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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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问题日益凸显怎么破解?需全社会共同参与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随着生活品质追求的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轰鸣声、广场舞的欢快旋律、车辆的鸣笛声以及商业区的嘈杂声,这些噪声问题愈发明显。面对这一挑战,我们该如何找到解决之道呢?
每个人都有可能遭受噪声的侵扰,也可能成为噪声的源头,噪声污染的防治与每个人的直接利益紧密相连,这要求我们整个社会齐心协力。近期,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噪声管理处的副处长卢璐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的专访时如是表示。
卢璐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简称“噪声法”)是保障民众享有宁静和谐生活环境的关键法律,其中包含了一系列创新且实用的措施。[]
上海市采用建筑施工工地基坑气膜以防尘降噪。
噪声法拿出了许多“新招实招硬招”,实施3年来取得成效
民生周刊:噪声法有哪些突出亮点,实施3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卢璐表示,噪声污染的防治与民众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构成了改善民生的关键要素,也是推进生态文明与生态保护工作的核心内容。噪声法规作为保障民众享有安宁和谐生活环境的重要法律手段,推出了众多创新、实用、有力的措施。
重新定义噪声污染的定义,在维持“超标且影响居民生活”的判定准则的同时,将“未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防治行动”并且影响居民生活的状况划入噪声污染的范畴,同时将防治的领域从城市扩大至农村地带。明确了社会共同治理的基本准则,增设了环境保护教育及公众参与的相关条款;推出了宁静区域建设的具体要求,倡导创建安静的小区、无声的车厢等宁静空间;同时,完善了自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旨在更好地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
生态环境部在噪声法颁布之后,携手15个相关部门及机构,联合发布了全国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首个行动计划——《“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此举旨在将法律规定的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得以更深入的执行,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强化监管机制。比如,引导全国各县级市首次全面完成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工作,同时,地级及以上城市也首次全面完成了声环境功能区的评估任务,这些举措为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创新管理方式,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三沙市)已建成了4005个自动监测点位,实现了监测能力的从手工到自动的显著转变;同时,启动了城市噪声地图的应用试点项目,整合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数据,致力于构建噪声地图的智能化管理平台。
——针对民众的关切焦点,我们在上海、杭州等城市开展了宁静小区的试点建设,目前全国已建成2132个宁静小区;同时,在中高考期间,我们组织实施了“绿色护考”行动,每年有超过3000万名考生从中受益;此外,我们还对噪声治理中的“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进行了调度,到2024年,已推动解决了1700多件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噪声问题,约65万群众因此受益。
民生周刊:噪声法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一些难点,怎样破解?
卢璐指出,噪声污染往往表现为不规律、局限于特定区域,其扩散范围相对较小,并且具有时效性,一旦声源停止,噪声便会迅速消散,不会持续存在。例如,在商业运营、健身娱乐等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其出现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面临取证困难、难以追溯源头等问题。
各地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尝试,比如通过部署自动监测仪器来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场所的噪音进行实时监督。以深圳为例,他们采用了“远程喊停”系统来增强对建筑施工噪音的监管效果,借助监控设备、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实时收集建筑施工噪音的相关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传输至噪声监控系统平台。一旦施工超时或施工噪音超过预警或超标标准,系统便会自动启动远程语音提示,并向施工项目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发送短信进行通知。监管部门能够迅速且精确地分配执法资源,实行分区域管理,打造出更高级别和更智能化的监管体系。这一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取证难题,还实现了对施工的早期介入、预警、监管和制止。
此外,噪声影响的领域广泛,覆盖面大,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在这些不断出现的新兴领域中,监管的漏洞依然存在。在噪声治理的实际操作中,治理噪声往往不如治理相关行业来得有效。管理行业时,应当同时管理噪声。然而,在一些地区,执行“管理行业即管理环保”的原则遭遇了阻碍,这使得噪声治理难以融入行业管理的链条之中。行业管理中往往忽视了噪声的预防工作,这最终导致了末端治理的成本大幅上升。
面对这一挑战,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各地在噪声法规中13项未具体划分职责的条款上指定相应的监管机构,目前,在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不包括三沙市),已有306个城市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责任的划分。
为应对执法过程中所显现的问题,我国及各地政府持续深入探究,致力于在制度架构与执行策略上寻求突破,运用自动化监控、智能平台等高科技工具强化执法力度,以此推动噪声治理难题的逐步解决。
广东珠海市召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联合会议。
科技赋能、机制创新,精准破解噪声治理难题
民生周刊报道,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4)》揭示,2023年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多部门共接收投诉举报案件数量约为570.6万起,这一数字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120.3万起。那么,噪声投诉案件为何会出现显著上升?其背后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同时,公众对于噪声污染的投诉主要聚焦在哪些领域?
