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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招标采购政策制度环境 推动国有企业招

时间:2024-12-13 19:1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优化招标采购政策和制度环境

推动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于文涛在优化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和制度环境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2022 年 5 月 13 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推动国家现代化、维护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制度的完善对于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防止损失具有重要作用。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诚信建设。自1999年《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日益成为我国招标投标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万江律师,成为国家统一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的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牵头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招标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与政策环境的优化。今天,我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主要有三个背景:一是前不久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为加快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全面开放的全国统一市场。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为国有企业招标采购营造更好的政策制度环境,需要深入研究了解广大企业的需求。二是我委目前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加快《招标投标法》修改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在此前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了一些央企和专家的意见,但我们会进一步就一些关键问题深入听取意见,确保草案符合招标采购实际,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国有企业的做法。第三,考虑到修法还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希望会同有关部门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出台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集中招标等招标采购行为提供制度依据。由国有企业。请与会的各位企业代表和行业专家积极为优化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环境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刚才,企业代表、专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发言中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学到了很多,也受到了深刻的启发。我们将积极研究并融入到下一步工作中。同时,我们也深感优化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和制度环境责任重大。下面,我简单谈一下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肯定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

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体系建设。一、从招标投标制度总体来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一系列配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为广大国有企业采购提供了基础依据项目、货物和服务通过招标。 。出台《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数据标准规范,实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大力推进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招标投标电子化、数字化转型。经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中,充分考虑中央企业实际情况,明确通过对接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司法部积极支持《招标投标法》修改,对修改完善草案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二是从部门和行业层面,工信部不断完善和完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对通信行业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国务院国资委持续开展对标中央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动中央企业招标采购管理水平显着提升。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相关央企深入调研,发布非招标采购采购文件示范文本等团体标准,启动电子采购技术标准编制工作交易情况,为国有企业开展非招标采购提供重要信息。参考。三是从企业层面看,广大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完善适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形成了独特的管理模式并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可以说,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招标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深刻认识当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刚才大家发言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招标法规制度过于僵化东莞万江律师,企业招标采购自主权受到限制;法定招标方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灵活招标采购的实际需要。 ;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系统、清晰,给企业造成一定的混乱等。同时,从检查反馈、审计报告、纪检案件等披露的信息中也可以看到,存在回避招标、公开招标、秘密招标、设定不合理门槛、排除、限制潜在投标人等问题。乱收费、增加投标人负担等问题也是其中之一。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中仍然存在,需要加强内控和外部监管,不断提高招标采购合规水平。

面对这些问题并寻求制度化的解决方案,我们需要从我们期望实现的价值目标的角度进行审视和分析。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追求的主要价值是公平、诚信、物有所值。但对于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来说,一方面,国有企业是市场主体,独立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他们需要追求效率、效果、稳定等商业价值;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不是普通的市场主体。它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挥主导作用的主要载体。国家、社会和公众对大家公平、规范、透明地花好每一分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有了更高的期望。平衡多重价值目标,对推进立法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加快完善和优化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和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政策体系刻不容缓。我们初步考虑近期推进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我委将积极配合司法部,在修订草案的修改完善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落实企业招标采购自主权,增强适用性招标规则和采购工具的丰富性。同时,在修法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要从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角度考虑国有企业相关招标采购法规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动态维护市场稳定和经济安全的能力。开放的环境。

二是积极谋划建立国有企业集中招标等制度。当前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实践中,集中招标等仍缺乏明确的法律、制度依据和程序规范。我们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回应企业的需求和期望。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促进国有企业采购高效集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招标采购是国有企业供应链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投资决策和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鼓励中央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广大国有企业把招标采购数字化转型作为现代智慧供应链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加快推进。今年我委已启动电子招标投标系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编制工作。不少企业也主动承担了部分标准编制任务。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实现招标采购电子化。同时,我们还将引导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主体信息互认、专家资源共享、信用信息共享等方面为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政策制度制定适应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然后寻找机会听取相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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