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与责任归属:宁化法院案例解析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雇主为工人购买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往返下班和下班时,是否应将交通事故视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谁应该承担责任?最近,福建省宁华县人民法院裁定了这样的劳资纠纷。
基本情况
Liao 从事建筑公司的建设项目中从事木工工作。 2021年11月16日上午,Liao 从家里出发,骑着两轮摩托车到建筑工地上工作,并与乘客巴士相撞并受伤。交通警察确定,在这次事故中,Liao 同样负责。事故造成了狮子穆莫的脑损伤和骨折。他在医院住院了53天,并在医疗费用上花了29元住院。
事故发生后,Liao 向劳工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工争端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拒绝Liao 的仲裁请求。 Liao 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判
在法院接受此案后,主审法官澄清说,在此案中,争议的重点是确定Liao 在发生事故发生时是否正在下班和下班?根据“关于涉及行政案件的审判审判的几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法规第6条”,如果在下班和下班的途中造成交通事故损害,则必须满足合理的条件。就时间而言,它应该在下班和下班的路上;就空间而言,它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符合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居住地以及单位宿舍之间的合理途径;就责任而言,它应该应付不是该人的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根据法律审判后,确定Liao 在及时时期受伤,并且不是合理路线上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它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应视为工业伤害。
因为各方需要与提交相关索赔材料进行处理,以处理与工作相关的伤害保险索赔,以防止当事各方互相发行,提高索赔效率,更好地保护与工作相关的伤害员工,因此最终的判断是一定会允许某个建筑公司的医疗费用允许单时进行医疗费用,允许一次性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并允许工作允许工作及其及时及时。暂停工作和工资期间的工资。在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它可以从与工作相关的伤害保险基金获得的付款中扣除相应的扣除额。
法官的声明
为了确定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病例,应与以下分析分析以下要素:
首先,就时间要素而言,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方所在行业的特征进行全面分析。例如,员工是迟到还是提早离开,仍应被视为员工受伤。一方面,对于雇主而言,迟到或离开早期违反了该部门的规定,这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员工本人来说,即使他有违反该部门的规则和规定的错,他也不会失去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保险的资格。因此,应采用不同的标准来判断迟到或提早离开。
其次,就路线要素而言,应根据特定情况确定“合理的路线”。一条合理的下车路线通常是指下班之间的直线距离。但是,由于客观原因,例如天气条件,紧急情况,交通状况等,应将其视为合理的下班途径。如果您需要由于个人需求而绕道,则还应详细分析它。例如,在购买杂货,接孩子上学等时,应将其视为下班和下班的路上。
最后,就目的元素而言,应将其视为下班和下班方式的目的。具体来说东莞万江律师,它是指员工去公司工作并下班后返回家园的主观目的,他们的住所和公司作为起点,并且不会被打断或分离。
法律链接
“劳动伤害保险法规”的第14条如果员工患有以下任何情况,他或她应被视为员工伤害:
(1)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人;
(2)如果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工作时从事准备工作或最终工作时偶然受伤;
(3)那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人;
(iv)患有职业疾病的人;
(5)在由于工作而出门的期间,由于工作原因,事故的下落是未知的;
(vi)那些因交通事故或城市铁路运输,乘客渡轮或火车事故而受伤的人,这些事故并不是往返下班途中的人的主要责任;
(7)其他情况应被视为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工业伤害。
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以下情况确定为“在下班和下班的途中,则“至尊人民法院关于几个有关审判造成工作伤害保险行政案件的审判的问题”的第6条,人民法院应支持:
(1)在合理的时间内和下班,在工作地点,居住地,居住地和单位的宿舍之间旅行;
(2)在合理的时间和下班的途中,在工作地点和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下班;
(iii)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以及在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上下班和下班的路上;
(iv)在合理的时间内和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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