卢璐表示,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城市人口密集度持续上升,机动车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工业生产、商业活动以及建筑施工等领域的活动异常活跃,随之而来的是各类噪声源的显著增多。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交织在一起,许多居民住宅靠近交通要道等喧嚣区域,经常遭受噪声的干扰。
与此同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微信公众号以及网络平台等多元化的投诉途径陆续启用,使得民众表达意愿的途径更加多样化,对噪声污染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上升。
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的数据分析显示,在过去三年里,社会生活噪声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居首位,其比例几乎达到总投诉举报的七成。这些噪声主要来源于广场舞、歌唱、健身等休闲运动活动,以及商场、餐饮店等商业场所的固定设备,还有广告宣传的噪音。此外,还包括邻里间的装修噪音、室内活动噪音以及弹奏乐器的声音,这些都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
建筑施工产生的噪音位列第二,其比例超过了20%,主要是由诸如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发出的噪音所造成。由于一些施工项目不得不在夜间进行,这导致了噪音扰民的问题尤为明显。相比之下,交通运输噪音和工业噪音的投诉比例则相对较小。
生态环境部门接收的噪声投诉举报按月统计显示,1月份的投诉量最低,而3月、4月、10月以及11月的投诉量则相对较多。1月份投诉量之所以最少,是因为冬季气温低,人们户外活动减少,同时建筑施工等行为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三月、四月、十月和十一月期间,投诉情况较为严重,因为这些月份正是人们热衷于户外运动、携宠物外出的时节,由此产生的噪音较多;同时,建筑施工活动频繁,工地上的噪音也相对较大;此外,商业活动如促销和节日庆典等也较为活跃,这些活动中使用的音响设备和人群的嘈杂声同样可能造成噪音污染。
分析噪声投诉举报的时间分布,我们发现23点至凌晨1点这一时间段内,每小时的投诉量达到峰值。此时,人们或正准备进入梦乡,或刚刚入睡,然而,酒吧、夜市等娱乐场所的嘈杂音乐声和人群喧哗声,依旧成为干扰周边居民睡眠的噪音来源。此外,诸如重型卡车穿越住宅区域等夜间运输行为,其车辆鸣笛声、引擎轰鸣声等噪音亦常引发居民的不满与投诉。
各地纷纷促进跨部门协作,并由此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携手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以及市场监管局,共同发起了名为“静夜守护”的城市夜间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江西省上饶市依照《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各部门职责进行科学划分,并设立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模式。对于清单之外的问题,由联合指挥中心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从而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浙江常山县“噪声地图”管理信息系统
民生周刊:在噪声监测和防控技术上,我国有哪些创新应用?
卢璐表示,我国在噪声监测和防治方面持续进行技术革新,不断推动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努力寻求多样化、精确化的管理策略,从而使得噪声治理的效果持续提高。
增强噪声检测水平,筑牢科学管理根基。对全国各市级及以上城市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设定了具体目标,并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三步走”计划。到2024年年末,我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三沙市)的4005个监测点已全部实现自动化监测。这些自动监测点的比例从2023年初的8.7%增长到了100%,标志着监测手段完成了从传统手工到自动化的重大变革。
通过创新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智能化。2023年,我国生态环境部在七个城市进行了噪声地图应用的试点工作,构建了依托监测数据的实时城市噪声地图,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的智能化和精确化进程积累了宝贵经验。地方在智慧化管理的平台上持续进行创新实践,比如广东珠海推出的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系统,以及浙江温岭的“浙里宁静”噪声污染监管数字化平台。河北省积极倡导各地开展智慧化应用的自主探索,其中张家口市依据车流量和实时监测数据,绘制出交通噪声等值线的实时分布图,清晰展示了不同时间段内交通噪声对周边敏感区域的影响。
针对四种源头分类实施策略,不断优化精细化管理措施。在工业噪声治理领域,实施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许可证制度,已有近二十万家企业将噪声排放纳入许可证管理范畴;对于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强制要求安装噪声自动监控系统,并实施全天候监管。在建筑施工噪声治理领域,除了运用自动监测手段,北京、上海等城市还别出心裁地引入了基坑气膜技术来控制和减少噪音及扬尘。而在交通噪声监测领域,目前已有数千个监测点在部分城市的轨道交通沿线、机场周边等关键区域设立,以加强噪声源的实时监控。在社会生活噪声治理领域,北京、天津、重庆、深圳等城市已在若干公园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部署了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和显示屏幕,并向在公园和广场内进行文体娱乐活动的人们发出提示,要求他们调低音响设备和健身娱乐活动的音量。
民生周刊:面对商业活动、文化娱乐设施、广场舞活动以及邻里之间的矛盾等引发的噪音困扰,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了哪些新颖的管理策略与手段?如何有效监管这些新兴的社会噪音来源?
