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申请财产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时间:2023-07-09  【转载】

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需要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并且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所以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人民法院出具保全裁定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依法会解除保全。诉讼财产保全也称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当事人只要立完案法院受理后,即可在案件审结完毕前向审判法官申请财产保全。



(一),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保全对方财产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财产为机动车、房地产等的,应提供相关机关的登记材料;


(四),财产为对方银行存款的,应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及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账号等;


(五),其他财产,应提供财产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值、所有权人、所在地等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


(六),申请财产保全时,已存在的保全线索和证明材料应当一次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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