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经侦立案后调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会有案底吗

时间:2024-03-04  【转载】

经侦立案后,若调查证据不足,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件应当在补充侦查二次后,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如果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时,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这就可以视为案件已经结案。因此,结案的时间主要取决于补充侦查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而且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收到补充侦查的材料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案件在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释放被不起诉人,从而结案。

  没有,因为案件被撤销后没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就没有刑事犯罪记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