卢璐表示,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噪声问题,诸如广场舞、歌唱、健身等休闲运动带来的噪音,以及商场、餐饮店等商业场所的空调等设备发出的噪音,还有装修、室内活动、弹奏乐器等引起的噪音,这些都与民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构成了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
在政策管理领域,众多地区推出了众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与标准,致力于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噪声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两个关于社会生活噪声管理的技术规范,这些规范特别关注固定设施和客货流量密集的区域,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以强化噪声污染的整治工作。北京市出台了《固定设备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指引》,旨在协助商业及企事业单位深刻理解噪声污染防治的职责,并掌握固定设备噪声源的特性和相应的防治手段。广州市则颁布了《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其中对餐饮服务单位在易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餐饮场所中应承担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科技应用领域,诸如北京、深圳、重庆等城市,以定向扬声技术作为突破口,通过在广场舞、学校操场广播等多样化活动中运用智慧广场舞设备、智慧音响等先进科技产品,不仅满足了民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同时也有效守护了宁静和谐的居住环境。天津市将噪声监测系统与景观灯柱相融合,依据广场周边噪声的强弱,通过灯柱呈现不同色彩,以此警示民众主动减少噪音。上海市则运用摄像头网络化技术,对住宅区装修期间的施工时间、噪音以及粉尘等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生态环境部近年来致力于打造“宁静小区”,旨在实现“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居住环境。这一举措被视为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关键措施,各地纷纷响应,以居住小区为起点,通过制定居民公约、居委会调解、设备设施维护改造等多种途径,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生活噪声,从而解决居民家门口的噪声困扰。
“希望每个人都成为噪声的监督者和宁静生活的守护者”
民生周刊:生态环境部门如何指导民众踊跃投身于噪声污染治理的监管活动?在迅速应对和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上,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机制和取得的成效?
卢璐表示,噪音问题牵涉到众多家庭,我们期待每一位居民都能成为噪音的监管者,并致力于维护宁静的生活环境。
一方面,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民众普遍关注的噪声困扰。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了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例的调度工作,特别针对那些投诉频繁、民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办理情况调度。我们督促相关省份集中资源,着力解决这些关键的噪声污染问题。截至2024年,部级层面共调度了51件次重点案件,约5万名群众因此受益。
各地积极效仿国家模式,主动采取行动。省厅从高层推动,地市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与民众共同商讨,重视民众的满意度。通过以案促建、综合治理等手段,实现了国家、省、市、区县之间的协同合作。2024年,地方各部门共同协调解决了民众反映的1689个问题,约60万民众从中受益。
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民众投身其中,发挥他们的监督职能。山东趁着“绿色护考”活动月的有利时机,在各个领域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了公众的监督积极性,加大了对考场周边的巡查力度,构建了长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保障了全省考生能够在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应试和休息。
深圳市福田区建立了“生态哨兵”党建联创机制,并在全区范围内的10个街道、92个社区设立了“生态哨点”。同时,出台了《“生态哨兵”工作规范》,编制了生态环境信访信息采集的清单,对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进行了明确。此外,还开设了“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了生态环境信访调处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退休党员和环保热情的群众构成了“生态哨兵”的主力,他们成功打破了传统信访投诉中响应迟缓、回复缓慢,乃至音讯全无的困境,为群众诉求的传达开辟了便捷的途径。
拱墅区杭州市在若干街区尝试运用“宁静码”这一噪声管理措施,为各商户量身定制了独特的“宁静码”,并将其显著地展示在店铺门前。一旦商户的营业噪声超标,居民能够通过扫描该码进行噪声扰民问题的举报,此举旨在激发公众参与对商铺噪声的监管,确保噪声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理,从而缓解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干扰。自“宁静码”政策推行以来,试点区域在2024年的噪声相关信访投诉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2.5个百分点,居民对此的满意度得到了显著提高。
民生周刊:怎样构建更加完善的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卢璐指出,噪声污染问题牵涉到规划、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以及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这一议题通过《“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联合编制与发布,已经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协同合作基础。
我们正精心部署“十五五”期间噪声污染治理的关键任务,部门间的紧密协作是实现噪声治理深入发展的关键支撑。我们将对现有部门协作的成功做法进行系统归纳和全面总结,与相关单位携手制定“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的具体计划,同时,针对公众关心的新型噪声污染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协同治理,共同构建一个多部门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的广泛合作框架。
该文章发表在2025年11月期、5月26日发行的《民生周刊》期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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