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关于劳动法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4-06-09  【转载】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之规定,当劳动者存在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提前与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泄露保密事项等行为时,如导致相关责任用人单位发生经济损失的情况,劳资双方均需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对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并履行。


涉及到具体的赔偿金额问题,则需根据用人单位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双方在事前约定的违约条款等因素予以核定。


另一方面,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前提下单方面擅自解除劳务关系,那么,该用人单位不仅要按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同时还须额外承担两倍于相同额度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