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家庭矛盾砍伤丈夫 妻子获刑

时间:2024-01-22  【转载】

 被告人何某娇与被害人刘某标系再婚夫妻,但婚后关系不睦,刘某标业已提起离婚诉讼。今年春节,刘某标与刘某胜等人一起到好友陈某迅家喝酒。与刘某标长期闹矛盾的妻子何某娇当晚携带镰刀,守在陈某迅家外,后乘刘某标回家路上不备,持刀砍向刘某标。刘某标遂与何某娇扭打,后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标面部被砍伤,属轻伤一级。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标辩称自己因刘某标关系紧张,眼见刘某标与其他女子举止密切,就上前与其理论,在争执中,刘某胜上前夺刀,她挣扎时误伤刘某标。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遂对被告人何某娇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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