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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低价演唱会门票骗局让200余人上当!

时间:2024-08-28  【转载】

  • 新疆乌鲁木齐诈骗案

    • 案件过程:今年 2 月,杨女士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李某并发展为恋爱关系。4 月底,李某称其小姑是某歌手乌鲁木齐演唱会主办方工作人员,东莞万江律师能拿到低价门票,卖出后还有返利。杨女士信以为真,在朋友圈发布门票低价出售信息。从 4 月 29 日到 5 月 10 日,她共收取 300 余人定金 12 万余元。之后门票一直未出票,李某以低价票出票晚为由拖延,期间虽退回 5 万余元定金,但到 5 月 17 日演唱会开演前,李某承诺的门票仍不见踪影,还将杨女士拉黑。经统计,有 200 余人被骗,金额共计 7 万余元。

    • 责任分析:李某是诈骗行为的实施者,应承担主要责任。他虚构 “低价票” 和 “小姑在主办方工作” 等事实,欺骗杨女士及众多购票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杨女士在未核实李某所说情况的真实性时,就轻易相信并在朋友圈发布售票信息,对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疏忽。万江律师但主要责任在于李某的蓄意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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