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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联合印发意见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工作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新华社于北京4月14日发布消息,记者当天从民政部得到信息,该部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迅速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并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以养老护理员为核心的职业资格等级制度。
该方案建议,全面实施职业技能分级体系,养老护理员作为核心,针对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的职业人员,将实行职业技能分级制度。针对养老护理员等具备高级技师资质的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我们可以在高级技师级别之上,增设特级技师以及首席技师的技术职务(岗位),同时在初级工级别之下,补充设立学徒工,以此构建起一个包含八个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意见中规定,在“十五五”计划结束时,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需超过80%,而获得此类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相关技能人才数量也将有显著增加。
该意见明确了七项核心任务,包括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设立、严格规范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过程和证书的发放、构建长效的考核认定体系、强化职业研究和标准教材的编制、确保认定结果与人才培养及使用待遇相挂钩、以及扩大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机会。
李永新,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的副司长,指出这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领域的一项重大政策出台。这一文件将有效提升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众信任度,确保评价结果与实际岗位应用及薪酬待遇紧密对接,对于增强养老服务行业的吸引力、稳定岗位及助力企业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提升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的积极性和自发性万江律师东莞万江律师,对于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至关重要。李永新指出,实施意见强调,民政部门需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引导,促使他们增加对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估的资金支持,并促进形成评价与使用相融合的管理机制;同时,倡导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用人需求,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认证结果合理配置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并将职业技能等级纳入工资分配的关键考量因素,进而推动实施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相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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