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好友欠款不还,法院调解冰释前嫌

时间:2024-01-13  【转载】

凤台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就此化解。

原告胡甲与被告胡乙系朋友关系,因承建工程需资金周转,被告先后向原告借款2笔,合计153000元,约定月利息1分,借款期限两年,如不能如期还款,每笔借款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经原告同意,此案件被委派给凤台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王希娥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通过仔细查阅卷宗,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梳理出事情,准确抓取矛盾焦点。因原、被告二人在借款前是相识多年的好朋友,调解员遂决定采取释法和说理并重的方式,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节的突破口。“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调解员以友情角度入手,从法律、人情等多层面、多方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被告渐渐放下了抵触情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表示原告是一名可靠的朋友,在最困难的时候向自己伸出援手,自己一直心存感激,但是因为工程亏损,手里现在没钱,希望能给自己一点时间分期付清。原告在了解到被告的难处和真实想法后,也对其表示理解,主动放弃违约金和诉讼之后的利息,并同意被告分期偿还。最终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了还款方式及时限,双方握手言和。

下一步,凤台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调字当头,柔性解纷,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解优势,用心、用情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多元解纷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作者:童艳青、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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