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胚胎在法律上的地位较为特殊,
东莞万江律师关于单方废弃冷冻胚胎的侵权赔偿问题也备受关注。
一、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目前,对于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尚未有明确统一的定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主体说认为冷冻胚胎具有人的地位,但这种观点与现行法律对人的定义不符,在实践中也难以被广泛接受。
客体说将冷冻胚胎视为单纯的物,但冷冻胚胎具有发育成人的潜在可能性,与一般的物有本质区别。
中间体说认为冷冻胚胎处于人与物之间的特殊地位,兼具一定的人格属性和物的属性。
二、单方废弃冷冻胚胎的行为性质
违约行为
侵权行为
三、侵权赔偿的认定
赔偿范围
物质损失方面,可能包括因辅助生殖过程中已经支付的费用,如前期检查、取卵、冷冻胚胎等费用。例如,夫妻为了进行辅助生殖花费了数万元,一方擅自废弃冷冻胚胎后,另一方可以要求废弃方承担已经支出的这些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冷冻胚胎的废弃可能给另一方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如失望、悲伤、焦虑等情绪。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精神损害的程度、侵权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例如,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判决侵权方支付数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弥补受害方的精神创伤。
过错认定
单方废弃冷冻胚胎的一方通常会被认定存在过错。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一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继续保存冷冻胚胎会对其自身或他人造成重大危害,可能会减轻其过错程度。例如,如果一方发现自己患有严重的遗传疾病,担心使用冷冻胚胎生育会给孩子带来不可承受的痛苦,在经过专业咨询和权衡后废弃冷冻胚胎,法院可能会在认定过错时予以考虑。
同时,如果另一方在冷冻胚胎的保存和处理过程中也存在一定过错,如未及时与对方沟通、未履行应尽的义务等,也可能会影响赔偿的数额。
四、法律建议
签订协议
加强沟通
法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