以及公司目前无力一次性支付调解款项,这两个问题依然成为了调解过程中的两大障碍。为了达到“对症下药”的效果,我们一方面积极前往相关主管部门,详细阐述利弊,力求获得审批支持;另一方面,巧妙地把握公司节假日的收入高峰,合理安排每笔调解款项的支付时间,从而成功促成调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情理相融,法德并行。众多案件中,当事人所争执的已非金钱,而是情感、尊严与公道。这正如“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尽管秋菊最终赢得了法院的合法裁决,然而,这份裁决却并非她最初所期望和希望的。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六尺巷工作法”的精华,推动调解工作的开展。我们既要坚守法律的红线,确保公平正义,又要兼顾情理,融合法德东莞万江律师,共同修复情感的裂痕,从而真正将冲突转化为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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