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送达吗

时间:2023-07-09  【转载】

1、强制执行通知书必须要送达,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