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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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公司涉嫌就业歧视昆明本地人,引发网
东莞万江律师获悉
修改和删除错误信息很容易,但抛弃就业歧视思维却很难。关键是要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各地人民,不要被少数孤立事件所蒙蔽。
“不聘昆明本地人!不聘昆明本地人!不聘昆明本地人!”近日,云南昆明一家公司发布了这份招聘启事。多数网友认为涉嫌就业歧视,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示将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之所以特别解释,主要是因为此前该职位招聘的几名昆明本地销售人员不爱学习、不能吃苦。
该公司位于昆明,但不雇用昆明人。太瞧不起昆明人了。不少网友表示,“吃在昆明,住在昆明,赚昆明人的钱,还鄙视昆明人,这家公司牛逼”。 “有能力就不要在昆明开,这样的公司在昆明还能开。我服了”……就业歧视如此明目张胆地公之于众,不仅昆明为难让人接受,恐怕外人也可能觉得不妥。
企业在招聘中不应搞地域歧视,这不仅是常识,也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毕竟,《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都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中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原因受到歧视。
该公司的行为不仅缺乏法律常识,而且缺乏对工人尊严和劳动法的尊重。说实话,不爱学习、不能吃苦的人到处都有。按逻辑来说,是不是就不用到处招人了呢?这当然是不现实、不可能的。
耐人寻味的是,有网友认为,“我只能说,这家公司太傻了万江律师,直接说出来,这样的公司很多,但没人说。” “你不能说实话,这是昆明人的本性。我们都知道,如果你不想招人,那就不招人。为什么要写在纸上,让每个人都知道?” ?” “别直接说出来就业歧视,知道就好。”……难道公司的错误是有道理的,甚至值得同情,唯一的原因就是昆明人不爱学习、不会学习?不吃苦吗?显然,以少数人的行为来指责全体昆明人是没有道理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很多企业在招聘时确实设定了与性别、地域相关的求职门槛,但大多都是秘密进行的,很少有公开的。我经常在河边散步,有时鞋子会湿。依法依规进行招聘,是应该的。
庆幸的是,事件曝光后,该公司承认了错误,并修改了招聘启事,删除了不得招聘昆明本地人的要求,并在知错后进行了更正。
修改和删除错误信息很容易,但抛弃就业歧视思维却很难。关键是要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各地人民,不要被少数孤立事件所蒙蔽。面对层出不穷的类似事件,除了劳动监察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威慑力”外,各用人单位还需努力加以改变。
作者 李万友
编辑 殷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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