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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中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付责任是

时间:2024-10-16 00:1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是否包含间接损失,实务界有不同的理解。有必要明确这一点,以统一判断标准,更好地实现系统的价值。

一种观点认为,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责任不包括间接损失。实践中,不少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格式条款中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范围为保险事故给第三者造成的直接损失万江律师,不包括间接损失。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投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电、停水、停气、生产中断、通讯或者网络中断的和数据丢失。保险公司不承担因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如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贬值、修理后贬值造成的损失等。支持这一点的逻辑观点主要是从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认为,间接损失金额难以确定,保险公司无法合理预测风险,因此难以确定保险费率,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

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损失的赔偿需要具体险种具体分析,以赔偿为原则,不赔偿为例外。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致使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体现了间接损失应当赔偿的立法精神。同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之间没有区别。保险公司不对间接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这种给付责任缺乏法律依据,不符合设立本保险的目的。

第二种观点,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不同。交通强制保险是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的强制责任保险。目的是提高第三方责任保险的覆盖范围,最大限度地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基本的保障。交强险、交强险、赔偿项目和金额都是法定的。如果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允许限制赔偿范围,显然对被保险人和第三方不公平,也不符合其设立的初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三)项虽然对间接损失赔偿持否定态度,但其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强制保险条例》已制定,其规定与上述法律及其上位法、民法总则等精神相抵触的,无效。因此,除非金额难以确定,否则无效。确定可预测利润损失的金额,只要能够证明且金额基本确定,交通强制保险中的间接损失就应当赔偿。商业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对被保险人获得的财产损失的赔偿。通过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费,即由被保险人确定费用以避免不确定的损失;同时,有利于保护第三方。符合投资者利益,符合责任保险的发展趋势。因此,除非双方明确同意排除间接损失的赔偿,否则保险公司仍将对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在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人对第三者的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是不可取的。适应责任保险发展趋势,扩大间接损失赔偿范围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有条件赔偿。责任保险最初创建时,其基础是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来越来越重视保护受害者。有条件地赔偿间接损失,不仅可以更加充分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适应现代社会对侵权损害救济的要求,也是侵权责任法落实综合赔偿原则的体现。

间接损失,又称负损害赔偿,是指由于侵权人的损害行为,使当事人本应获得但遭受损失的预期利益。与直接损失相比,间接损失不是既得利益,而是对未来利益的预测。鉴定上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损失的赔偿大多较为保守,一般仅限于可以预见和不可避免的间接损失,如赡养费、停业赔偿等;赔偿限额也限于可预见的最低类别,通常基于最低水平的衡量。具体到责任险,机动车交强险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对受害人工资损失等间接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其他没有明确规定的间接损失,实践中的理解有所不同。之所以对间接损失持保守态度而不接受赔偿,主要是因为其不确定性。识别间接损失需要评估未来收益。如果允许这种评估的范围过于扩大,诉讼双方很容易相互争执东莞万江律师,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不确定性还可能导致赔偿方满田的要价不利于解决保险纠纷。在肯定保守态度合理性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保守态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是以牺牲受害者权益为代价的。实际上,间接损失往往更大。如果只赔偿直接损失而忽略间接损失,则很难充分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对于无过错且遭受侵权损害后赔偿不足的受害人来说,这种损害救济并不能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保险人对第三者间接损失的有条件赔偿既不是不赔偿,也不是全额赔偿,而是必须根据间接损失的可预测性,即所获得利益的可预测性和可量化性来确定。是否赔偿及赔偿标准。可预测性应该根据普通人的理解程度来判断。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普通人可以预见的福利损失。当然,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费率时可以考虑到这种可预测性,并相应提高保险费率。在具体险种的运用上,第二种观点也有其可取之处。在交通强制保险中,可以预测和量化的利益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商业保险第三者保险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具体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对于约定不赔偿间接损失的,保险人必须履行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本条款已说明,若协议不明确,责任自负。不利于自己的解释。

(作者单位:人民法院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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